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人對文化曾經有過一個簡單的看法,即認為文化就是摹仿:“在許多重要的事情上,我們是摹仿禽獸,作禽獸的小學生的。從蜘蛛我們學會了織布和縫補;從燕子學會了造房子;從天鵝和黃鶯等歌唱的鳥學會了唱歌。”德謨克利特的這番話當然是臆測的成分居多。但後來的學者們則的的確確相信遊戲娛樂活動是一種摹仿。按照斯賓塞和格羅斯等人的觀點,遊戲的摹仿性質從起源上來說是生存的需要,也就是說摹仿生活的遊戲活動是為生存所作的準備。或許小老虎或小狗小貓的撲鬥玩耍是為將來的獵食活動作準備;小男孩舞槍弄棒和小女孩玩洋娃娃是為長大後的性格角色作準備。但對於當代社會中的娛樂活動而言,這種解釋是否還能成立呢?
當代的娛樂活動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摹仿的活動。傳統意義上的體育活動從起源來說大都是來自對生存活動的摹仿,這是人所共知的知識。而新的娛樂活動也大半是摹仿:五花八門的電子遊戲其實都是對各種生存活動中的競爭行為——智力的、肉體的或物質條件上的較量——的摹仿;遊樂場所也都是用形形色色的摹仿造型和摹仿活動來製造遊樂氣氛;兒童玩具都是以仿真的造型和功能吸引兒童們的興趣;就是出門旅遊,所看到的也大半是摹仿的景觀,如世界苑、民俗村、大觀園、小皇宮、唐城、宋街等等;更不用說卡拉OK是摹仿歌星,婚紗攝影是摹仿影星,居室裝潢是摹仿豪華酒店,乘坐觀光馬車是摹仿歐洲貴族,進“太後酒樓”是摹仿慈禧太後……總之,德國詩人席勒所說的體現著文明人文明程度的“對外觀的喜愛”已直接地變成了對外觀的摹仿。
一個四歲的孩子拿著一挺仿真衝鋒槍“噠噠噠噠”地掃射,是否意味著他在為將來的劊子手生涯作練習準備?老實說,隻要這樣想想都會使做父母的不寒而栗。盡管兒童教育專家們一再提醒人們注意不良的娛樂方式對兒童心理發展的消極影響,但這種影響畢竟遠遠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摹仿教育遊戲。同樣道理,摹仿歌星影星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都不可能意味著是在為將來當歌星影星作準備,至於摹仿歐洲貴族或慈禧太後什麼的當然就離題更遠了。當代人對摹仿的興趣肯定不能再用斯賓塞或格羅斯的生存準備的觀念來解釋。那麼,當代人如此熱中於摹仿遊戲究竟為了什麼呢?
按照亞裏士多德的意思,摹仿並不是象斯賓塞或格羅斯所想的那樣功利,他認為摹仿隻是出於人的天性,這就是求知的需要:“對於人,從他的童年開始,模仿就是一種自然的本能,人之所以勝於低級動物的一個原因,即在於他乃是世界上最富於模仿性的動物,他從最早時起就是以模仿來學習的……學習某些東西是最大的快事,不單對於哲學家如此,對於其他人也是如此。”這就是說,摹仿的意義在於由滿足求知的好奇心而帶來的快感。這種見解倒是與當代人的趣味比較接近。試想想就可明白這種好奇心的滿足所帶來的快感所在:當代人所摹仿的不是驚心動魄的場麵就是奇風異俗,再不然還有遠離塵囂的帝王貴胄們豪華高雅的生活,總歸是令人豔羨、向往的東西。顯然,當代人的好奇心不能與古希臘哲人相比,人們的好奇心不在於形而上的知識,而在於自己所不可企及的生活。作為娛樂的摹仿說到底是一種白日夢,滿足的是心理代償的需要,是為了使自己內心深處的自卑、恐懼等心理壓抑得到轉移、升華或宣泄。
我們可以設想從來的摹仿活動都具有心理代償的白日夢性質。如弗洛伊德把《哈姆雷特》解釋成莎士比亞自己內心深處俄底浦斯情結的升華,索隱派批評家把賈寶玉解釋成曹雪芹本人的自我形象等等,盡管結論未必都能令人信服,但並不是不可理解的。當代人的摹仿遊戲與過去的不同之處,最明顯的一點就在於越來越注重感覺上的高度逼真性。無論是仿真玩具、縮微景觀,還是仿古建築、仿製商品,都追求以假亂真的幻覺效果。傳統的摹仿效果遠不及當代摹仿方式的逼真,因而那種摹仿的真正意義不在於製造幻覺,而在於製作一種符號,通過符號的指稱作用和符號接受者的學習認知而達到傳達意義、交流溝通的目的。事實上,亞裏士多德心目中的摹仿的確是一種學習的方式,在他的摹仿觀念中摹仿應當傳達事物的本質或意義而不是簡單地摹仿外觀,更不是用高度逼真的外觀製造以假亂真的幻覺。
幻覺是對摹仿的符號性的遮蔽,把符號性交流轉換成了虛假的實在操作與直感,結果便是對符號語境以及因此而產生的符號意義的剝奪。失去了意義的幻覺摹仿與學習認知的需要肯定是相悖的。當摹仿作為學習時,是一種積極的、創造性的活動;而當摹仿成為逼真的幻覺時,外觀便掩蔽了實在,從而剝奪了認知學習的可能,變成了被動、消極的觀照。比如當人們通過繪畫、書籍等媒介的摹仿而了解到巴黎的埃菲爾鐵塔時,人們便獲得了一種關於法國文化的知識。在這裏,繪畫、書籍的摹仿是將埃菲爾鐵塔這一客觀事物製作成了符號,人們需要通過文化知識和想象力來解讀這個符號。而當人們走進世界公園的縮微景觀時,看到的是雖然縮小了但卻實實在在地存在於觀者麵前的三維立體的實物。在這可進入、可觸摸的實物麵前,想象力和知識被剝奪,鐵塔的雄偉形象被不知不覺地替換成一種精巧華麗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