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1章 “和為貴”,誠信做人的準繩(13)(2 / 3)

一個人愛出風頭、嘮叨不休,必定會引起他人的反感。可是過於沉默,別人也會敬而遠之。為人處世也是如此,過分精明或一點也不精明,人生都不會如意。總之,在生活的經驗中,我們知道,極力偏向任何一方,都是不正確的。

結婚之前的情侶,正如俗語“戀愛是盲目的”、“情人眼裏出西施”所言,明明對方其貌不揚,可看在眼裏卻覺得分外可愛和美麗。一旦結婚之後,由於看得太透徹,便把戀愛時的甜蜜拋在一旁,開始互相挑剔和責備,從而造成婚姻的裂痕。

法國詩人聖布福針對這種人提出了一項忠告:“在一起生活,某種錯覺是必要的,如果把生活的意義看得過於透徹,人生就太乏味了。”

人生就好像在蜿蜒崎嶇的道路上駕駛汽車一樣,如果脾氣暴躁,猛踩油門,車子便會橫衝直撞;如果疑慮重重,常踩刹車會使車子行進緩慢,甚至完全停頓下來。如果過於緊張的話,會使方向盤向左或向右無所適從,而滑出道路。過於鬆懈的話,到轉彎的地方又會因疏忽而來不及刹車。

所以,希望開車能夠平穩,希望中途不出變故而平安到達目的地,最好不要感情用事。

另外也不要不輕易發怒。《北齊書·王琳傳》說:“喜怒不形於色。”發怒,是一時感情衝動的表現,當麵對與自己意願背道而馳的事情,或聽到什麼逆耳之言,不能用理智的、正確的態度冷靜對待,沒有能耐用合理的方法準確而又恰當地處理,比如:找對方理論,打電話把對方痛罵一頓,立即找人申訴,警告脅迫對方,幹脆拳頭暴力解決,更嚴重者摔東西,頭撞南牆,踢桌子或踢狗,罵娘,大吼大叫,暴跳如雷等等,這種粗暴的表現,當然也是動於“中”的一種“情”,但必須控製住。因為憤怒者到一定程度時,會說出不該說的話,做出不該做事。人們發怒之後,就後悔不已。

憤怒與生氣,是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傷害的也隻能是自己。當一個人憤怒而情緒激動時,整個交感神經係統都運作了,造成瞳孔擴張,心跳加快,呼吸急促,動脈收縮,腎上腺分泌等等,甚至有有氣得咬牙切齒,全身發抖。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意氣用事,結果是害人害己,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

為人處世,完全不發怒是不可能的,但要把憤怒降到最低度,也就是說克製住自己而不走極端。就是到了忍無可忍的時候,也要合理地宣泄怒氣。

有位商人,對自己發泄怒氣的方法說得非常有趣,他說:“當我自知怒氣快來時,連忙不動聲色地設法離開,跑到健身房,或和拳師對打,或猛力捶擊皮囊,直到發泄完我的滿腔怒火為止。”

當你遭受不公正的待遇時,大有心中怒氣衝決之勢,不妨確立一個“假想敵”,把無限不平之氣都發泄在它的身上。古人留下了不少製怒的方法。有一個人性情特別急躁,一次受到過火的批評,他滿肚子怨氣,欲以拳腳施以報複。他的朋友見狀,忙把他拉到菜地,命其挖土。他下意識地刨個大坑,爾後填上,再刨、再填,如此反複,終於胸中怒氣消散了。還有人以筆作武器,將心中的話兒傾注到紙上,也是一種很好的自我宣泄方法。

4.用禮儀來維護友情

食而弗愛,豕交之也;愛而不敬,獸畜之也。恭敬者,幣之未將者也。恭敬而無實,君子不可虛拘。

——《孟子》

許多人交友常常涉及這樣的誤區:好朋友之間不需要講究客套。他們認為,好朋友彼此互相了解,親密無間,如兄如弟,講究客套太拘束也太見外了。然而,他們不知道朋友關係是以相互尊重為前提的,容不得半點幹涉、強求和控製。彼此之間隻有情趣相投、脾氣對味則合、交,反之,則離、絕。朋友之間再熟悉、再親密,也不能不尊重對方,不講客套,否則,默契和平衡將被打破,友好關係將不複存在。

充沛的感情能促進和諧深沉的交往,這種感情不是矯揉造作,而是真誠的自然流露。中國自古為禮儀之邦,用禮儀來維護和表達感情是人之常情。

好朋友之間講究禮儀,並不是在一切情況下都過於講究禮儀。一味打躬作揖,則更加糟糕。朋友間的交往要恰如其分,不強交,不苟絕,不麵譽以求新,不愉悅以苟合。

朋友之間,在非原則問題上謙和禮讓,寬厚仁慈,但在大是大非麵前,則應保持清醒,不能一團和氣。見不義不善之舉應阻之正之,如力不至此,亦應做到不助之。如果明明知道有人在行不義不善之事,卻因他是長輩、上司、朋友,即默而容之,這是自私的傾向。有時候,立定了腳跟做人,的確是會冒風險的,也可能會受到暫時的委屈,受到別人的不理解,但是這種公正的品德,最終會贏得人們的尊敬。

《說唐》裏鼎鼎大名的尉遲恭是一名莽勇的將軍,卻不知在唐史裏,也是一位以“和而不流”著稱於世的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