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仇寇。
——《孟子》
這種觀念反映出儒家式的“自律性道德”。更清楚地說,在“程序正義”方麵,儒家雖然主張:居於尊上地位的“父、兄、夫、長、君”,應當依照“慈、良、義、惠、仁”的原則作決策,居於卑下地位的“子、弟、婦、幼、臣”,必須根據“孝、悌、聽、順、忠”的原則,與之交往,然而,如果居上位的人違反了“仁”的原則,儒家卻主張:“當不義則爭之”。更確切地說:“當不義則爭之”是儒家所強調的普遍性原則,任何他人作出不義的行為,個人都應當挺身抗爭。荀子也主張:“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
在先秦儒家的概念裏,“君臣”和“父子”是兩類截然不同的關係,在這兩類關係裏,居於優勢地位者犯了不義之行,居於卑下地位的人經過反複諍諫之後,如果居上位者不願聽從,居下位者的反應也應當有所不同:在儒家看來,父母親是自己生命的根源,是“己身所從出”之人。親子之間的關係,是永遠無法切斷的血緣關係。在“孝”的大前題之下,父母有過,作子女的人能“諫而不逆”,“下氣怡色,柔聲以諫”,“幾諫”。縱然“父母怒,不悅,而撻之流血”,表現出極端“不慈”的行為,子女也祗能忍耐到底,“號泣而隨之”,“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又敬不違”。
然而,君臣之間並沒有這種不可割裂的血緣關係。君王殘暴不仁而又不聽人勸諫的時候,臣下的反應也應當有所不同:孟子在回答齊宣王有問“卿道”的問題時表示,貴戚之卿和異姓之卿與國君關係不同,貴戚之卿與國君關係密切,國君有大過,反覆規勸他而不聽,則可能危及國家,在“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原則下,應該易置之。異姓之卿與國君關係疏遠,君王有過,反覆勸諫而不聽,便可以離開這個國家而他去。譬如君王“無罪而殺士”或“無罪而戮民”,作為臣下的大夫、或士更可以離職他去,不必留情。遇到暴虐無道,不行仁政的君王,有勢力的諸侯更應當挺身而出,吊民伐罪: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孟子對曰:“於傳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弑君也。”
這些觀念在在顯示出:先秦儒家諸子強調尊卑主從關係之差序性,乃是以互動雙方必須確守“仁道”的原則作為大前提。如果尊長的一方背離了“仁道”的原則,從屬的一方便沒有盲目遵從的義務。這是儒家“自律性道德”的最大特色。近代許多研究中國政治文化的漢學家,經常注意到中國曆史上政治人物作道德判斷時的自主性及自律性,其文化根源即在於此。然而,在儒家的傳統觀念裏,“士”的角色在於“以道事君”,“格君心之非”,他能不能“行道”,先決條件在於是不是能得到君王的重用,君主製度變成“士”實踐其理想人格的形式要件,“士”無法獨立成就其道德人格,這不能不說是傳統士人的一項悲劇。
領者在在工作過程中,應學會利用情感聯絡人心。
美國旅遊公司總裁哈爾羅森·勃羅斯曾說:“最高水平的服務發自內心。一個企業隻有贏得了員工的心,才能提供最佳服務。”領導者贏得了人心,員工的激情就會自覺產生,他們也就能體會到挑戰的興奮、競爭的刺激和成功的喜悅。心理學家說:“你不必管理自覺的人,如果他們的心投入了,做任何工作都會有動力。”
職員能否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是事業成功的關鍵之一。領導抓住了職員的心,也就抓住了一群活生生的人。
領導可以分為兩種類型。有些是嚴厲分子,他們依靠高聲、粗暴的咆哮來驅使人們工作,然後以威嚴來激勵部屬。而大多數的老板,要求雖然一樣,但把他們的嚴厲融化在說理、分析及幽默感中。他們也希望自己的命令能暢通無阻,但他們卻不是嚴厲分子。他們能體會到自己接觸的是“人”,因此采取直截了當、完全人性化的方法說:“喂,他們有工作要做,讓他們快做吧!”
保羅·蓋蒂是西方首屈一指的石油大亨,他把大部分的時間花在油田裏和他的雇員一起工作。有一次發生的偶然事件,雖然其本身不太重要,卻讓蓋蒂認識到,和員工建立良好的關係多麼重要。
這天,蓋蒂在油井工地上注意到一個名叫漢克的搬運工動作懶散,他生氣地罵起來:“你在幹什麼?振作起來,笨蛋!”罵完之後,他還咆哮了一聲。“好的,老板。”漢克平靜地回答道。不過,他還是奇怪地看了蓋蒂一眼。這讓蓋蒂莫名其妙。不一會兒,他了解到漢克有手傷。漢克本來可以回去接受治療,但他因為不願讓工友和老板失望,於是留了下來。得知這個情況後,蓋蒂走到漢克身旁,說:“抱歉!我剛才不應該發火。我開車送你進城去找個醫生看看你的傷手。”聽到老板這句話,漢克和他的夥伴久久地瞪著蓋蒂,然後他們笑了。
從表麵上看,這件小事沒有多大意義,然而它卻是有著高度價值的管理秘訣。蓋蒂身為老板,未事先查明真相便亂發脾氣犯下錯誤,使下屬產生了抵觸情緒,造成生產效率下降,在所難免。幸好,蓋蒂一等發現了過錯,便立即真誠地道歉,而且提出合理的、適當的補救方法,這樣,馬上又重新建立了良好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