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一個曆史悠久的文明古國,文物遺產極為豐富。近年來,各地文物走私、盜掘古墓、盜竊館藏文物的犯罪活動日益猖獗,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所罕見。文物走私活動日趨集團化、國際化。大量珍貴文物被盜運出境,走私文物充斥港澳市場,致使日、美、英等國和台灣都派有專人常駐港澳,伺機選購訂購,文物價格暴跌。文物走私刺激盜掘古墓葬、古遺址的非法活動不斷發生,愈演愈烈,每年都有數以千計的古墓葬、古遺址遭到掘毀。文物走私還誘發了一些犯罪分子直接盜取館藏珍貴文物,館藏一級品被盜案件一再發生,甚至有的稀世孤品也被盜竊走私出境。據統計,從1989年到1992年文物被盜竊案件發生214起,僅1989年、1991年、1992年這三年中丟失的文物1900件,其中珍貴文物417件。重大的文物盜竊案有1992,年在河南省開封博物館發生的9.18特大盜竊文物案,該館《明清宮廷用品展覽》大廳有8個展櫃被撬,失盜文物69件,其中珍貴文物62件(一級品7件,二級品52件,三級品3件)。此外,還有敦煌莫高窟465窟的一級壁畫被割盜,北京故宮博物院銘刻館的5枚珍貴銅印被盜,三門峽市興新村的虢國墓地群被盜掘,浙江良渚文化一級文物玉璧被販賣等等。這些犯罪活動使我國文化遺產遭受極為嚴重的破壞和損失。
造成文物丟失以至流失的主要原因有:(1)少數文博單位領導不重視文物安全保衛工作,管理製度混亂,以致連續發生文物被盜案件。(2)有些工作人員有章不循,玩忽職守。(3)內部人員監守自盜和內外勾結向盜竊犯泄露文物保管情況。(4)保衛機構不健全,保衛力量不足。許多基層文物單位雇用臨時工或退休老職工值班,文物被盜後無人過問。(5)相當多的文物單位特別是地縣級單位,因經費嚴重不足,文物庫房簡陋,安全措施難以落實。(6)人們的文物保護法製觀念差,一些人在拜金主義思潮影響下,想借走私販賣文物發個人橫財。另外,港澳地區文物走私販賣坐地商的存在,對內地的文物走私販賣起負麵的引誘作用。
大量文物被盜運出境,不僅使我國文化遺產遭受嚴重損失,而且敗壞社會風氣,有損於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我們應當采取積極措施,製止住這股現象的發展。首先,要進一步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把文物保護納入法製的軌道。要使公民有文物保護的意識,保護文物就是保護國家財富。其次,要嚴厲打擊走私、盜掘文物等違法犯罪活動。嚴懲那些玩忽職守、內外勾結、監守自盜的人員。再次,要加強文物安全技術防範工程的建設,製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防範措施。尤其是5000件以上的重要文物收藏單位要盡快安裝必要的安全保護技術防範設施。再有,要切實改變管理不善的狀況,建立健全各種類型的保護網絡和管理巡邏檢查製度,落實責任製。最後,公安機關要加強對盜掘、走私文物大案、要案和團夥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積極堵住文物走私的來源,切斷販運路線,控製走私渠道。
曆史文物是中華民族的一部百科實物全書,從不同側麵、領域記載著中華民族創造人類文明的智慧和功績,也是中國居於世界文明古國之列的曆史見證,每個中華兒女、炎黃子孫都引為自豪,也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護文物。
(樊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