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王管理部院,始創於天聰五年(1631)七月。七月初八,當時的全國天聰汗皇太極與代善、莽古爾泰二大貝勒及濟爾哈朗等議政貝勒議定,仿效明朝,設立六部,任圖爾格等為六部承政參政。但由於當時還尚遵行太祖手定“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製的基本原則,故在仿明之際,增加新意,即由諸貝勒分管六部,多爾袞管吏部事(當時稱為“統攝”吏部),德格類、薩哈廉、嶽托、濟爾哈朗、阿巴泰分管戶、禮、兵、刑、工部。《清太宗實錄》第9卷第11、12頁。此製雖適應了當時形勢,但隨著皇太極抑王崇君之方針順利推行,它已越來越不適合君主集權製了,多爾袞攝政時立即將其取消。現在,福臨以太宗此舊製有利於國家為理由,將其恢複。
福臨還采取了又一重要措施,那就是擴大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成員和權限。議政王大臣會議這一議處國家機要事務的權力機構,起源於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新任金國汗的皇太極,“以經理國務”,與諸貝勒定議,設八大臣,以納穆泰等八人分為鑲黃等八旗的固山額真,“總理一切事務,凡議政務,與諸貝勒偕坐共議之”。《清太宗實錄》第1卷第11頁。這八大臣既是固山額真,又兼任議政大臣,遇有軍國大事,與三大貝勒十位議政貝勒偕坐共議。崇德二年(1637)四月,大清國寬溫仁聖皇帝皇太極諭令每旗各設專職的議政大臣三員,從此以後,宗室貴族中的議政王、議政貝勒、議政貝子與八旗固山額真兼議政大臣及專職的議政大臣一起,共同議政,這種議政形式叫做“議政王大臣會議”,有時又叫“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它是君權上升王權較前有所下降的產物,也是皇太極抑製身為旗主的親王郡王的產物和重要手段。順治初年,由於多爾袞獨掌大權,議政王大臣會議的作用不很明顯,權勢顯著下降。順治帝繼承和發揚皇父太宗手創之此製,增加議政人員,擴大其職權和影響。順治八年十月,他諭命和碩承澤親王碩塞、多羅謙郡王瓦克達為議政王。《清世祖實錄》第61卷第2頁。在這一年中,他先後多次下諭,授鼇拜、詹岱、巴圖魯詹、杜爾瑪、布丹、杜爾德等人為議政大臣。《清世祖實錄》第52卷第1、10、24、25頁,第58卷第11頁。
福臨以上措施的基本目的是,既利用諸王公大臣尤其是鄭王濟爾哈朗與皇兄承澤親王碩塞及兩黃旗大臣,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基礎,穩定政局,增強自己的實力服務,又極力防範王權過大,分散王權,避免出現第二個第三個攝政王多爾袞。他的這一主要目的順利地達到了,君權迅速增強和提高,於是他在順治九年正月二月三月又采取了五個重大行動。
順治九年二月十八日,少年天子下諭,加封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為“叔和碩鄭親王”。冊文說:
“我太祖武皇帝肇造鴻基,創業垂統,以貽子孫。太宗文皇帝繼統,混一蒙古,平定朝鮮,疆圉式廓,勳業日隆。及龍馭上賓,宗室眾兄弟乘國有喪,肆行作亂,窺竊大寶,當時爾與兩旗大臣堅持一心,翊戴朕躬,以定國難。續領大軍征明,遂取中後所、前屯衛、中前所。又率大軍征湖廣時,聞山東曹縣為眾賊襲據,便道往剿,用紅衣炮攻拔其城。又恢複湖廣寶慶等四府八州四十四縣,又遣發將士收服貴州省五府七縣,敗敵兵凡六十四陣,誅偽王一、偽巡撫一、偽總兵十四、文武官四十一員,收降偽總兵一、大小偽官六十九員,遂定湖南。睿王心懷不軌,以爾同攝朝政,難以行私,不令輔治,無故罷為和碩親王。及朕親政後,知爾持心忠義,不改初誌,故賜以金冊金寶,封為叔和碩鄭親王。”《清世祖實錄》第63卷第4、5頁。
此冊文可以說明三個問題。其一,格外優遇。順治帝福臨優遇鄭王,對其之尊敬和加恩,超過當時任何一位和碩親王。清朝特重“軍功”,在有清一代上百位親王、郡王中,大體上分為兩類:一為“軍功勳舊諸王”,指的是清初開國定邦功勳卓著的宗室王公,如禮親王代善、鄭親王濟爾哈朗、豫親王多鐸、肅親王豪格、承澤親王碩塞、克勤郡王嶽托、順承郡王勒克德渾,後來又加上被乾隆帝弘曆平反的睿親王多爾袞,這八個王的爵位世襲罔替,不降襲,人們稱之為“鐵帽王”。另外一類是“恩封”王公,係因是皇子皇孫而封,爵位不能原位世襲,必須依次降襲。從冊文中所述鄭王之軍功,不過主要是順治五年任定遠大將軍下湖南之功,比起豫王多鐸、肅王豪格、英王阿濟格、順承郡王勒克德渾來說,真是大有遜色。這些王中,隻有多鐸才加封為“叔王”。如僅按照這些軍功就加封為“叔王”,確是根據不足,不能和多鐸相提並論,可見皇上對其之特殊寵遇。
其二,功在立帝。鄭王之功,主要在於擁立福臨。冊文中講得很清楚,當太宗去世時,宗室中有人“肆行作亂,窺竊大寶”,這顯然是指睿王、豫王,而鄭王卻與兩黃旗大臣“堅持一心”,擁戴福臨,“以定國難”,並因此而被睿王壓抑,罷其輔政。對於這樣一位為福臨及其子孫世為天子建立了不朽功勳的王爺,當然應加恩封賞。
其三,名分有定。這次加封,使鄭親王濟爾哈朗成為有清一代唯一保持這一崇高尊號的“叔王”,曾被立為太子的大貝勒代善,僅隻被太宗封為“兄王”,世祖即位後並未晉加為“伯王”,多爾袞雖被尊為“皇父攝政王”,多鐸加封“叔王”,但死後皆被削除此尊號,隻有鄭王一人保持了“叔王”的榮譽。但是,盡管如此,順治帝的此次加封,顯係深思熟慮,很有分寸,含有深刻的、明確的意圖,鄭王未必完全滿意。因為,至少有三點使鄭王相當不滿。一是冊文強調指出,加封“叔王”的主要原因是忠於少年天子,是堅主擁立幼君,八年之中又“持心忠義,不改初誌”,故予以加封。二是與順治元年之封,降了一大級。順治元年十月福臨在北京再次舉行登極大典時,大封八旗王公大臣,加封鄭王為“信義輔政叔王”,現在才封為“叔王”,取消了“信義輔政”四字,連“複封”都談不上,還說是什麼“加封”。三是冊文隻提“叔王”,不提“輔政叔王”或“攝政叔王”。這二字之減,比千鈞還重,它的含意十分清楚,現在不是諸王,也不是“叔王”在理國治政,沒有任何王爺有資格來代行天子之權“輔政”“攝政”,昔日幼主虛有其名的日子早已一去不複返了,現在是天子乾綱獨斷之時,任何王爺,包括現在所封之“叔王”鄭親王濟爾哈朗,都隻能是必須對皇上“持以忠義之心”的臣子。這一含意,鄭王本人諒必清楚,因為他自然還會知道少年天子在十八天前下達的一道特諭。正月三十日,順治帝諭內三院:“以後一應章奏,悉進朕覽,不必啟和碩鄭親王。”《清世祖實錄》第62卷第15頁。此諭既表明從順治八年正月至此諭下達之日,鄭王權勢極大,已幾乎成為與睿王多爾袞相似之人物,一應章奏皆須啟奏於他;此諭又表明,少年天子對此十分不滿,深怕又出現一個睿王,再當傀儡幼帝,故一有機會,立予堅決製止。鄭王對此諭,定是又驚又怒。
三月十五日,這一天裏福臨連辦兩件大事。他不講任何理由,就下諭宣布罷革諸王貝勒貝子管理部務,並允準鄭親王濟爾哈朗、承澤親王碩塞、敬謹親王尼堪之擬議,以和碩信親王多尼之父豫王多鐸,“罪狀雖未顯著,然與睿王係同胞兄弟,一體無異”,本應盡削王爵,念其行兵有功,故令削去和碩親王,降為多羅郡王。《清世祖實錄》第63卷第13、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