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虎:喻指陰謀篡權奪位的臣子。

〔三〕所:處所,這裏指君位。

〔四〕與:聽從,引申為歸附。

〔五〕刑名:即“形名”。刑,通“形”。

【譯文】做君主的原則在於不能讓臣下看出自己的心意,這個原則的運用在於不能使臣下知道自己的想法;君主保持虛靜無為的態度,隱蔽地觀察臣下的過失。看見了就好像沒看見,聽見了就好像沒聽見,知道了就好像不知道。君主了解臣下的主張之後,不要變更它,應用驗證的辦法考察他的言行是否合一。每個官職都隻有一個人,不要讓他們互相通氣交談,那麼一切事情的真相就全都顯露了。君主嚴密地包藏起自己的行跡,隱蔽起自己的念頭,臣下無從探測;君主去掉自己的智慧,不要表現自己的才能,臣下就無法揣度。保守我所向往的意願而考察臣下是否和我相同,謹慎地抓住權柄而牢固地把握它。杜絕臣下的窺視,破除他們的揣度,不要使人貪圖我的權柄。不能謹慎地插好門栓,不牢固地守好你的門戶,那麼陰謀篡權的臣子就會像老虎一樣闖入。不能謹慎地行事,不掩飾你的真實意圖,奸臣的企圖就將會產生。殺掉自己的君主,取代君主的位置,沒有人不歸附於他,所以這樣的奸臣就叫做虎。潛伏在君主的身邊,窺伺著君主疏忽出錯的時候,所以這樣的奸臣就叫做賊。君主應離散奸臣的同黨,收審他的餘孽,阻塞他的私門,鏟除他的幫凶,國家就沒有老虎了。君主的意圖決策顯得廣大無邊,深不可測,對臣下的言行加以審核,要求達到完全一致,擅自行動就要嚴懲,國家就不會有奸賊了。因此君主會受臣下五種蒙蔽:臣下遮蔽君主的耳目是一種蒙蔽,臣下控製君主的財利是一種蒙蔽,臣下擅自發號施令是一種蒙蔽,臣下收取仁義的名聲是一種蒙蔽,臣下培植私人黨羽是一種蒙蔽。臣下閉塞君主的耳目,君主就失去了其俯視天下的地位;臣下控製國家的財利,君主就失掉了以利收買人心的恩德;臣下擅自發號施令,君主就失去了對號令的控製;臣下能施行仁義獲取名聲,君主就失去了他的聖明;臣下能夠拉幫結夥、培植黨羽,君主就真的變成了孤家寡人。這些方麵本來是君主所獨自掌握的,不是臣下所能操縱的。

人主之道,靜退以為寶。不自操事而知拙與巧,不自計慮而知福與咎。是以不言而善應,不約而善增。言已應,則執其契〔一〕;事已增,則操其符〔二〕。符契之所合,賞罰之所生也。故群臣陳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責其功。功當其事,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誅。明君之道,臣不得陳言而不當。是故明君之行賞也,曖乎如時雨〔三〕,百姓利其澤;其行罰也,畏乎如雷霆,神聖不能解也。故明君無偷賞,無赦罰。賞偷,則功臣墮其業〔四〕;赦罰,則奸臣易為非。是故誠有功,則雖疏賤必賞;誠有過,則雖近愛必誅。疏賤必賞,近愛必誅,則疏賤者不怠,而近愛者不驕也。

〔一〕契:古代一種憑證。在竹簡或木片上刻字,分成兩半,當事人雙方各執一半,驗證時將兩半相合。

〔二〕符:古代調兵遣將時的憑證。用竹、木或銅、玉製成,中分為二,雙方各執一半,驗證時將兩半相合。

〔三〕曖乎:溫潤的樣子。

〔四〕墮其業:懈惰他們的事業。墮,通“惰”,懈惰。

【譯文】君主的原則,要將“靜退”視為珍寶。不自己親自操勞事務而知道臣下做得好與不好,不自己謀劃考慮事情而知道臣下的計謀是得禍還是得福。所以君主不說話卻善於應對,不對臣下作規定而臣下卻能做更多的事情。既然口頭上已對臣下的主張做出反應,就應該拿出契約來檢查;事情既然增加了功效,就應拿出符契來兌現。以符契相合來驗證,就是賞罰所以形成的依據。所以群臣陳述他們的想法,君主按他們陳述的主張交給他們要辦的事務,根據交給他們的事情來責求應有的功效。功效與事情相稱,事情與他們當初的言辭相稱,就給予獎賞;功效與事情不相稱,事情與他們當初的主張不相稱,就給予嚴懲。聖明君主的行事原則,臣下不能陳述自己的主張而不恰當。所以聖明的君主施行賞賜,就像及時雨那樣溫潤,百姓都蒙受他的恩澤;君主施行刑罰,就像雷霆那樣威嚴,就是神聖也不可能解脫。因此聖明的君主不會隨便給予賞賜,不會赦免應該給予的刑罰。隨便給予獎賞,那麼功臣就會懈惰他們的功業;赦免應有的刑罰,那麼奸臣就會輕易地為非作歹。所以確實有功,即使是與自己關係疏遠而卑賤的人也一定獎賞;確實有錯,那麼就算是自己親近喜愛的人也一定要嚴懲。疏遠卑賤的人一定獎賞,親近喜愛的人一定懲罰,那麼疏遠卑賤的人就會兢兢業業,而親近喜愛的人也不會驕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