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圍生期 從妊娠滿28周(即胎兒體重≥1000克或身長≥35厘米)至產後1周。
2.首次產前檢查的時間 於妊娠20~36周為每4周檢查1次,妊娠36周以後每周檢查1次,即於妊娠20、24、28、32、36、37、38、39、40周進行產前檢查共9次。
3.推算預產期 按末次月經第1日算起,月份減3或加9;日數加7(注意大小月的計算)。
舉例:最後一次月經日期為2001年5月13日,預產期應是2002年2月20日。
§§第二章 孕前準備是生育健康寶寶第一步
第九節 如何推算預產期(1 / 1)
1.圍生期 從妊娠滿28周(即胎兒體重≥1000克或身長≥35厘米)至產後1周。
2.首次產前檢查的時間 於妊娠20~36周為每4周檢查1次,妊娠36周以後每周檢查1次,即於妊娠20、24、28、32、36、37、38、39、40周進行產前檢查共9次。
3.推算預產期 按末次月經第1日算起,月份減3或加9;日數加7(注意大小月的計算)。
舉例:最後一次月經日期為2001年5月13日,預產期應是2002年2月20日。
§§第二章 孕前準備是生育健康寶寶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