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講出對對方不利的消息之前,可以先說,“我雖然不相信,但是……”
部下犯錯誤時,如果領導者說“我就知道你會做這件事”,表示領導者平常即對部下不信任。反之,如果改說“我不相信你會做這件事”,效果就大不一樣了,表示出領導者對部下十分肯定的態度。因此,要說出對對方不利的消息時,最好的方法就是先聲明:“我不相信有這樣的情形,但是……”亦即在肯定對方平常的為人的前提下說出不利消息,以免對方懷疑你平常對他不信任。
重視下屬,不僅僅是在言語上尊重下屬,還包括放手讓下屬幹大事,即使下屬有某種讓人不放心的缺點也敢這樣做。這樣的領導,才是一個真正有會待人用人的領導。
得理也得讓人
讓人,多發生於競爭情境。由於讓人行為出現往往使矛盾化解,爭鬥平息,對手變朋友,仇人變夥伴。因此,讓人是避免鬥爭的極好方法,對個體也具有一定價值。
得理不讓人,讓對方走投無路,有可能激起對方“求生”的意誌,而既然是“求生”,就有可能是“不擇手段”,這對你將造成傷害。好比老鼠關在房間內,不讓其逃出,老鼠為了求生,會咬壞你家中的器物。放它一條生路,讓它逃命要緊,便不會對你的利益造成破壞。
漢代公孫弘年輕時家貧,後來成為丞相,但生活依然十分儉樸,吃飯隻有一個葷菜,睡覺隻蓋普通棉被。就因為這樣,大臣汲黯向漢武帝參了一本,批評公孫弘位列三公,有相當可觀的俸祿,卻隻蓋普通棉被,實質上是裝模作樣、沽名釣譽,目的是為了騙取儉樸清廉的美名。
漢武帝便問公孫弘:“汲黯所說的都是事實嗎?”公孫弘回答道:“汲黯說得一點沒錯。滿朝大臣中,他與我交情最好,也最了解我。今天他當著眾人的麵指責我,正是切中了我的要害。我位列三公而隻蓋棉被,生活水準和普通百姓一樣,確實是故意裝得清廉以沽名釣謄。如果不是汲黯忠心耿耿,陛下怎麼會聽到對我的這種批評呢?”漢武帝聽了公孫弘的這一番話,反倒覺得他為人謙讓,就更加尊重他了。
公孫弘麵對汲黯的指責和漢武帝的詢問,一句也不辯解,並全都承認,這是何等的一種智慧呀!汲黯指責他“使詐以沽名釣譽”,無論他如何辯解,旁觀者都已先入為主地認為他也許在繼續“使詐”。公孫弘深知這個指責的份量,采取了十分高明的一招,不作任何辯解,承認自己沽名釣譽。這其實表明自己至少“現在沒有使詐”。由於“現在沒有使詐”被指責者及旁觀者都認可了,也就減輕了罪名的份量。公孫弘的高明之處,還在於對指責自己的人大加讚揚,認為他是“忠心耿耿”。這樣一來,便給皇帝及同僚們這樣的印象:公孫弘確實是“宰相肚裏能撐船”。既然眾人有了這樣的心態,那麼公孫弘就用不著去辯解是不是沽名釣譽了,因為自己的行為不是什麼政治野心,對皇帝構不成威脅,對同僚構不成傷害,隻是個人對清名的一種癖好,無傷大雅。
對方無理,自知吃虧,你於“理”明顯占過對方,放他一條生路,他會心存感激,來日也許還會報答你。就算不會圖報於你,也不太可能再度與你為敵。這就是人性。
得理不讓人,傷害了對方,有時還會連帶傷害對方的家人,甚至毀了對方。這有失厚道。得理讓人,也是一種人情積蓄。
人海茫茫,卻常“後會有期”。你今天得理讓人,誰知他日你們二人會不會再相逢?如果到時候對方勢旺你勢弱,你就可能吃大虧了!“得理讓人”,這也是為自己以後做人留條後路。
清代康熙年間,當朝人稱“張宰相”的張英與一個姓葉的侍郎,兩家毗鄰而居,葉家重建屋子,將兩家公共的弄牆拆去並侵占三尺,張家自然不服,引起爭端。張家立即發雞毛信給京城的張英,要求他出麵幹預,張英卻作詩一首:“千裏家書隻為牆,再讓三尺又何妨?萬裏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張老夫人看見這封家書,立即命人退後三尺築牆,而葉家深表敬意,也退後三尺。這樣兩家之間即由從前的三尺巷變成了六尺巷,被百姓傳為佳話。
《菜根談》中指出,“徑路窄處,留一步與人行;滋味濃的,減三分讓人嚐。此是涉世一極安樂法。”這句話旨在說明謙讓的美德。凡事讓步,表麵上看好像是吃虧,但事實上由此獲得的必然比失去的多。但是要讓謙讓做得恰到好處,也非一味地謙讓。讓步要把握尺度,有人要在你頭上拉屎,你還允許他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