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實施的概念
行政實施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為實現已作出或已批準的行政決策所進行的全部行政活動。從時間或過程上講,行政實施指從行政決策最後作出或最後批準時起,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為實現該行政決策的目標所連續從事的全部行政活動的總和。
行政實施是綜合性極強的行政活動,涉及的內容非常複雜,範圍極其廣泛,要把握其特點和規律,才能夠順利地和有效地實現行政管理的目標。行政實施具有如下特征:
1.目的性
行政實施是行政決策的後續活動,是為實現行政決策的目標而進行的行政活動。因此,行政實施的整個過程和一切活動都是在實現行政決策的目標。行政實施必須嚴格服從決策目標的需要,所以它是一種目的性很強的行政活動。
2.強製性
行政實施基本上按照命令———服從的模式進行,下級對上級的命令和指令必須服從,對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必須落實完成,否則就是失職。
3.經常性
為了實現行政決策的目標,行政部門要做大量的例行性的平常工作,這些例行性的平常工作構成了行政實施的主要內容,形成了行政實施的鮮明特點。
4.時效性
行政實施通常有較明確的時間界限,這就要求行政實施必須做到迅速、及時,其時間性比較強。高效而及時地完成行政管理任務、實現行政決策的目標是對行政實施的基本要求。
5.靈活性
行政實施是把決策目標具體化的過程,這就要求根據行政實施的具體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靈活而又適當地作出決定。隻有這樣,才能做好行政實施工作。
6.層次性
行政實施是一項由眾多機構和人員參與的係統工程,因此,在行政實施中必須具有較為明確的分工。一般來說,上層行政機關的實施活動主要是指揮,基層行政機關的實施活動主要是具體操作和落實。
7.實務性
行政實施是實踐性、服務性很強的活動,其中的工作大都比較具體,具有很強的實務性。
行政實施所涉及的範圍相當廣泛,其內容十分複雜。行政實施根據其任務的不同,可以分為兩大類,即例行性工作和非例行性工作。
例行性工作指行政機關在行政實施過程中所做的大量的經常性的具有可重複特征的工作。如傳達上級指示,答複下級請示,檢查各種工作情況以及整理各種資料信息等。
非例行性工作指行政機關為執行特定任務或計劃而從事的活動。如組織、指揮、管理特定的大型活動;應付偶然性的突發事件;處理特殊情況或問題等。
現代行政管理任務日趨繁重,管理科學化、自動化程度不斷提高,例行性和程序性決策日益加強。行政管理的這一發展特征決定了在行政實施活動中,例行性、經常性工作是主要的,而執行特定政策、完成特別任務、處理特殊事件的情況是有限的。
二、行政實施的地位和作用
行政實施在行政學當中是最早成為研究對象而又最經常被人們忽視的領域,這大概起因於決策學派的興起及其對政治與行政二分法的否定。的確,行政決策在行政管理當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然而,行政實施也並非是無足輕重的事情,絕不能把管理僅僅等同於決策。離開了行政實施,決策就是一句空話。
行政實施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地位表現在:
1.行政實施是整個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在行政管理中,行政實施與行政決策相銜接,其直接的功能是實現行政決策的目標。從我國的政治製度安排來看,我國的行政實施更是直接體現了對國家決策的執行。根據憲法,我國行政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因此,行政機關的最基本的職能就是組織、落實、執行權力機關製定的法律以及國家的方針政策。
2.行政實施是最基本、最經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是一個連續的活動過程,在全部的行政管理工作中,行政實施所占的分量最大。可以說,除了行政決策活動以及行政監督活動以外,其餘活動基本上都是行政實施。由於行政實施工作量大,所以行政實施所需要的人力、財力、物力及其所占據的時空範圍,都是其餘行政管理活動所不能相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