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政命令。指行政機關要求被管理對象作出某種行動或不作某種行動。如要求登記、服兵役、禁止機動車輛在某些地段通行等。行政命令對於行政機關及時、有效地處理不斷增加的行政管理事務,適應瞬息萬變的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是行政機關行政管理的經常性的手段之一。
(3)行政征收。指行政機關根據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向社會強製性地、無償地征集一定數額金錢或實物。如稅收、各種行政收費等。行政征收是國家參與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種方式,其目的在於滿足國家為實現其職能而對物質的需要。
(4)行政處罰。指行政機關為達到對違法者予以懲戒,使其今後不再犯,以有效地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目的,而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人給予的人身的或財產的等方麵的製裁。行政處罰包括:
人身罰:即限製或者剝奪違反行政管理秩序者的人身自由。例如行政拘留、勞動教養等。
財產罰:即強迫違法者交納一定數額金錢或一定數量的物品,或者限製、剝奪其某種財產權。例如罰款、沒收等。
行為罰:即限製或剝奪違法者某些特定的行為能力或資格。例如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執照等。
申誡罰:即向違法者發出警戒,申明其有違法行為,通過對其名譽、榮譽、信譽等施加影響,引起精神上的警惕,使其不再違法。如警告、通報批評等。
行政處罰是社會生產和生活秩序得以維護和遵守的重要而且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但行政處罰隻是維護行政管理秩序的眾多手段中的一種,有其局限性。它不能代替其他管理手段,例如教育等手段在維持秩序方麵的積極作用。
(5)行政強製。指行政機關為實現行政目的,對當事人的財產、身體及自由等予以強製而采取的措施。如強製拘留、強製傳喚、繳納滯納金、查封、扣押、凍結等。
行政強製是實現國家行政管理目標,保障國家為社會成員所確立的行政義務真正得以履行的重要手段,有利於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有利於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
應該說,行政管理的強製性手段僅僅是保障社會規範的效力、實現行政權力主體的目的和利益的手段。行政權力使用強製力的合理性離不開它的準確性和有效性。隨著人類文明程度的提高,強製力的適用範圍與效能將會愈來愈小。通過一定的製度和程序設計保證行政權力在使用強製力量過程中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已經成為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標之一。
在行政管理中,完全取消使用強製性權力固然不可能,但是,行政管理確實不同於政治統治,其主要目的是滿足社會全體成員的共同需要和利益。管理的形式應與目的相適應。
2.非強製性手段
比較而言,在行政管理中,非強製性權力更容易被社會成員所接受,更能有效地實現行政管理的目的。目前常見的非強製性權力的行使有下列兩種類型:
(1)行政指導。指行政機關基於國家的法律、政策的規定而作出的,旨在引導行政相對方自願采取一定的作為或者不作為,以實現行政管理目標的一種管理手段。行政指導既是現代行政管理中合作、協商的民主精神發展的結果,也是現代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對市場調節失靈和政府幹預失靈雙重缺陷的一種補救方法。因此,在現代行政中,行政指導具有重要意義。
(2)行政合同。指行政機關以實施行政管理為目標,與行政相對方就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行政合同是現代行政中合意、協商等民主精神的具體體現。在一定場合、一定條件下借助於行政合同實現行政管理目標,是更可取的行政管理手段。
行政管理中強製性權力與非強製性權力並存,二者相互影響,相互作用。行政管理中強製性權力與非強製性權力之間的關係是:強製性權力是行政管理機構正常運作的基礎性條件和基本保證,而非強製性權力則是具體管理過程中占主導地位的手段。而且,非強製性權力作用的範圍在不斷擴大。然而,不管是強製性權力,還是非強製性權力,行政管理的基本過程其實就是行政權力的作用過程。
三、行政權力的實現程度
行政機關對被管理對象施加影響時,會表現出程度不同的差別。被管理對象可能服從,也可能部分服從,還有可能不服從。被管理對象服從於行政機關的狀況,一般體現了社會成員對於政府的服從情況。如果被管理對象的意見能通過正常渠道反饋給政府,或群眾中一直保持著正常的參與活動,群眾擁護政府的政策,那麼這種服從度就是比較高的;如果被管理對象不滿意政府的政策,常常通過非正常的渠道抗議政府,那麼就是服從度低的表現。
行政客體對行政主體服從程度的差別,就表示了行政權力的不同實現程度。行政權力的實現程度是一個綜合性的指標,它不僅反映政府工作的效率,而且也反映政府工作的能力,二者的統一便是政府的效能。所以有效的政府必須是既有效率又有能力的政府。有效政府並不取決於政府自身是大政府還是小政府,不取決於政府自身親自幹涉的事務的多少,而是取決於政府能夠實現對社會控製的程度,取決於行政權力實現程度的大小,亦即行政權力作用的結果如何。
行政權力的實現程度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
首先,行政權力行使的目的與手段是否合理是影響行政權力實現程度的重要因素。行政權力行使的目的將會直接影響到行政權力自身的權威性,也會影響到手段的正確與否,而不同的手段所取得的效果是不一樣的。當然,有時正確的目的也可能產生不正確的手段,但保證行政權力目的與手段的合理與統一,是實現有效政府的首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