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十二 槐西雜誌二(中)(1 / 3)

畫士張無念,寓京師櫻桃斜街。書齋以巨幅闊紙為窗,不著一欞,取其明也。每月明之夕,必有一女子全影在心。啟戶視之,無所睹,而影則如故。以不為禍祟,亦姑聽之。一夕諦視,覺體態生動,宛然入畫。戲以筆四圍鉤之,自是不複見,而牆頭時有一女子露麵下窺。忽悟此鬼欲寫照,前使我見其形,今使我見其貌也。與語不應,注視之,亦不羞避,良久乃隱。因補寫眉目衣紋,作一仕女圖。夜聞窗外語曰:“我名亭亭。”再問之,已寂。乃並題於上。後為一知府買去。或曰,是李中山。或曰狐也,非鬼也。於事理為近。或曰本無是事,無念神其說耳。是亦不可知。然香魂才鬼,恒欲留名於後世。由今溯古,結習相同,固亦理所宜有也。

姚安公官刑部江蘇司郎中時,西城移送一案,乃少年強汙幼女者。男年十六,女年十四。蓋是少年遊西頂歸,見是女擷菜圃中,因相逼脅。邏卒聞女號呼聲,就執之。訊未竟,兩家父母俱投詞,乃其未婚妻,不相知而誤犯也。於律未婚妻和奸有條,強奸無條。方擬議間,女供亦複改移,稱但調謔而已。乃薄責而遣之。或曰:“是女之父母受重賂,女亦愛此子豐姿,且家富,故造此虛詞以解紛。”姚安公曰:“是未可知。然事止婚姻,與賄和人命、冤沉地下者不同。其奸未成無可驗,其賄無據難以質。女子允矣,父母從矣,媒保有確證,鄰裏無異議矣,兩造之詞亦無一毫之牴牾矣,君子可欺以其方,不能橫加鍛煉,入一童子遠戍也。”

某公夏日退朝,攜婢於靜室晝寢,會閽者啟事,問:“主人安在?”一僮故與閽者戲,漫應曰:“主人方擁爾婦睡某所。”婦適至前,怒而詬詈。主人出問,笞逐此僮。越三四年,閽者婦死。會此婢以抵觸失寵,主人忘前語,竟以配閽者。事後憶及,乃浩然歎曰:“豈偶然歟!”

文水李華廷言:去其家百裏一廢寺,雲有魅,無敢居者。有販羊者十餘人,避雨宿其中。夜聞嗚嗚聲,暗中見一物,臃腫團,不辨麵目,蹣跚而來,行甚遲重。眾皆無賴少年,殊不恐怖,共以破磚擲。擊中聲錚然,漸縮退欲卻。覺其無能,噪而追之。至寺門壞牆側,屹然不動。逼視,乃一破鍾,內多碎骨,意其所食也。次日,告土人,冶以鑄器。自此怪絕。此物之鈍極矣,而亦出嬲人,卒自碎其質。殆見夫善幻之怪,有為祟者,從而效之也。餘家一婢,滄州山果莊人也。言是莊故盜藪,有人見盜之獲利,亦從之行。捕者急,他盜格鬥跳免,而此人就執伏法焉。其亦此鍾之類也夫。

舅氏安公介然言:有柳某者,與一狐友,甚昵。柳故貧,狐恒周其衣食。又負巨室錢,欲質其女。狐為盜其券,事乃已。時來其家,妻子皆與相問答,但惟柳見其形耳。狐媚一富室女,符籙不能遣,募能劾治者予百金。柳夫婦素知其事,婦利多金,慫恿柳伺隙殺狐。柳以負心為歉。婦誶曰:“彼能媚某家女,不能媚汝女耶?昨以五金為汝女製冬衣,其意恐有在。此患不可不除也!”柳乃陰市砒霜,沽酒以待。狐已知之。會柳與鄉鄰數人坐,狐於簷際呼柳名,先敘相契之深,次陳相周之久,次乃一一發其陰謀。曰:“吾非不能為爾禍,然周旋已久,寧忍便作寇仇!”又以布一匹、棉一束自簷擲下,曰:“昨爾幼兒號寒苦,許為作被,不可失信於孺子矣。”眾意不平,鹹誚讓柳。狐曰:“交不擇人,亦吾之過。世情如是,亦何足深尤?吾姑使知之耳。”太息而去。柳自是不齒於鄉黨,亦無肯資濟升鬥者。挈家夜遁,竟莫知所終。

舅氏張公夢征言:滄州佟氏園未廢時,三麵環水,林木翳如,遊賞者恒借以宴會。守園人每聞夜中鬼唱曰:“樹葉兒青青,花朵兒層層。看不分明,中間有個佳人影。隻望見盤金衫子,裙是水紅綾。”如是者數載。後一妓為座客毆辱,恚而自縊於樹。其衣色一如所唱,莫喻其故。或曰:“此縊鬼候代,先知其來代之人,故喜而歌也。”

青縣一農家,病不能力作,餓將殆,欲鬻婦以圖兩活。婦曰:“我去,君何以自存?且金盡仍餓死。不如留我侍君,庶飲食醫藥,得以檢點,或可冀重生。我寧娼耳。”後十餘載,婦病垂死,絕而複蘇曰:“頃恍惚至冥司,吏言娼女當墮為雀鴿,以我一念不忘夫,猶可生人道也。”

侍姬郭氏,其父大同人,流寓天津。生時,其母夢鬻端午彩符者,買得一枝,因以為名。年十三,歸餘。生數子,皆不育,惟一女,適德州盧蔭文,暉吉觀察子也。暉吉善星命,嚐推其命,壽不能四十。果三十七而卒。餘在西域時,姬已病瘵,祈簽關帝,問:“尚能相見否?”得一簽曰:“喜鵲簷前報好音,知君千裏有歸心。繡幃重結鴛鴦帶,葉落霜凋寒色侵。”謂餘即當以秋冬歸,意甚喜。時門人邱二田在寓,聞之,曰:“見則必見,然末句非吉語也。”後餘辛卯六月還,姬病良已。至九月,忽轉劇,日漸沉綿,遂以不起。歿後,曬其遺篋,餘感賦二詩,曰:“風花還點舊羅衣,惆悵酴醾片片飛。恰記香山居士語:‘春隨樊素一時歸。’”姬以三月三十日亡,恰送春之期也。“百折湘裙颭畫欄,臨風還憶步珊珊。明知神讖曾先定,終惜‘芙蓉不耐寒’。”“未必長如此,芙蓉不耐寒”,寒山子詩也。即用簽中意也。

世傳推命始於李虛中,其法用年月日而不用時,蓋據昌黎所作虛中墓誌也。其書《宋史·藝文誌》著錄,今已久佚,惟《永樂大典》載虛中《命書》三卷,尚為完帙。所說實兼論八字,非不用時。或疑為宋人所偽托,莫能明也。然考虛中墓誌,稱其最深於五行,書以人始生之年月日,所直日辰,支幹相生,勝衰死生,互相斟酌,推人壽夭貴賤、利不利雲雲。按,天有十二辰,故一日分為十二時。日至某辰,即某時也。

故“時”亦謂之“日辰”。《國語》“星與日辰之位,皆在北維”是也。《詩》:“跂彼織女,終日七襄。”孔穎達疏:“從旦暮七辰一移,因謂之七襄。”是日辰即時之明證。《楚辭》“吉日兮辰良”,王逸注:“日謂甲乙,辰謂寅卯。”以辰與日分言,尤為明白。據此以推,似乎“所直日辰”四字,當連上年月日為句。後人誤屬下文為句,故有不用時之說耳。餘撰《四庫全書總目》,亦謂虛中推命不用時,尚沿舊說。今附著於此,以誌餘過。

至五星之說,世傳起自張果。其說不見於典籍。考《列子》稱稟天命,屬星辰,值吉則吉,值凶則凶,受命即定,即鬼神不能改易,而聖智不能回。王充《論衡》稱天施氣而眾星布精。天施氣而眾星之氣在其中矣。含氣而長,得貴則貴,得賤則賤。貴或秩有高下,富或貲有多少,皆星位大小尊卑之所授。是以星言命,古已有之,不必定始於張果。又韓昌黎《三星行》曰:“我生之辰,月宿南鬥,牛奮其角,箕張其口。”杜樊川自作墓誌曰:“餘生於角星昴畢,於角為第八宮,曰疾厄宮,亦曰八殺宮,土星在焉,火星繼木。星工楊晞曰:‘木在張於角為第十一福德宮。木為福德大君子,無虞也。’餘曰,湖守不周歲遷舍人,木還福於角足矣。火土還死於角,宜哉。”是五星之說,原起於唐,其法亦與今不異。術者托名張果,亦不為無因。特其所托之書,詞皆鄙俚,又在李虛中命書之下,決非唐代文字耳。

霍養仲言:一舊家壁懸掛《仙女騎鹿圖》,款題“趙仲穆”,不知確否也。仲穆名雍,鬆雪之子也。每室中無人,則畫中人緣壁而行,如燈戲之狀。一日,預係長繩於軸首,伏人伺之。俟其行稍遠,急掣軸出,遂附形於壁上,彩色宛然。俄而漸淡,俄而漸無,越半日而全隱。疑其消散矣。餘嚐謂畫無形質,亦無精氣,通靈幻化,似未必然;古書所謂畫妖,疑皆有物憑之耳。後見林登《博物誌》載北魏元兆,捕得雲門黃花寺畫妖,兆詰之曰:“爾本虛空,畫之所作,奈何有此妖形?”畫妖對曰“形本是畫,畫以象真;真之所示,即乃有神。況所畫之上,精靈有憑可通。此臣之所以有感,感而幻化。臣實有罪”雲雲。其言似亦近理也。

驍騎校薩音綽克圖與一狐友。一日,狐倉皇來曰:“家有妖祟,擬借君墳園棲眷屬。”怪問:“聞狐祟人,不聞有物更祟狐,是何魅歟?”曰:“天狐也,變化通神,不可思議;鬼出電入,不可端倪。其祟人,人不及防;或祟狐,狐亦弗能睹也。”問:“同類何不相惜歟?”曰:“人與人同類,強淩弱,智紿愚,寧相惜乎?”魅複遇魅,此事殊奇。天下之勢,輾轉相勝;天下之巧,層出不窮。千變萬化,豈一端所可盡乎!

【譯文】

安中寬說:有個人獨自在山林中趕路,碰上兩個人,像是書生,一邊走一邊吟誦詩文。一個人懷裏掉下一本書冊,被趕路人拾起。本子上的文字十分拙笨,筆畫都不很分明,勉強能辨認出來。有抄錄道士的符籙、藥方、有人家門戶上的春聯,紛亂混雜,毫無頭緒,還夾雜著經書、古文、詩詞的句子。沒等趕路人翻完,那兩個人急忙追上來把本子奪去,轉眼就不見了。趕路人懷疑他們是狐精。有一張紙條飄落到草叢裏,等那兩個人走遠後,他才揀起來。上麵寫著:“《詩經》中的‘於’字都讀作‘烏’,《易經》中的‘無’字左邊沒有點。”

我認為這是借此諷刺那些才疏學淺而又喜歡談論學問的人。然而能在這方麵專心一意,不是勝過隻知道飲酒賭博、拈花惹草的人嗎?假如這些人都能受到稱讚和勉勵,那麼其中有些人一定會學有所成。如果鄙視他們、斥責他們、嘲笑他們,這就忘記了聖人是怎樣一視同仁對待互鄉、闕黨兩個小孩的了。那些講學家過於高傲,使得人們甘心自暴自棄,他們自己隻是沽名釣譽,把社會風氣和人們的願望都看成是與己無關的事。

景州的寧遜公,能把琉璃舂成碎末,用油漆調勻,堆砌成大字。這些字凹凸有致,脈絡走勢的皺褶,很像石頭的紋理。寧遜公自恃有這種技能,常在富貴人家走動,喜歡要人家招待他喝酒吃飯。隻要聽到什麼地方有宴會,一定去坐在末席混吃混喝。有一天,剛好是吳橋鎮賽神集會,寧遜公就把自己做的對聯匾額拿出去賣。到了傍晚,對聯匾額賣出去了,得了幾兩銀子。忽然,碰到十幾個人來邀請他,說:“我們想請您費一個月的工,堆出一些字。分送給親友,也希望得點兒利潤。今天晚上,我們先請您隨便吃一頓,明天再接你到某某地方。”寧遜公很高興,跟著他們進了酒店,一起大吃大喝。到頭更天時,酒店主人催他們離開,說要關門了。那十幾個人一下子不見了,酒席上隻剩下寧遜公一個人。寧遜公無可申辯,隻好把口袋裏的銀子都拿出來付了酒錢,又懊喪又氣憤地回家。不知道這件事究竟是幻術還是狐狸精作怪。李露園說:“這個人應該受到這種報應。”

某先生眷戀著一個男童,這個男童性情溫柔和婉,既沒有市儈的習氣舉止,也沒有因為受寵而驕縱的意思。忽然他連著哭了好幾天,眼睛都哭腫了。某公奇怪地問他怎麼了。他感慨地說:“我天天給您侍寢,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樣子。昨天,寓所裏的某人和男童鬼混,我從牆壁縫隙偷看,那種醜態簡直難以形容,這和女人躺著的玉體完全不一樣。因此我想到,我堂堂一個男子卻受到如此的汙辱,真是後悔都來不及呀,所以我羞愧憤恨,想一死了之。”某公想方設法勸解他,但他始終鬱鬱不樂。後來還是逃走了。有人說:“那個男童已經改名換姓,用心讀書,求取功名了。”梅禹金寫有《青泥蓮花記》,像這個男童,也和出汙泥而不染的蓮花差不多了。

又,有個家奴張凱,起初是滄州的差役,後來因為在半夜聽到罪犯偷偷哭泣的聲音,內心受到震動而辭去,賣身給先父姚安公做仆人。張凱四十多歲時,還沒有兒子。一天,他的妻子臨產了,張凱神情憂傷地說:“恐怕是個閨女吧!”妻子果然生了個女兒。妻子問:“你怎麼知道的?”張凱說:“我當差役時,有個人指控他嫂子和鄰居張九通奸。眾人都知道張九冤枉,可事情牽扯到男女私情,沒法替他辯白。恰好長官派我拘捕張九。我就稟告說:‘張九在初五因為拖欠田稅被拘捕,初八那天打了十五大板後放了。現在已經不知道他上哪兒去了,求您再寬限幾天吧。”長官查看了證據,翻閱了簿冊,確實如此,就怒斥告狀的人說:“初七那天張九還被關押著,他怎麼能到你嫂子的房間裏去呢?”把他打了一頓棍子趕出了衙門。其實這是另一個張九,我不過是借他搪塞一番,讓那個女人免受冤枉。去年,我聽說那個女人死了。昨天夜裏,夢見她向我下拜,知道她將轉世托生,成為我的女兒了。”後來,這個女兒嫁給商人做妻子,張凱夫婦年老多病,全都依靠她孝敬奉養以終天年。楊椒山撰有《羅刹成佛記》一書,像這個奴仆的經曆,也和惡鬼成佛差不多吧!

馮平宇說:有個叫張四喜的人,家境貧窮,靠給人打工為生。漂流到萬全山中,被一對老夫婦收留,讓他侍弄菜園子。老夫婦喜歡他勤勞刻苦,招他做了入贅女婿。過了幾年,老夫婦說要去塞外看望長女,四喜也帶著妻子另謀生路。時間久了,四喜漸漸發現他妻子原來是狐精,覺得與異類婚配很羞恥,趁她獨自站在某處時,偷偷地彎弓搭箭,射中了她的左腿。狐女用手拔出箭,一下子跳到四喜麵前,拿箭指著他責備說:“你太無情,太讓人痛恨!盡管這樣,別的狐狸媚人,都是苟且野合的。我卻是受父母之命,按照禮儀與你結婚,有夫婦之義。由於三綱的約束,我不敢仇恨你;你既然嫌棄我,我也不願勉強住下去招你討厭。”說完握著四喜的手痛哭,過了一會兒,忽然跳開消失了。四喜回到家裏,過了幾年病死,窮得連殮葬的棺材也沒有。忽然,狐女從外麵哭著進來,拜見公婆,詳細訴說了經過。又說:“我未再嫁,所以敢來探望。”四喜的母親非常感動,痛罵四喜沒有良心。狐女低著頭不說話。鄰居的一個女人打抱不平,也跟著罵。狐女瞪起眼睛說:“父母罵兒子,沒什麼不可以的。你怎麼能當著妻子的麵,罵人家的丈夫!”怒衝衝地抖抖衣服走了,不知去了哪裏。她離開後,家裏人在四喜的屍身旁邊發現五兩銀子,這才安葬了死者。後來四喜父母貧困,常常能在箱子或盆盆罐罐裏意外地發現錢米,大概也是狐女給的。聽到這個故事的人都說這個狐女不但身形化作人,心靈也已經化成人了。有人又說,狐精即使知禮,恐怕還到不了這種地步,很可能是馮平宇故意編造一個故事,用來羞辱那些連狐女都不如的人。姚安公說:“平宇雖然是個鄉下老漢,但心性樸實、忠厚,平生沒說過一句虛妄不實的話。跟他交談,他結結巴巴說不出什麼,不是能編故事的人。”

觀察使盧吉說,茌平縣有對夫婦相繼身亡,留下一個孩子,剛滿周歲。死者的哥哥嫂嫂都不憐憫,不照顧,快要餓死了。忽然一個少婦推門而入,把小孩抱在懷裏,罵死者的兄嫂說:“你們的弟弟夫婦屍骨未寒,你們倆怎麼能心狠到這種地步!不如把孩子交給我,還能找到個活命的地方。”她帶著孩子離開,誰也不知她去了哪裏。鄰裏們都親眼看到這些,有個了解內情的人說:“那個弟弟在世的時候,時常和一個狐女親近。估計那個狐女是不忘舊情,來探望他留下的孤兒吧?”這個狐女與張四喜的狐妻很相似。

烏魯木齊有很多妓院,小樓深巷,經常聽到鼓樂之聲。從譙樓計時的鼓聲響起,直到寺院晨鍾敲響,那裏總是燈火閃耀。風流放蕩的人在那裏為所欲為,官府不禁止,也禁止不了。寧夏的布商何某,年輕貌美,風度翩翩,積累了千金資財,他也不太吝嗇,卻不喜歡去逛青樓妓館。隻是養了十幾頭母豬,養得格外肥壯,洗得十分幹淨,他每天關起門來,輪流與母豬性交。母豬們也和他依偎在一起,就像和公豬相親相愛一樣。他的仆人常偷看,何某卻沒有察覺。一次他的朋友借著醉酒,開玩笑問起這事,何某羞慚難當,跳井死了。迪化廳同知木金泰說:“如果不是我親自審理這樁案子,即使是司馬光親自告訴我這件事,我也不會相信。”我寫的烏魯木齊雜詩中,有一首道:“石破天驚事有無,後來好色勝登徒。何郎甘為風情死,才信劉王愛媚豬。”吟詠的就是這件事。人的性情怪癖,竟然有到這種地步的!由此可知,按道理去判斷天下的事情,不能完全了解所有的變化;按人情去判斷天下事情,也不能完全了解所有變化。

張一科,已經忘了他是哪裏人了。他帶著妻子到塞外謀生,在一個西商家裏做雇工。商人喜愛他的妻子,為她揮金如土,沒有幾年,財產都歸了張一科,反而在張一科家中寄食。妻子厭惡蔑視這個商人,謾罵著叫他走。張一科說:“沒有這個人,我們也沒有今天的日子,背棄他是不吉利的。”堅決不肯把商人趕出去。有一天,妻子拿著木棒趕商人,張一科怒罵妻子。妻子也回嘴罵道:“他並不是喜愛我,而是迷戀我的姿色。我也不是喜歡他,而是貪圖他的財產。他用財產來交換女色,女色已經得到了,我本來就沒有什麼對不起他;我用女色來博取財產,他的財產已經光了,他也不能責備我。這時候不趕他走,留著幹什麼!”張一科更加憤怒,竟然拔刀把妻子殺死了。他先拿出一百兩銀子送給商人,然後自首進了監獄。還有一個人,忘了他的姓名了,他也帶著妻子到塞外去。妻子病死後,他窮得回不了家鄉,就要討飯了。忽然,有個西商把他叫到店裏,送他五十兩銀子。這個人覺得贈送的銀子太豐厚,一定要商人講出理由。商人悄悄地說:“我和你妻子最親熱,你並不知道。你妻子臨死前,悄悄把你托付給我。我不忍心辜負死者,所以資助你回家鄉。”這個人憤怒地把銀子扔在地上,和商人打架一直打到官府。這兩件事相隔不到一個月。

相國溫福公當時鎮守烏魯木齊。有一天,在秀野亭宴請下屬,酒席之間談論到這兩件事。當過竹山縣令的陳顥橋說:“一個不因為貧富變化就改變交情,一個不因為生死變化就背叛諾言,他們雖然都是市井小民,但都有古時純樸的道義,值得流傳的。”溫公皺著眉頭說:“當然是古時純樸的道義。不過,張一科的行為值得宣揚嗎?”後來,殺妻的張一科被判抵罪,但判決很輕;贈送銀子的商人被判杖刑,但不用帶枷示眾。溫公想了很久,感慨地說:“都不符合律條。不過,人情淡薄已經很長久了,衙門這樣報上來,就這樣發落算了。”

嘉祥縣人曾映華說:秋天一個月色澄明的晚上,他和幾個朋友在場園外散步,忽然,從東南方旋風滾滾一路刮來,其中有十幾個鬼,互相拉扯著,又打又罵。還能聽清他們說的一兩句話,好像是在爭論宋代理學家朱熹、陸九淵的學術異同。各立門派的禍患,還一直延續到陰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