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必有姓與名,名與姓既是人的一種符號的代表,同時又是人的信息傳遞的主要載體。因此,從古至今,人們對自己名與姓十分珍重。我國的姓與名,經曆了漫長的演變過程,才發展到了今天的人們所慣用的“姓名”。但是在我國古代,並不是一開始就使用姓與名的,而是先有姓與氏,後有名、字、別號,古人的一生有很多名字,各有用途,意義不同。
一、姓
按“商務印書館”所編權威之《新華字典》解釋為“表明家族係統的字”;按“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出版《現代漢英詞典》(AModernChinese--EnglishDictionarry),用英文的解釋為familyname;surname,clanname。
“姓”字,為左右結構,左從“女”右為“生”,從“女”而生。在母係社會,子女隻知其母,不知其父,母姓為後代能唯一確定的尊親,正如《白虎通?三綱六紀》。所雲:“古元時,未有三綱六紀,人民但知有母,不知有父”,“姓”是一個集合名詞,是家族的標識,或表示某個大家族的某一血緣關係更為親近的部分。《說文解字》中,以姓為義的字均從女。如“姚”,虞舜居姚虛,因以為姓,從女,兆聲。女其,人姓也,從女,其聲。贏,少昊氏之姓,從女,贏省聲。這裏我們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大部分上古的姓都有“女”字旁,它代表了當時婦女的尊貴地位。而母係氏族社會以後,隨著婦女地位的降低,姓氏中就極少再出現帶“女”字旁的了,後來逐漸被父姓所取代,子從父姓成為一種習俗延續下來,所以姓代表的就是一個人的父係血緣關係。我們現在同姓的人碰到一起,多多少少還是感覺有些親近,甚至於說:“五百年前是一家”,就是這個道理了。
二、氏
隻是在漢朝以前才獨立存在,它是“姓”的分支。上麵說過,“姓”是氏族的族號,氏族的成員都是以這個族號作為自己的姓。但後來子孫繁衍,人丁興旺,這些氏族都分成許多支,逐漸散居各地,相互之間的關係逐漸疏遠了,所以每一個分支又給自己另外設定了一個名稱,這就是“氏”。這樣,每個分支的成員就既有一個姓,又有一個氏了。比如說商族人的姓是“子”,後來又分成了“殷”、“時”、“來”、“宋”“空同”等氏,他們都是商族人,但居住在不同的地方。
那麼古人是怎樣給自己起“氏”的呢?受當時曆史文化條件的限製,許多部族在氏名選擇上,大多以“圖騰”而生。有的以植物作為自己的氏,有的以動物作為自己的氏,或以其它作為自己的氏族代號。以此為某個氏族所指的動物或植物,自然而成為這個氏族的“圖騰”。同一圖騰氏族的成員禁止通婚,圖騰成為用以區別婚姻界限的標誌。較早的氏族有:狼氏、熊氏、龜氏、鹿氏、遂人氏、有巢氏、少典氏、有窮氏、西陵氏,神農氏、蜀山氏、金天氏……。
進入戰國時代後,姓氏基本合而為一,大多數的人便隻稱姓而不稱氏了,“氏”這個字也就失去了往日的意義,它往往跟在姓的後麵,表示一個姓這個姓的家族成員,如“張氏兄弟”,“王氏兄弟”,“劉氏兄弟”即指姓張的兄弟,姓王的兄弟,姓劉的兄弟……。
三、名
名是特指個人的符號,帶有個人的烙印。“商務印書館”權威之《新華字典》對“名”的解釋為:名,是人或事物的稱謂;[名詞],表示人、地、事、物的名稱的詞。“外研社”編《現代漢英詞典》對“名”的解釋為:name,title,指名字或名稱。
在我國傳統習俗中,“名”是在嬰兒出生百日之後由父親取定的。據《禮記?內則》記載,到了這一天,由母親和保姆抱著嬰兒來到廳堂見他的父親,父親鄭重地握住孩子的手,給他取名。名取定以後,母親和保姆把孩子抱回內室,然後把孩子的名字便告親戚。父親則立即把這個消息告訴朋友,並報告地方長官,入籍登記。所以命名儀式非常隆重,是孩子一生中的第一件大事。這種習俗現在雖然沒有了,但給孩子過“百歲”的風俗依然長盛不衰。
從曆史的習俗延革來看,名有乳名、本名、學名、曾用名、筆名、藝名等之分。乳名,也叫奶名、小名、小字。是一個人在孩童時期的名字。如小二、小三、小五、凱凱、方方、寶貝、寶寶、小花、小香……長大以後一般不用,除非長輩對晚輩偶爾呼之;筆名,常常是文人墨客依據自己的喜好在其作品上署的別名;藝名,即藝人演出時用的別名;如白玉霜,原名李慧敏,又名李桂珍。評劇表演藝術家,其藝術風格,被稱為“白派”。從以上“名”的各色特異的表現形式來看,既體現了不同年齡階段的不同稱謂,又象征著一個人的職業、地位和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