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名古屋市蓬左文庫藏有舊鈔本施宿《東坡先生年譜》等一冊。此書由五個部分構成:
(一)施宿《東坡先生年譜》(全帙,並附陸遊序、施宿序、跋等三文);
(二)何掄《眉陽三蘇先生年譜》(殘本);
(三)王宗稷《東坡先生年譜》(十條左右,散見各處);
(四)傅(應作“藻”)《東坡紀年錄》的序傳部分(約七百多字);
(五)蘇軾簡明年表五頁,當係《四河入海》末尾所附《紀行之圖》的節本。
王譜、傅錄今存(前者見《東坡七集》本,後者見《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為通常流行之本,並不罕見。施譜久佚,公元1963年倉田淳之助先生始在京都舊書肆發現,即予購藏,並在1965年影印於《蘇詩佚注》,始得公之於世,引起不少研究者的重視。但《佚注》本施譜有缺頁和缺字數處,而蓬左本卻完整無損;何掄《年譜》雖屢見著錄和稱引,卻已早佚,而於蓬左本中首次發現,雖非足本,仍頗珍貴。要之,這一鈔本以施《譜》為主體,何《譜》亦甚重要,故擬定名為《東坡先生年譜附眉陽三蘇先生年譜》,簡稱為《東坡先生年譜(外一種)》。
但這一重要鈔本,因封麵題為《東坡紀年錄》,故以傅藻《東坡紀年錄》著錄於有的圖書目錄;又因施宿《東坡先生年譜》前,冠有“大全集年譜五羊王宗稷編”十一字,有的目錄書籍又誤認施《譜》為王宗稷所撰。這個鈔本遂未被人們注意,長期沉晦不聞。
1984年11月,我在東京大學伊藤漱平教授的熱情幫助和陪同下,並得到其他日本朋友的提示,又蒙蓬左文庫的接待,得見這一鈔本。既喜施《譜》可睹全璧,複驚何《譜》重見於世,特將這一鈔本的概況,鈔者及其年代、鈔本的構成、價值等作一記述和考辨。
一、鈔本的概況、鈔者及其年代
這一鈔本係“駿河禦讓本”,有“禦本”圖印。江戶時代德川幕府第一代將軍德川家康在駿府(今靜岡市)設有藏書庫,稱為駿河文庫。他於元和二年(1616)去世時,遺命將藏書分讓給在尾張等地的三個兒子,尾張的德川義直得到一百七十七部,建立尾張文庫。今蓬左文庫就是尾張文庫的後身。這些圖書即稱為“駿河禦讓本”,屬於蓬左文庫的貴重書。
此本為綫裝,共127頁,高26.8厘米,寬18.1厘米,以茶色紙為裱褙紙,裝訂完好。鈔本最後有題款雲:“應永二十七年歲次庚子春三月於龍阜之萬秀山下書了”。後人在其旁又有批注:於“應永二十七年”處,批注雲:“離慶長七年一百八十二年”;於“龍阜”處,批注雲:“南禪寺”。按,應永二十七年,為1420年;慶長七年,為1602年,相隔正好182年。故知鈔本年代為1420年,相當於中國明永樂十八年,而為日本室町時代足利四代將軍義持當政之時。
《佚注》本施《譜》和蓬左本的關係如何,鈔者的情況怎樣?這對弄清施、何兩譜的麵貌有很大的幫助。試將《佚注》本和蓬左本對勘,從內容上看,發現兩本原來同出一源,所據乃同一祖本;從筆跡上看,竟是同一鈔手。
先從內容上看。大致有三種情況:
(一)《佚注》本脫誤、筆誤之處,蓬左本亦然。如卷首陸遊序,據《渭南文集》卷十五,應作“然概不為識者所取”,“取”字兩本皆誤作“進”;“故雲‘新掃舊巢痕’”,“至如‘車中有布乎’”,皆奪“舊”“中”兩字。施宿序:“元佑來歸,所挾益大”,兩本皆無“所”字,而據施宿序文的另外兩個鈔件(均見宮內廳書陵部所藏《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兩種的書批,一在卷九之前,一在卷十之前),應有“所”字,文句遂通順。施序又有“宣仁聖後用之而不能盡”句,兩本皆無“不”字,而據同上宮內廳之鈔件,應有“不”字,才使上下文意銜接。年譜部分嘉佑六年條,其時考官為楊畋,兩本皆誤作“孫畋”。元豐二年條,蘇軾的詩句應為“贏得兒童語音好”,兩本皆誤“贏”為“嬴”。同年,“差權發遣三司度支副度陳睦錄問”,“遣”應作“運”,兩本皆誤。元豐四年條,“詔熙河、鄜延、環慶、涇原、河東五路進兵大討西夏”,兩本皆缺“熙河”,則與下文“五路”抵牾。元佑四年條,“近日台官論奏臣罪狀甚多”,兩本“罪狀”皆誤作“罪伏”。元佑五年條詩題《次韻關景仁送紅梅栽》,兩本皆誤作“江梅”。紹聖元年條詩題《二十五日寄餾合刷瓶與子由》,兩本皆誤作“鎦合”。元符三年條詩題《晦夫惠琴枕接》,兩本皆誤作“接籬”;《遊南城謝氏廢園用使都經錢溪韻》,兩本皆誤作“遊北城”。最後施宿跋文雲“觀先生與劉沔書”,兩本皆作“劉”,而七集本《東坡後集》卷十四卻是“答劉沔都曹書”,作“”非是。這類事例還有很多,說明《佚注》本和蓬左本實同出一源。
此外,還有一些情況可以助證此點。
(1)是缺筆。如兩本皆以“惇”字缺末筆(各十多處)。
(2)是補改。如元佑七年條在“詩”欄上麵補寫《滕達道挽詞》一題,當係鈔者發現脫漏而自己補寫的。而此題正是《佚注》本所原有,補寫以後,兩本才能一致。
(3)是都用同一假借字。鈔者喜用假借字,不少字寫法相同。如元佑二年條“賜筵並賜禦書”,前一“賜”字皆作“錫”,後一“賜”字卻同作“賜”。熙寧四年條“始頒募役法”,兩本皆作“始攽”,等等。
從兩本誤異情況的驚人相同來看,隻能說明它們為同一祖本所出。
(二)《佚注》本不誤,蓬左本訛誤者。這種情況甚為嚴重,比比皆是。
(1)是錯字。如卷首陸遊序“韓、曾二相”,誤作“韓、魯”。施宿序“可以油然”,誤作“不以”。年譜部分熙寧元年條,“勸上以更法度”,誤成“勤上”。熙寧二年條,“安石又言不可,且誣先生遭喪販蘇木入川事,遂罷不用”句,不僅誤“販”為“敗”,而且重出“不可且誣”以下等十五字,熙寧三年條“仍舊職”,誤作“仍舊賦”,“未幾”誤作“未成”,“昭文相”誤作“照文相”,也重出“十月翰林學士使之”等八字。熙寧四年條,“又增定之”,誤“之”為“日”,“試為四場”,誤“試”為“誠”。
(2)是脫字。如陸遊序脫去“嚐”、“之”、“能”三字。施宿序“始請待製陸公為之序。而序文所載……”,脫去“而序”兩字。嘉佑三年條出處欄,脫去“先生居憂”四字。嘉佑六年條,不僅脫去“六年辛醜”四字的紀年,而且漏掉《鄭州西門外別子由》等四首詩的係年。
(3)是錯簡。如元佑三年條,宣仁太後與蘇軾對話一段,應在“出處”欄,卻羼入“時事”欄;而《夜直玉堂讀李之儀詩卷》等詩題,又鈔在“出處”欄。元佑五年條,“先生在杭州,浚西湖”雲雲,應是五年之事,卻錯置於四年之末;《上元次韻劉景文路分》等三首詩應是元佑六年時所作,卻又錯置於五年之末。紹聖二年所作《同正輔戲作》等九首詩,亦誤鈔入三年之初。這些錯簡之處,在《佚注》本中皆不誤。
(4)是塗改。熙寧八年“詩”欄,《孔長源挽辭》鈔寫兩遍,自行抹去其一,元豐元年《次韻王鞏留別》也是如此。元豐二年條,“且去”,自改正為“且雲”;“貧昏”,自改正為“貧民”。元豐三年條,《遊子由古律》,自改正為《迎子由古律》。元豐五年條,《送酒歌》,自改正為《蜜酒歌》等。
以上四類情況,《佚注》本中是罕見的,而蓮左本卻是大量、普遍的。這說明蓬左本書寫比較草率,《佚注》本則是認真書寫的正式鈔本。因此,我們在整理施宿《東坡先生年譜》時,應選擇《佚注》本為底本,較為恰當。
(三)《佚注》本或誤或脫,而蓬左本不誤不脫者。這為整理一本完整的施《譜》提供了重要的珍貴材料,我將在下文詳細論及。
再從筆跡上看。蓬左本為草本、《佚注》本為正式鈔本的情況,在兩本的墨跡上也充分表現出來:前者字跡潦草,後者工整端方。但是,細審筆畫意趣,竟出同一鈔者之手。試以陸遊、施宿兩序為例,兩兩對勘,筆意全同。這類筆意相同的例子,在年譜正文部分也是容易取證的,特別是一些具有個人特點的手寫體,更能證明。限於篇幅,不再列舉。
由此可知,兩本乃同一鈔手,因而前述兩本同出一源的情況,也就不難理解了。我們已知蓬左本在應永二十七年鈔於南禪寺,《佚注》本殆亦同時同地(即使不鈔於同一年,也不會相去太遠)。小川環樹先生在《蘇詩佚注·凡例》中曾說,倉田先生所得之施《譜》,“審其字體書法,當是四五百年外物,則無可疑矣”。從1420年至1963年,相距逾五百年,所論極為允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