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裝槍的發明是19世紀槍械的一次重大變革,它結束了步槍出世500年都是從膛口用探條把彈丸裝進槍膛內的曆史,被有些史書稱之為“開辟了輕武器和步兵戰術的新紀元”。

15世紀初,歐洲開始出現最原始的步槍,即火繩槍。到16世紀,由於點火裝置的改進發展,火繩槍又被燧發槍取代。從16世紀至18世紀的300年間,囿於當時的技術條件,步槍都是前裝槍,使用起來費時費事,極為麻煩。

1825年,法國軍官德爾文對螺旋形線膛槍作了改進,設計了一種槍管尾部帶藥室的步槍,並一改過去長期使用的球形彈丸,發明了長圓形彈丸。德爾文的發明對後來步槍和槍彈的發展都具有重大影響,明顯提高了射擊精度和射程,所以恩格斯稱德爾文為“現代步槍之父”。但德爾文步槍仍是從槍口中裝彈的前裝式槍。

到19世紀40年代,德國研製成功德萊賽擊針後裝槍,這是最早的機柄式步槍。這種槍的彈藥即開始從槍管的後端裝入並用擊針發火,因此比以前的槍射速快4~5倍。但步槍的口徑仍保持在15~18mm之間。到60年代,大多數軍隊使用的步槍口徑已經減小到11mm。19世紀80年代,由於無煙火藥在槍彈上的應用,以及加工技術的發展,步槍的口徑大多減小,一般為6.5~8mm,彈頭的初速和密度也有提高和增加。因此步槍的射程和精度得到了提高。德國的毛瑟步槍是當時的代表之作。

19世紀末,步槍自動裝填的研究即已開始。1908年,蒙德拉貢設計的6.5mm半自動步槍首先裝備墨西哥軍隊。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許多國家加緊對步槍自動裝填的研製,先後出現了蘇聯的西蒙諾夫、法國的1918式、德國的伯格曼等半自動步槍。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各國出現的自動裝填步槍性能更加優良;而中間型威力槍彈的出現,則導致了射速較高、槍身較短和質量較小的全自動步槍的研製成功,這種步槍亦稱為突擊步槍,如德國的stg44突擊步槍、蘇聯的AK-47突擊步槍等。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針對槍型不一、彈種複雜所帶來的作戰、後勤供應和維 步槍修上的困難,各國不約而同地把武器係列化和彈藥通用化作為輕武器發展的方向,並於50年代基本上完成了戰後第一代步槍的換裝。以美國為首的北約各國於1953年底正式采用美國T65式7.62×51mm槍彈作為該組織的製式步槍彈,即NATO彈,並先後研製成了采用此製式彈的自動步槍。例如,美國的M14自動步槍、比利時的FN FAL自動步槍、聯邦德國的G3式自動步槍等。

§§第四章 電氣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