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第六項 敬業的修煉(1 / 3)

情感是我們生命的重要支柱,有時它比物質更為重要。如果生命中沒有情感做人生之路的燈光,這人生該將是多麼暗淡,多麼失意。然而在今天這個物欲橫流的世界裏,有多少人對情感還那麼在意,有多少對自己的親人還那麼疼愛?有多少人對愛情還那麼真摯?有多少人對友情還那麼真誠?偌大一個世界,幾乎再沒有人對不能帶來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感那麼重視了,人人都向錢看,對金錢和功名利祿趨之若鶩。可是,我們終究會明白,情感是與我們的生命一樣珍貴的東西。

親情是一種深度,愛情是一種純度,而友情是一種廣度。親情是一種不講條件、不求回報的陽光沐浴;愛情是一種真摯、純潔、使精神愉悅的心靈照耀;友情是一種寬廣宏大、使孤獨的心找到依靠的相遇相知。人生一世,親情、愛情、友情三者缺一,是一種遺憾;三者缺二,是一種可憐;三者皆缺,則活而如亡!

人生若舟,浮在水中,漂泊不定。愛情若楫,激蕩漣漪;親友若水,載舟千裏。

修煉好情感,修煉幸福甜美的親情、愛情和友情,你的人生也必將碩果累累。

敬業的意義

如今父親已經離開我十五年了,許多時候隻要一想到他,還是覺得鑽心的疼痛,這麼多年來,隨著時間一點點地走遠,對於父親的思念也愈加地深遠,他的影象有時候會覺得有些模糊,但是那些事那些共處的片斷始終清晰可見,像刀一樣刻在心底,隻是經不起想念,隻要想起,心還是會疼。

我疼的不是關乎生命的長短,我疼的是親情無以回報,我疼的是在我看到別人為父親帶回一件禮物時,我卻不能,因為他已不在;我疼的是當我特別渴望表達對父親的愛時,他卻不再給我任何機會;我疼的是在他還在的時候,有多少次我沒有盡到一點孝心,哪怕對他好一點,給他盛碗湯,給他捶捶背,可是如今我隻能在回憶裏痛苦。

隨著年齡一點點長大,才越發感到親情是藏在沙裏的玉,並不擺露在表層。它需要我們以時光為代價甚至以生命為籌碼一點點看到那深藏在底層的深情,冰涼卻又柔和。親情在起初的時候,並不能感受,也不能完全明白,總覺得自己是需要父母嗬護的寶貝,卻不知道給父母多一點愛。直到沒有人給我們嗬護的時候,我們才懂得我們欠下了太多的債,而當我們有能力償還的時候,卻找不到收債的人。於是,我們也隻能欠下更多的債——那是心靈的債,是一生無法釋然的重擔。

許多時候,遠方的遊子總是會說:“要回家一趟談何容易啊!我的工作這麼忙,回家的路途這麼遠。”可是你想過沒有你上次回家看望父母距今已有多久?你想過沒有你的父母對你的思念是多麼深切?你想過沒有你還能回家見爹娘幾次?

許多時候,近在咫尺的人們總是會說:“我那年邁的老媽真是好煩人,每次我去見她,總聽她這樣那樣嘮叨個沒完,好像我還是三歲的小孩,總是不放心。”可是你想過沒有你還能聽她對你嘮叨多久?你想過沒有為什麼她總是覺得你是個三歲的小孩?你想過沒有這嘮叨裏包含了多少無法言說的愛?

回家的路總是很遙遠,在外的工作總是很忙碌,我們掙的錢越來越多,我們得到的名與利也總是不斷增多,可是在內心深處,在無數個漫長的黑夜,當想到遠方蒼老的父母、想到他們孤獨度日的身影,你的心裏真的會覺得安然嗎?會覺得踏實嗎?會覺得值得嗎?

對於近在身邊的幸福總是視而不見,對於父母的關心愛護總是覺得習以為常,總是覺得自己已經長大,其實,在每個父母眼裏,年齡不是評判是否把你當成孩子一樣百般嗬護的標準,隻有他們的心他們的愛才是唯一的標準——沒有年齡的界限,孩子永遠是父母心疼的那個寶貝。

幾年前,我離開家來到北京,身邊幾乎沒有一個朋友,更沒有一個親人。

很快我的生日到了,那一天,冷冷清清的早晨和往常一樣,睜開眼看到的還是隻有自己,盡管今天是我的生日。

沒有任何人的問候,更沒有朋友的祝福,有的隻是我心裏的失落,感覺自己被整個世界遺忘了一樣,有種疼痛。

突然,電話響起,是媽媽,“平,今天是你生日勒,吃雞蛋了嗎?”

小時候,每當我生日媽媽都會煮兩個雞蛋,一個給哥哥,一個給我。

聽到娘的聲音,頓時覺得心頭一陣酸楚。

“娘不在你身邊,沒法給你做好吃的,你就自己買點,別舍不得吃,啊,一年就這一次,別忘了……”

媽媽一如既往地嘮叨,而此刻,感覺這種嘮叨那麼溫暖,一下子溫暖了我整個冰冷的冬天。

媽媽啊,不管我走到哪裏,年齡多大,你都永遠記得我的生日,因為我的生日已烙在了你的心裏。

總是在恍然間明白什麼才是親情:北京,這個繁華龐大的城市我找不到自己的家,隻有父母的愛才是永遠的家。

也許孩子的生日隻有自己的父母會永遠記得,而你記得父母又是何年何月的生日嗎?

青春會逝去,愛情會枯萎,友誼的綠葉也會凋零。而隻有親人的愛比它們都要長久。

當我們長大成人,外麵物欲橫流的世界吸引我們遠離父母的懷抱,父母的溫暖已無法再滿足我們被欲望充斥的心,然而為什麼總是在轉身離去的刹那禁不住淚流滿麵?那是因為你懂得這一生不知還能再相見幾次?你懂得這分別給父母的是太多的傷,太多的淚。

想一想,這麼多年以來,你給父母買過幾次衣服,給他們做過幾次飯菜,陪他們有過幾次談心?也許屈指可數吧!但是也許你會說我很忙,哪裏有時間,可是想一想,我們還能陪父母多久?父母最大的心願無非是能天天看著自己的孩子,即使是平淡無奇的日子也覺得幸福。

不要當失去時,才懂得最初的美好,才知道悔恨當初。不要在歲月都蒼老時,才遺憾今生給父母的愛太少太少。有些人和事就在身邊,唾手可得,就太容易讓人漫不經心,不以為然。總以為來日方長,總以為還有時機,然而很多事就是那麼不經意地在霎那間失去了,再也回不來了,來不及補救,來不及後悔。

一直以來很為這樣一個故事所感動,為母愛,為偉大的親情所感動。

一個死囚犯即將行刑,在刑場的路上,他對監獄裏其他的服刑犯留下了最後的臨終囑托,而這個囑托是替他對他的母親叫一聲“媽”。“我要走了,我這一生沒什麼可遺憾的,唯一遺憾的就是不能再對我的母親叫上一聲媽。你們也知道——我媽每天都來——呼喚我的名字,風雨無阻——她的眼睛瞎了,聽不到我的聲音會哭的。”

“我走了,你們誰聽到——都要替我叫一聲——媽!”

死囚的母親為兒子急瞎了雙眼,但她每天要爬上監獄對麵的小山坡去“看望”兒子,召喚兒子,兒子不能出去看一眼老母,隻能輕輕地回應,而母親隻有聽到兒子的聲音才肯回家。

在生命完結的時候才懺悔的兒子,此時才深深的感受到這份母愛,但一切都晚了。罪惡的靈魂最終帶著一生的遺憾離開了這個他還有所留戀的世界。

那一天,風雨交加,母親堅持到山坡上看他。

母親大聲地呼喊,兒子,媽又來看你了。

母親的喊聲在空曠的山坡上回旋著,久久不肯離去。

其實,母親看不到,山坡下已經沒有她的兒子了。

母親也看不到,此刻,山坡下255名服刑犯,正在雨中,朝她深深鞠著躬,大聲地叫著“媽媽”……

死者已矣,生者何其哀?親情總是在最後的道別時才會良心發現,而這又有何用?

親情不是非要在分離時才表露的不舍,也不是非要在聚首時才表露的歡喜,更不是非要在危難時才表露的心痛。親情是在生活的點滴中自然流露的那份血脈之親,那份痛如割舍自我、喜如加之於我的切身感受,這才叫親,才叫情。

作家畢淑敏曾說過:“有一些事情,當我們年輕的時候,無法懂得。當我們懂得的時候,已不再年輕。世上有些東西可以彌補,有些東西永無法彌補。”

親情是稍縱即逝的眷戀,親情是無法重現的幸福。親情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親情是生命與生命交接處的鏈條,一旦斷裂,永無連接。

對父母再多一點愛吧,畢竟他們把最多最深的愛毫不保留地獻給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有什麼能比父母的愛更樸實無華?有什麼能比父母的愛更細致入微?一定要記得對這份愛心存感恩,感激他們無言的愛伴隨我們從容地穿行在人間長街,感激他們無言的愛給予我們活著的勇氣和理由。

有了這份愛,才知道生命的美麗。有了這份愛,才懂得家的含義。

成功提醒:

不要再說你還是那麼忙,人生有忙不完的事,我們還有很多時間可以彌補,可是父母卻沒有太多的時間等待我們去盡我們所謂的“孝道”。如果你很久不曾回家看望父母,如果你很久不曾陪父母拉拉家常,那麼從現在開始,放下那些你所謂的忙碌,抽一點時間給你的父母,讓他們感受愛的幸福和甜美。

天堂不如自己的家

如果有人要你選擇天堂和地獄,我相信沒有人會選擇地獄。天堂代表美好、幸福和希望,而地獄則是罪惡、痛苦和魔鬼。但是有一個人卻寧願留在地獄。這個故事發生在一個古老而落後的年代,有一年一個小村莊發生了百年罕見的霍亂流行疾病,整個村莊的人幾乎沒人幸免,很多人包括老人和小孩都被傳染了,隻有一個叫阿福的男人和一個叫阿德的男人還很健康。

不多久,這個村子就如同地獄一般了:滿地屍體,到處腐臭;村裏的水都被汙染了,小河的上遊泡著無數屍首,下遊就有人在舀水喝,喝了之後就被傳染,然後就死掉;不敢喝水的人隻能忍著口渴,最後渴死。這跟人間地獄簡直沒有什麼區別。

當時這個村子被封閉了,政府也派人來解決問題,最後決定把未被傳染的人帶出去,而那些已被傳染的人肯定是沒有任何希望帶出去了。就這樣他們找到了阿福和阿德,阿福當即表示要離開這裏,因為他的家人都將要死去了。當問到阿德時,阿德卻說,我堅決不會離開家。縣長覺得很難理解,他說這樣一個人間地獄誰還想留在這裏啊。阿德卻說:“因為我的所有家人都在這裏,我不能扔下他們,他們是我生命的全部,別的地方再好也不如自己的家。”

最後,政府隻能無奈離開。後來阿德也被傳染而死,但他死的時候跟家人緊緊抱在一起,臉上是幸福的笑容。

即使死也不去那個沒有家的天堂,如果不跟家人在一起,再好的地方也是地獄。也許有人會說阿德很傻,是的,相對於阿福而言,他是個十足的傻瓜,因為阿福至少還可以繼續活下去,但是阿福從此卻沒了快樂和幸福,他的餘生也許都一直要在失去親人的悲痛中度過,他的內心會受到良心的譴責和煎熬。而阿德他把家看作生命的全部,他選擇留下,是因為他知道失去家人的生活意味著什麼,是因為他明白自己的離開對家人是一種殘忍。

什麼是家?

曾經有一個人剛跟妻子吵了架,他覺得煩透了,這哪像一個家啊,簡直跟地獄一樣讓人煩惱。他想跟這樣一個女人過一輩子簡直是最大的人生不幸,於是他在心裏盤算著是否要跟妻子離婚。

他滿心沮喪地去公司上班,之後老板告訴他將派他去一個離家很遠的地方去做分公司的經理,但是隻能他一個人去,任何家屬都不能帶,而且一去就得10年。這個人想了想,拒絕了,第二天他就辭職了,在他的辭職信裏他這樣說:“如果要我丟下父母、老婆、孩子一個人去,即使掙再多的錢,那個地方再好,可是要我一個人孤獨地渡過漫長的10年歲月,那麼這於我而言,又有什麼意義呢?雖然我總是無法避免與妻子爭吵,也有許多的家庭煩惱,但是這才叫真正的家啊!”

家,沒有人的家就不叫家。許多時候,我們不懂得珍惜“家”的含義,固執地認為家是一個讓人煩惱讓人頭疼的地方,但是,一旦讓你離開的時候,你就感到哪裏都不如自己的家好,即使是天堂。

你是否會要這樣的體會:當你出差或者旅遊後回到家,你一進家門便覺得從未有過的輕鬆和自在,滿身的疲倦也隨之而來,好像之前從未休息過一樣,而在家休息也從未如此愜意過。這就說明,自己的家才是自己感覺最幸福最快樂的地方,而其他的地方,即使是富麗堂皇的皇宮也不如自己的家舒服,為什麼?因為那裏沒有家人,而沒有家人的地方將意味著孤獨和痛苦。

曾經有一個著名作家在填寫個人資料時,在“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一欄中,她寫的是一個字“家”。她從小失去了父親,與身患重病的母親相依為命,也許從小沒有體會過家庭溫暖的她特別珍愛的就是家。她還記得她去姨媽家,總是在他們一家熱鬧溫馨的氣氛中倍感傷懷,總是在看到與她同齡的表哥備受寵愛的情景時深感羨慕和嫉妒。那時她覺得這才是家,是一個完整的家。

什麼是家?有一故事可以給我們最好的答案。

這是一個發生在盧旺達內戰期間的事,有一個人,他37歲了,他的一家有40口人,但是戰爭使他和他的父親、兄弟、姐妹、妻兒離散,而他們幾乎全部喪生。

最後,絕望的他打聽到5歲的小兒子還活著,輾轉數地,冒著生命危險找到了自己的親生骨肉,他悲喜交集,將兒子緊緊摟在懷裏,第一句話就是:

“我又有家了。”

家是什麼?家不是你居住的又大又漂亮的房子,也不是你擁有的萬貫家財。家是你和你的親人一起享受生活的樂園,家是親情,家是心靈的棲息地。家就是希望,是夢想,它勝過一切。即使是住在貧寒的茅草屋,即使家裏一貧如洗,可是,你有家人,你有家人的愛,你是一個有家的人,你就不會感到孤獨,心就不會覺得荒蕪。然而,就算你住的高屋華堂,就算你天天吃龍蝦睡龍床,如果你沒有家人,沒有家人的愛,那麼這些對你而言又有什麼意義呢?一個被家被愛遺棄的人,才是一個真正沒有家的人,一個可憐的人。

如今很多人把家定義為“房子”、“票子”甚至“車子”,而完全沒有把“人”計算在內。許多待嫁的女孩更是如此,她們說“我想有個家”,可是這個家在她們眼裏不是找一個自己喜歡的人,而是找一個自己喜歡的家的外殼——“房子”、“票子”或者“車子”,於是,她們要求對方要有“房子”、“票子”或者“車子”,不然寧可不嫁。

可是,當她們千方百計找到一個好“家”嫁去之後,才發現,這個“家”裏沒有人,沒有愛,隻有她自己。因為她不愛她的丈夫,心裏隻有“家”這個外殼。當初隻看重“家”而不在乎人,所以,她們隻能天天守著空空的漂亮大房子,也守著自己空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