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的人生才不糾結10(1 / 3)

積極對待工作 人生的樂趣在於工作

“生活的較高境界之一就是使事業成為喜悅,使喜悅成為事業。”許多成功大師對此都有同感。曼狄諾在《 世界上最偉大的推銷員 》一書中就表達了這樣的思想。他寫道:

我永遠沐浴在熱情的光影中。

熱情是世界上最大的財富。它的潛在價值遠遠超過金錢與權勢。熱情摧毀偏見與敵意,摒棄懶惰,掃除障礙。熱情是行動的信仰,有了這種信仰,我們就會無往不勝。

我永遠沐浴在熱情的光影中。

一時的熱情容易做到,把渴望的心思保持一天或者一周,也不太難。但是我要做的是,養成習慣,使熱情時常陪伴著我。熱情是對工作的熱愛。我不需要了解它,我隻要知道它使我的身體健康,使我的頭腦充實。

隨著我的努力,熱情將會變成一種習慣。首先我們養成習慣,然後習慣成就我們。熱情像一輛戰車,帶我奔向更加美好的生活。我在微笑中期待美好生活的來臨。

我永遠沐浴在熱情的光影中。

熱情可以移走城堡,使生靈充滿魔力。它是真誠的物質,沒有它就不可能得到真理。和許多人一樣,我曾一度以為生活的回報就是舒適與奢華,現在才知道我們熱望著的東西應該是幸福。就我的未來而言,熱情比滋潤麥苗的春雨還要有益。

今後,我所有的日子都將與以往不同。我不再把生活中的付出當作辛勞,因為這樣一來,工作便是迫不得已的苦差,伴隨著無休無止的忍受。相反,讓我忘記生活的艱辛,用旺盛的精力、充分的耐心和良好的狀態去迎接每天的工作。有了這些素質,我將遠遠超過以往的成績,時間飛逝,熱情不絕,我一定會變得對自己和對世界更有價值。

我抱定這樣的態度,那麼一切都將變得無比美好。

我知道,沒有衣食住所,生活不會幸福;但是當這一切都應有盡有的時候,生活仍然不會幸福。一條小溪,最大的優點在於不斷流動,一旦停下來,就成為一汪死水。對我而言,最好的事情莫過於讓自己處於不斷的變化中。很少有人意識到,他們的幸福正是建立在工作的基礎之上,取決於他們是忙碌辛苦還是靜止不前的事實。幸福的第一要素就是有所作為。

做任何事情,我將盡最大努力。

我不再拒絕前行,也不再懶於付出。

從此,我將以全部的精力投入工作——不僅要完成計劃中的任務,而且還要多做一些。如果我遭受苦難,正像我經常會有的命運,如果我懷疑我的努力,正像我常常想的那樣,那麼我仍要堅持工作。我要將整個身心傾注在工作之中,那時,天空將變得格外晴朗,在困惑與苦難中,生活中最大的快樂即將到來。

讓我遵循這條特殊的成功誓言:做任何事情,我將盡最大努力。

羅素更明確指出:“我的人生正是:使事業成為喜悅,使喜悅成為事業。”

英國的狄斯雷利說:“行動並不總是帶來幸福,但不行動就沒有幸福。”

法國的紀德說:“獲得幸福的秘訣,並不是為追求快樂而竭盡全力,而是在竭盡全力之中尋到快樂。”

這些都是戴爾?卡耐基喜歡引用的名言。

卡耐基指出:“愛你的工作,如果你悉心去做某樁事情,你決不會一無所獲。不論你收獲的是不是值許多錢,但你會過得很快樂,而這份快樂是沒有人能夠奪去的。”

熱愛每一項工作

成大事者對每一樣東西都要知覺,那意味著去關照每一件事物和每一個行為。當我們決定要在工作中知覺,就會忘掉知覺;當我們知覺到自己沒有在知覺,就會覺得有罪惡感,而且會覺得我犯錯了。

對任何想要在工作中知覺的人而言,它都是基本的難題之一,因為工作需要你完全忘掉自我,你必須很深地投入……就好像你不在一樣,除非有這樣的完全投入存在,否則那個工作將會是膚淺的。

一切由人所創造出來的偉大事情——在繪畫裏、在詩裏、在雕塑裏、在任何生活的層麵——都需要你完全投入。如果你試著要同時保持知覺,你的工作將永遠無法成為一流的,因為你將不會在它裏麵。

所以當你在工作的時候要保持知覺,這需要很多的訓練和規範,一個人必須從最簡單的行動開始,比方說走路,你可以走路,你可以知覺到你在走路,每一步都可以充滿知覺。比如吃東西,就像在寺院裏他們喝茶的方式,他們稱之為“茶道”,因為在品茶的時候,一個人必須保持警覺和知覺。

這些是小的動作,但是從這些小的動作開始是非常好的,一個人不應該從類似繪畫或跳舞的事開始,那是非常深而且複雜的現象。從日常生活的小動作開始,當你變得越來越習慣於知覺,當知覺變成好像呼吸一樣——你就不需要再對它作任何努力,它已經變成自發性的——那麼在任何行為或任何工作當中,你都可以知覺。但是要記住那個條件:它必須是自發性的。那麼在繪畫當中,或是在作曲、在跳舞、甚至在跟敵人戰鬥,你也可以保持完全知覺,但是那個知覺並不是你試著去做的知覺,它並不是開始,它是經過長久訓練所達到的頂點,有時候它也可以不要訓練而發生。

但是這種情形非常少,隻發生在一些極端的情況下,在日常生活當中,你必須遵循簡單的路線,首先對那些不需要你投入的行為保持知覺。你或許會在走路的時候還一直在思考,你或許會在吃東西的時候還一直在思考,試著用知覺來代替思考。繼續吃,但是保持警覺說你在吃。當你在走路的時候,用知覺來代替思考。繼續走,或許你的走路會變得慢一點,變得更優雅,但是在剛開始的時候,隻有在這些小動作上,知覺才可能。當你的知覺變得越來越清晰,你就可以使用更複雜的行動,到時候世界上沒有一樣活動你無法保持警覺,而同時又全然投入行動之中。

你說“當我決定要在工作中知覺,我會忘掉知覺。”它不應該是你的決定,它必須是你長久的修行,知覺必須很自然地來,你不應該去叫它,也不應該去強迫它。

“當我知覺到我沒有在知覺,我就會覺得有罪惡感。”那是全然的愚蠢,當你知覺到你沒有在知覺,要感到快樂,至少現在你是有知覺的,沒有地方可以容納罪惡感這個觀念,罪惡感是靈魂之癌。

在剛開始的時候,你會時常發現或許不可能把工作和知覺結合在一起,但是我要告訴你,它不僅可能,而且很容易就可能,隻要以正確的方式來開始,不要從XYZ開始,要從ABC開始。

在生活當中,因為錯誤的開始,所以我們一直錯過很多事情,每一件事都必須從起點開始。我們的頭腦很沒有耐性,我們想要很快地做好每一件事,我們想要不經過階梯的每一級就到達最高點,但是那意味著絕對的失敗,一旦你在類似知覺這樣的事情上麵失敗——它並不是一個小的失敗——或許你就永遠不會再去嚐試,那個失敗會造成對你的打擊。所以任何像知覺這麼有價值的東西——因為它能夠打開所有存在的奧秘之門,它能夠帶你到神廟——應該很小心地去開始,而且要從起點開始,要很慢地去進行,隻要有一些耐心,目標就離得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