家庭情商:協調家庭關係的技巧08(1 / 3)

第一篇 家庭塑造人 第七章 特殊家庭

截至目前,我國有將近有11%的小孩並非由他們的親生父母帶大。他們的家庭背景可能是父母離婚、父母之一或二人都已死亡、父母從未結婚,或者父母因為種種困難不再養育小孩。在這些情況下,如果為了小孩而另組家庭,小孩的身份就成了養子女或繼子女。這種重新組合的家庭,我們稱其為”混合型家庭”。若家庭未經重組仍保持原狀,我們稱它為”單親家庭”。若核心家庭和它們原來的父母家庭發生的血緣與人際關係,我們稱之為“大家庭”

本章分成三個部份:第一部份是討論單親家庭,第二部份談混合型家庭,最後一個部份論及大家庭。所有家庭中,它們的相同點多於相異點,因此我們前幾章講的都可以適用於單親、混合型家庭和大家庭。但由於結構上的不同,這幾種家庭仍有其特殊性。

單親家庭

目前,單親家庭情形大概分成3種,一種是父母中一人離去或死亡,而另一人未再婚;另一種是僅有一位父母和一個養子女。其次是未婚媽媽和她的孩子。常見的單親家庭是由一位母親和小孩所組成的。它的挑戰是:單憑一個大人如何養育子女呢?過去的陰影是否會影響現在的生活呢?在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我們要先探究它為什麼隻有一位父親或母親。這種家庭形式的背後隱藏著當代男女關係的縮影。

單親家庭的父母很容易將另一半帶有負麵的信息傳遞給孩子,特別是母親,因離婚、被離棄、未婚懷孕或其它情況而受到傷害,她(們)極易把父親的形像通過語言的描述轉移給孩子。其結果,對孩子,特別是對男孩子的成長將構成極為負麵的影響。假若他(們)從呱呱落地起就對包括父親在內的男性懷有如母親所述的敵意,那他(們)又怎能感到自己將來可成為一個好男人呢?就女孩成長而言,對男人也會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偏頗印象,甚至造成日後與男人相處不愉快的經曆。

在這類單親家庭中,父親成為唯一家長的情形雖然較少,但仍然存在。多數父親感到無法照顧小孩,或與小孩親近時多半會找一個女傭到家整理家務和照顧小孩。這個女傭是否能滿足小孩的各種需要,便端賴這位女傭的人格、父親和小孩本身的態度;同時,三者都需要具有加倍的耐心和諒解能力。在單親家庭中,如果唯一的家長是母親,很容易讓長子來身兼父職,從而造成長子對自身角色錯位(兒子的角色和大哥的角色)的誤認。

這些問題並非不能克服。母親有可能對男人具有正確的看法,同時態度上也接受男性,不至於給小孩帶來男人不好的看法。作為母親,她不但願意提供給小孩與她所認識的男性相處的機會,同時也鼓勵小孩發展與他們的關係。這些男人中,有可能是這些單身母親的父親,有可能她(們)丈夫的朋友,也有可能是她(們)的男朋友。單身母親也會邀請孩子特別是大兒子作為她在家裏的助理。這位助理僅是某個時段、某項工作、某些目標下的助理,而非24小時全天候或事無巨細的助理。以往家庭內的這類工作通常是由父親來擔當。

由母親帶大的男孩麵對的一個重大問題就是,由於母親過度照顧,使男孩誤以為女人就是家庭乃至社會的操縱者,而把男性視為無足輕重。在單親母親撫養孩子的模式下,男孩不得不扮演依賴母親的角色,長期待在母親的作為女性母親的身邊,久而久之他們便失去了男性應有的陽剛之氣,他們甚至對其他異性缺乏任何興趣。但也有另外一種極端,即他們常常為依賴母親而無法過上獨立的生活而感到無助,有的則會對母親過份的越俎代庖而表示反抗,甚至離家出走。在他們的潛意識裏,女人可能是敵人,因為像母親這樣的女人,即便是出於好意,在他們很小的時候就慣壞了他們,以致到了現在,他(們)在走上社會時,麵臨著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困境!

事實上,這種狀況不隻是在單親家庭出現;在普通家庭,若父親是一個遊手好閑者,或是一個棄家不顧者,家庭也會有發生如此狀況。母親會一邊不斷地抱怨父親的行為:”看看你那個爸爸,還像個人嗎?隻知道在外麵搞女人。他能做什麼?”一邊則給自己臉上貼金:”要不是我,你們這些小孩都可要去喝西北風!”於是,家中形成男孩對男性的惡感,同時對母親產生知恩報恩感。特別當母親年紀大了,無形中將兒子特別是大兒子當作她(們)的”伴侶”,要求孩子不要離開她(們),“相隨”在她們身邊。這在入門媳婦來看大有被排斥或與婆婆搶丈夫的感覺。在糾纏的關係中,獨生子長大後,在母親不斷地提醒下,不期然而然地扮演著過去應有父親擔當的角色。這就是為什麼有不少男孩子在他們小的時候憎恨父親不負責任的壞行為,長大後他們又重蹈覆轍的原因。

單親家庭是不完全的。如果母親能夠認清楚這一點,而且盡力來促使家庭的完整,那麼,單親家庭的上述困境是可以改變的。她(們)可以將撫養的孩子帶到她(們)所信任和所愛的另一家庭去與他們同住,雖然這仍然是一種非正式領養家庭的安排,但較之純粹的單親家庭來說,孩子的教養問題恐怕要好得多。

另一方麵,在單親家庭成長的女孩,則可能覺悟到男女從根本上有別的道理,她(們)會認為,女性就如同仆人一般,隻是不斷地給予別人但自己卻毫無所獲;同時,她(們)認為一切必須靠自己,因為隻有靠自己才能完全獨立地生活。

混合式家庭

準結婚的人常常在事前被告誡應做好充份的婚前準備。在這裏,我們認為有必要再一次提醒那些準備再婚的人做好婚前準備的重要性。準新娘、新郎若能認清婚後將麵臨的前景,正麵或負麵的,並且勇敢地直麵它們,大概對婚姻是有益的。

混合式家庭大致有3類:第一類是一個母親帶著孩子與一個單身男人結婚;第二類是一個有孩子的父親再娶一個單身女郎;第三類是結婚雙方各自擁有與前夫(妻)所生的孩子。在我國,這3類混合式家庭都有。但在第一類中似乎較為少見。其原因是,我國社會仍然是重視男性權威的社會,而且強調孩子是夫家的財產。有關這一點,農村比城市更甚。同樣,再婚夫家也不願收養屬於別人的子嗣,因此即使婦女再婚,也較少有攜兒帶女(這類情況在俗話上稱此”拖油瓶”)的情況。就是女性再婚也因為”貞節”社會風氣的負麵影響而普遍偏低。這種重男輕女的社會現象反映了當今中國社會的一種文化傾向。

在混合式家庭中,家人雖住同一屋簷下,但多半貌合神離。那些”過去的人”仍猶如家庭中的幽靈在不斷遊蕩,影響著屋簷下同住的人。當然,在生活中,新重組的家庭試圖漠視“過去的人”也是一種事實。

這些“過去的人”出現的方式不同,其影響力也不同。例如孩子的母親和繼父住在一起,而父親則和繼母住在一起;4個大人都可能對身處其中的孩子負擔一些責任,也因此產生影響力。試想一下,這個生長在4個有著不同要求的大人影響力下的小孩會有什麼感受,特別是當這些大人無法感同身受地察覺此點,而且彼此間互不友善時,對孩子的負麵影響就可想而知。

在兩種甚至幾種截然不同的成人衝突指導下,為孩子設想一下,他/她(們)將如何自處?有兩點是值得強調的:第一,孩子從眾大人那裏得到的指示顯然是相互衝突、互相矛盾的,這些指示可能對孩子的教養起著此消彼長,甚至負麵的作用;為此,第二,成人須以貽d放的態度對待小孩,讓小孩至少有選擇成人指令的充份餘地和自由。然而,可悲的是,我們許多年幼無知的小孩常常夾在敵對父母中間莫衷一是、無所適從,他/她(們)無論是對爸爸好、還是對媽媽好,都有可能犯下一個二律背反的選擇錯誤,而遭到來自一方成人的責難甚至毒打。

我們許多成人甚至利用孩子來探視對方,於是孩子成了父母間的雙麵間諜。如下一幕可能發生:有一個父母離異的孩子,每一次到外婆家去看媽媽,媽媽和外婆就會問他:”你爸爸現在怎麼樣?是不是還和那個女人在一起?”回到家中,爸爸會先問:”你媽媽是不是有男朋友了?他們有沒有說我壞話?”處在這種兩麵夾擊中,孩子從小就學會了察言觀色,說對方中聽的話,當然也學會了對人的不信任。對幼小的孩子來說,還有什麼比這更能傷害他的自尊性的。

我們這裏紀錄下了一個憂鬱的16歲女孩的痛苦訴說:

“我平常和母親、繼父住在一起,第一個周末要去父親家,第二周要去外婆家,第三周到爺爺奶奶家。每次去,每個人都要我告訴他們其他家庭的情形,但又要我保證絕不告訴其他人這裏的情形。他們都說愛我,同時也想幫助她,但他們卻因彼此嫉妒、敵意和憤恨互相交勁,給我帶來了莫大負擔和痛苦。”

事實上,這種情形不僅常見於混合式家庭,就是在一般家庭,夫婦二人無法坦誠相見時也常使子女落入這樣的困境裏無法自我。

進行類似這方麵的家庭治療,全家人須聚集在一起。一開始可能麵臨風暴,直到大家開誠布公討論為止。隻有當所有在小孩周圍的大人互相開放,對自己所想、所感的一切負責,孩子才會因為大人的真誠和坦蕩而獲益。孩子不必再懼怕選擇,因為他/她(們)可以坦誠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向對方開放並不意味著一定要以“愛他/她”為前提。我們很難期待前夫前妻再次彼此相愛,可他們完全可以彼此開放,而不要把屬於他們自身的問題推給孩子,讓孩子來忍辱負重。

事實上,我們見過許多混合式家庭盡管處在內外重重交困之中,但它們卻發展出了相當美滿且各具特色的家庭生活。雖然混合式家庭在結構上有許多天然的潛在的缺陷,但它們完全可以被善加利用成長。

在混合式家庭裏,當兩個再婚人住在一起,企圖將所有與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孩子都融入這個家庭時,許多問題常常隨之而來,若找不出一個成功的相處方式和模式,這種新婚關係往往會帶來痛苦,而不是滿足。

做繼父母難

一個離婚又再婚的人,其離婚經驗多半是痛苦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對婚姻和異性的失望進一步加劇了不信任感,因此當做起第二任配偶時,自然感到難上加難,其中一個微妙心理便是:”必須做得比前夫或前妻更好。”

女人常常渴望有一隻”男人強壯的臂膀”可以依恃,她們把期待中的丈夫看作是無所不能、無往而不利的“聖人”。尤其當家中發生了天災人禍的時候,這種莫名的期待尤甚。這對新進入婚姻家庭的男性來說委實是一個重大的“曆史使命”。新任丈夫為了討好愛妻,必須努力按著“使命”去做。但結果往往令對方大失所望。殊不知,調整新婚姻家庭關係是一個嶄新的課題,需要時間嚐試,更需要雙方勉力磨合。

繼父的另一困境是,孩子與生身母親相處多年,許多事早已培養出一種默契,而現在,他(們)就像是一個局外人來到她們的中間。

繼父也無可趨避地會接觸到對方一些過去的事物、親戚朋友,從而有可能影響到他(們)婚姻的質量。事實上,離異再婚者不可能拋棄、切斷過去的一切,她(們)擁有不可抹去的昨天,今天她(們)必須為過去留下一些重新整合的時空。特別是離婚再婚者的親戚,特別是她們的父母、祖父母和其他人,他們通常很少以緘默而無意見的姿態出清b,他們會對過往進行一番評頭論足。

我們對一個想組織混合式家庭的人的建議是:第一,他/她(們)須認清每一個人都有一段過去生活的經曆,這些經曆將影響到他/她(們)現在乃至未來的婚姻生活品質。第二,及時了解和溝通,以迅速熟悉起這陌生的新環境。許多繼父常喜歡用猜想代替了解和溝通,他們常常用”或許,這並不關我的事,我不該管”、”我不應該問這些事”、”如果她要我知道這些事,她自己會主動告訴我的。”雲雲,雲雲。

到目前為止,本節都是有關繼父可能麵對的種種壓力和困難的描述。同樣,身為繼母,她們也麵臨類似的難題。在我國,身處困境的繼母大有人在,特別是孩子的祖父母或其他照顧者(比如姑姑等),可能會因為繼母的突然介入造成對他/她(們)權力(如,他/她(們)將孩子視為私產)是一種冒犯,從而產生敵對。在這種敵對情緒下,孩子一方麵受到”沒有一個後母會疼前妻孩子”的偏頗教育;另一方麵,孩子被要求,即使想與繼母親近,也必須以效忠他父親這邊姻親作為前提。這時,身為繼母,對自身角色壓力的焦慮不言而喻,於是在新婚的大家庭中,她(們)處處謹小慎微,害怕一不小心得罪了什麼人。她(們)被迫去適應、去迎合男方的姻親們,她(們)非得愛一個不是自己生養的小孩不可,不論她(們)內心是否真的喜歡他。然而,她必須無條件去愛他,是否意味著她也會得到孩子無條件的愛呢?結果常常使繼母深感失望。一旦繼母擁有了自己生養的孩子時,事情就變得更加複雜,紛爭也更趨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