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我看得認真,蘇曉曼以為我感興趣,煞有其事地解釋著。
“現在這種公司可亂了,全都不正式掛牌,藏在城市的邊邊角角裏。要是沒有點門道,真是邊都摸不到……”
我沒有吭聲,心裏卻默默附和。
確實,上次去那個十八層樓上的小旅館,老板滿臉寫著精明,警惕心很強,壓根不會隨便放人進去。
嘖嘖兩聲,蘇曉曼繼續說,“你知不知道,有個男的為了追這些主播,連癱瘓老婆的醫藥費都花光了,搞得他老婆要和他一起開煤氣自殺……話說回來,蕭哥,那兩口子現在怎麼樣了?”
“還好,兩人都搶救回來了,”大約是記者的職業習慣,蕭柏表達得言簡意賅,“女方打消了自殺的念頭,婦聯和幾個慈善組織幫她打了離婚官司,現在已經搬到福利社區了。”
“這渣男,活該!”
不同於蘇曉曼的義憤填膺,蕭記者的語氣很平緩,“隻要人想明白了,也算是因禍得福。”
“既然事情了結了,這新聞還要再追下去嗎?”我不解地問。
蕭柏點點頭,“這事兒的影響比較惡劣,而且這個直播APP的會員有很多未成年人,報社打算做個熱點追蹤,爭取引起大家的重視。”
我點點頭,低頭將資料又翻過一頁。
頂頭標注了一眾紅榜常駐的主播昵稱,裏麵紮眼的“李可”二字,瞬間讓我喉嚨一窒。
這,這不是林曼可的化名嗎?
她上次明明和公司簽過了解約合同,怎麼還會出現在這上麵?
揣著一肚子問題,我隻能強壓下心頭,故作平靜地將資料還了回去。
將蕭柏送出公司,我沒有回辦公室,而是找了個角落發呆。
上次遊輪一別後,我們再也沒有聯係過。我原以為一切會橋歸橋,路歸路,誰曾想她突然調頭,又做回了這個行當?
現在,我還麵臨著一個問題。
這件事,我說,還是不說?
或是出於信任,或是出於無心,蕭柏將這事毫無隱瞞的告訴了我;我卻借此機會,給對方的人通風報信。
如果直播公司的人被打草驚蛇,那無數人的心血將就此付之東流。
可是不說,就是看著林曼可往火坑裏跳,我又於心何安……
思索良久,我終於還是做了決定,撥通了林曼可的電話。
“對不起,您撥打的號碼是空號……”
煩躁地掛斷了電話,我繼續向從前榮千的同事詢問。這才得知,林曼可已經因為曠工被辭退了。
握著手機,我兀自陷入了躊躇中。
半晌後,我做了決定——我要去親自找她。
——
下班後,天色已晚,空氣裏附著一層灰蒙蒙的尾氣顆粒,更添幾分暗淡。
憑著記憶,我找到了那棟直播公司所在的大樓。
我記得,從前見過林曼可來“上班”,都是在天黑之後,因為那時候才是直播的高峰期。
在附近徘徊了好一陣子,直到時針指向了八字,我決定上樓去找人。
依舊是那個搖搖晃晃的老電梯,依舊是十八層樓的私人賓館,闊別再見,這裏仍舊是桃紅暗綠的曖昧氛圍,連那個老板都沒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