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問題就來了:小小說發展到現在,到底發展到哪種程度?是初級階段?是中級階段?還是高級階段?百姓到底需要怎樣的小小說?是要主題還是要故事?是要主題先行還是要故事先行?小小說發展到現在,到底是讀者的需求,還是文學本身的需求?我想這些問題,絕沒有人能夠說得清楚,任何一種論斷的反麵,都有無數種論斷可以進行天衣無縫的反駁。伹大約的事實是,小小說發展到現在,應該是一種很成熟的文體了,比如字數的限製,立意的明晰,等等。既然如此,我想,作為一門獨立並且獨特的藝術,小小說也應該有其獨立並且獨特的品質以及風格。說到小小說的風格,我認為應該分成四個部分來進行討論:其一,一位小小說作家的風格;其二,一群小小說作家的風格;其三,一本小小說刊物(或者一本純文學刊物的一個小小說欄目)的風格;其四,小小說相對中短篇和長篇小說的文體風格。隻有相對獨特和獨立的風格才能構成小小說相對獨特和獨立的藝術品味和文學特質,隻有擁有相對獨特和獨立的風格,小小說才能夠繼續健康穩固地發展,才能成為小說家族裏永遠不可忽略的一門重要藝術。
先說一個小小說作家的風格。
現在的小小說界,好的小小說層出不窮,這些小小說無論從其藝術性、思想性還是創造性上,都不落後於中短篇和長篇小說。但問題是,現在的小小說作家,最缺少的,就是其個人的行文風格。舉個例子,隨便拿出幾篇小小說,掩去作者名字,此篇與彼篇,基本沒什麼不同。我的意思是,你充其量隻能看到一篇很漂亮的小小說,卻看不到小小說背後的作者,分辨不出來哪一篇作品出自哪位作家之手。換句話說,所有的小小說都是從流水線上走下來的成品,從形式到內容,基本沒什麼不同。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因為,即使這個作家沒有在重複自己,他(她)也是在重複他人。比如有評論說“小小說是留白的藝術”,於是所有的小小說全都留起了“白”,這兒一筆,那兒一筆,為讀者留下諸多懸念。但其實,如果有必要的話,寫“滿”了不也挺好嗎?“留白”固然是一種美,但“飽滿”無疑是另一種美。國畫雖然飄逸曠達,年畫也不失純樸喜慶,自然沒有必要一哄而上;再比如,有人說“小小說是立意的藝術”,於是所有的小小說作品全都“立意先行”,甚至造成故事與立意的脫節、牽強乃至“夾生”,成為沒有感悟的小品文或者僅僅成為一個小小說的框架。這樣的作品太多成群,千篇一律,便有些“麵目可憎”的味道了。為什麼卡夫卡、泰戈爾的作品能讀出來?為什麼魯迅、沈從文、張愛玲、莫言、王小波、蘇童、餘華的作品能讀出來?我想就是其獨立特行的風格。而在長期從事小小說寫作的作家中,風格凸現的作家,比如宗利華、於德北、滕剛、魏永貴、陳毓、非魚、嬋娟、嘉男、唐麗妮等人,實為鳳毛麟角。這些人也許不是把小小說寫得最好的,但他們無疑把小小說寫出了個人的風格。這風格是一個人的,是別人所不能夠模仿的。風格是一位作家的骨頭,失去了風格,作品寫得再優秀,也會被埋沒。過多的優秀作品被埋沒,對於小小說本身,無疑是一種巨大的損失。
假如說一位小小說作家的風格不明顯或許與其文學修養以及行文方式有關,那麼一群小小說作家缺去其明顯的風格,則與其寫作意識或者與其“美學”意識有關。這裏所說的“一群”,是指身處同一地域的並有著相同或者相似經曆的作家;這裏所說的“風格”,是指這一地域的作家的所應該共有的“地域文化風格”。“地域作家”或許不是一個高雅高貴的標簽,但是“地域作家”所代表的,應該是一個地域獨特的文化,一種不同於其他地方的文學意識,一種獨一無二的積群思想。'但是,在現如今的小小說創作中,很少有作家能夠主動地追求其所處地域的“地域風格”,造成的最明顯的現象,就是將一個地域的一群作家的一組作品同另一個地域的另一群作家的另一組作品擺放到一起,你不可能分辨得出哪一組作品從屬於哪一個地域。但是在小說界的其他領域裏,比如中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這種地域性文化的“地域風格”便表現得尤為突出。比如遲子建、阿成、洪峰、烏熱爾圖、梁曉生等人的胡地文化小說,比如賈平凹、路遙、陳忠實等人的秦地文化小說,比如蘇童、張國擎、趙本夫、葉兆言、範小青等人的吳越文化小說,再比如王朔、劉恒、石康、狗子等人的京味文化小說,甚至殘雪、紮西達娃的陌生地域文化小說,等等等等。但是在小小說界,很遺憾的是,直到現在,很少有哪一位作家有意識地創作出一組地域文化小小說或者有哪一群作家有意識地創作出一組有本地域特色的地域文化小小說,當然就更談不上有一支“地域文化風格”的小小說作家隊伍存在。如果說一個作家的行文風格是這個作家的骨頭,那麼,一群作家的“地域文化風格”則是這個地域的這群作家的文化名片,是他們的血與肉,思想與靈魂。魯迅先生說過,越是地方性的東西越具有世界性,那麼,追求小小說的“地域文化風格”就絕不是固守自閉,其歸根到底,還是為了擴展小小說作家的視野,讓小小說的發展具有更為廣闊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