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公共預算與決算(1 / 3)

一、公共預算的形成

公共預算與決算是公共財政管理的主要組成部分。在現代社會條件下,幾乎全部政府收支活動都在公共預算的框架下進行。公共預算由政府提出,經過立法機關審議批準,是立法機關控製公共管理的重要工具。

公共預算製度萌芽於13世紀,發祥地在英國,是在立法權力與行政權力相互鬥爭中產生和發展的。1215年英國的《大憲章》,使議會獲得了賦稅的立法權。資產階級革命後,議會進而控製了政府的支出。旋即又獲得審計監督權。1787年,在首相威廉·皮梯任職期間,議會通過總基金法案,將所有基金合並為一項聯合王國總彙基金。規定此基金的原則是:除特殊情況外,所有公共收入皆納入此基金,而所有政府支出都出自這一基金。19世紀中葉,立法部門對財政的控製權確立,議會具有經費核準、撥款、審查的權利。至此,預算製度對財政不僅擁有嚴密的控製權,而且成為指導、監督、批評、調控行政活動的最有效的工具。

二、公共預算的模式

公共預算是一個多要素、多層次組合的複雜係統,且具有多種不同分類。根據收支管理範圍可分為總預算和單位預算;根據預算主體的性質可分為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根據預算計劃的時效性可分為年度預算和中長期預算等等。但從管理的角度看,公共預算管理主要有以下幾種基本模式:

1.分項排列預算模式

分項排列預算模式是一種產生時間早、管理方式較簡單的模式。它以預算支出的若幹特定目標為核心,采用分項排列的方法依次列出特定目標的預算資金,由撥款機構加以撥付。

分項排列預算在會計上具有清晰、簡便的優勢,可以按照總科目、科目、二級科目、明晰科目等分類清晰地看出預算資金在不同項目中的分配情況。故而,一些地方仍在采用這種分項排列預算的模式。但是,分項排列預算管理的效率主要取決於撥款機構能夠不折不扣地執行撥款計劃,因而,要求其必須具有特殊製度基礎。在財政大權集中於立法機關的製度下,分項排列預算能較好地服務於立法機關對預算的控製與監督。隨著公共管理複雜性、多變性的不斷增加,特別是行政機關預算裁量權的膨脹,分項排列預算便越來越顯示出其不科學性,越來越不適應當代公共管理預算的需要。

2.設計計劃預算模式

設計計劃預算(PPBS)模式是20世紀60年代在美國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的預算管理模式。公共管理理論的日益成熟和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為設計計劃預算模式的問世奠定了理論基礎和技術條件。與此同時,美國政府謀求預算控製權的強烈願望也促成了設計計劃預算模式的迅速運用。1961年,美國國防部長羅伯特·麥克納馬拉在五角大樓首先使用了這一模式。

設計計劃預算模式,是指審視一國長期的政策目標與機會,以及國家當前所達成之目標與可運用之資源,利用一切分析工具,評估各種公共計劃書的成本與效益,協助國家最高當局擬定最佳決策,以利國家資源的合理分配的預算製度。該預算模式包括目標的設計、計劃的擬定與預算的籌編等,其基本思路是“要將年度預算程序同長期計劃相掛鉤,而不是要與隨意性要求相聯係”。

設計計劃預算模式的基本內容包括:確定預算項目目標;從眾多目標中選擇最緊迫的目標;運用成本收益分析設計實現各自目標的備選方案;說明實施這些方案的以後各年度成本;對這些方案的實施效果做出長期評價衡量。

與分項排列預算不同,設計計劃預算模式不再按支出科目,而是按方案進行預算,融設計、計劃、預算三者為一體,預先設計數年間的政策成本與效益,便於政府資源做最佳運用,注重資源配置的效率,體現了公共管理公開負責的精神。

3.目標管理預算模式

目標管理預算模式是美國政府1971年在尼克鬆總統當政期間倡導實行的。該預算的基本點包括以下方麵:說明單位的基本任務;確定預算主次目標;設定可供考核的指標,管理者與下級交換意見,以確保可行性;列出具體時間進度供監督。

目標管理預算模式注重的是預算項目執行的效率,而不是主項目與各備選項目間的選擇,因而也有人認為它不具有預算的性質,隻是一種管理方法。

4.零基預算模式

零基預算模式20世紀70年代後期在美國風靡一時。1969年德州儀器公司正式采用此製,1973年,佐治亞州州長卡特率先引進此製用於籌編州政府預算。1977年,他任美國總統後,又將此製推行於聯邦各行政單位。零基預算不是按上年度的“漸進增量”進行預算,而是對原有項目進行重新審核。從理論上說,每種政府計劃和活動應在新的會計年度歸整於零,重新開始。零基預算意味著各機關應致力於追求現行計劃的效率和效能,同時也應提升計劃削減或裁並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