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那是曲先生讓人送過來的。”陳秘書站起身回答道,她一直覺得曲之霈和林若安的關係不菲,也樂得幫曲之霈牽線搭橋。
再說了,曲之霈這樣的人,她一個小秘書也得罪不起啊。
林若安扶了扶額頭,走辦公室將那捧花拿起來,漂亮是漂亮,可是她從不喜歡這種太過於妖冶張揚的東西。
花束裏有一張卡片,上麵應該是曲之霈的字跡。
“唯一一個請求——別扔了。”
後麵是他龍飛鳳舞的簽名。
林若安嘴角微微勾起,他倒是了解她,知道她想扔了。
林若安抽出卡片隨手放到碎紙機裏,然後拿著花束走出辦公室,一把放在辦公室外麵陳秘書的辦公桌上。
“林總……”陳秘書被林若安嚇了一跳。
“這束花送給你,隨你怎麼處置。”林若安說完,轉身離開。
送人……應該不算扔吧?
林若安坐在辦公椅上,伸手打開電腦,趁著電腦開機的間隙沉思了一會兒。
距離那天曲之霈醉酒她送他回家已經一個月了,這一個月來,林若安總是以各種的理由推脫不與曲之霈見麵。
她直覺到這個男人身上的危險性,他就像一個漩渦,深不見底。
她不敢再往前踏出一步,隻怕會萬劫不複。
再者,那天那樣好的時機她都錯過,讓她窺見了自己身上的軟肋——她太過容易心軟。
想從曲之霈身上獲得證據,就不能有絲毫的心軟。
她做不到,那便也沒有必要再和他周旋下去。
畢竟他是她仇人的兒子,她不害他,不把仇恨轉移到他身上已經實屬不易,怎麼還會想和他發展更多的關係。
她林若安不是聖母。
更不是見一個愛一個的人。
她已經有些察覺到了曲之霈對於她的心意。
這讓她更不得不與他保持合適的距離。
林若安的目光落到電腦上的文件夾上,無意識地點開,然後找到一個隱藏文件夾。
林若安愣愣地看著裏麵那麼多張的照片。
這個很多年前自己創建的文件夾,被她保存到了現在,就算是後來電腦重裝係統、換了新的電腦,她也要把這份文件夾拷貝到新的係統、電腦裏。
她拒絕去想自己這樣做的理由。
更拒絕承認自己這三年多來沒有一天不想念那個人。
那個現在已經離她十分遙遠的人。
林若安一張一張地點開照片瀏覽過去,這是三四年前的照片了,那個時候的他那樣光彩照人,站在那裏,就自動成為了人群的中心。
隻是不知,他現在過得好不好。
身邊是否也已經有了另一位佳人的陪伴。
他或許也會為那個人做飯,會帶著那個人海邊看星空,會對那個人說出那一句“我愛你”吧。
那句他從來都沒有對她說過的那句話。
林若安垂眸自嘲地笑了笑,如果說三年前的自己還學不會放下與心死。
三年後的自己也應該學會了。
你要知道,生活永遠不是那麼慷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