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結語(2 / 3)

社會結構和物質空間形態之間通過人的行動與態度長期地相互作用著,城市物質狀態一經產生便會作用於社會。物質環境的變化經常能夠獨立於重要的社會變革而自行發生。盡管城市物質狀態體現了人的企圖和人的價值取向,但它的複雜性和惰性常常隱藏在這些關係的下麵,使城市物質狀態往往呈現表麵的靜止狀態。但一旦城市中孕育出新的功能與新價值覆亡,我們會發現城市的物質形態必然會隨之發生改變。

因此,對於重建中的成都來說,城市物質狀態的延續與變遷都有著重要意義,它們是我們研究城市發展、城市社會結構的重要指征。

(三)成都城市重建的特點:城市重建中反映出的地方社會的重建過程

在搜集到的相關資料中,我發現成都城市重建的重心與節奏都與揚州等江南城市不同。成都首先重建的城池、官署、學宮這些對於國家政權有著重要意義的景觀;而同樣遭受清初浩劫的揚州首先重建的是居民們參與建設的慈善組織養濟院和文選塔等文化宗教設施。揚州府等江南城市的行政設施恢複時間也比成都晚一些,直到康熙二十八年後,才開始陸續興建梅爾清曾在其書中提到這一點。

這種局麵的形成有三點原因:一是,兩者破壞程度不同。盡管揚州以“揚州十日屠”成為“蕪城”,但揚州所在的江南經濟受破壞時間短,為城市的迅速重建提供了有力支持,而且揚州的行政設施並沒有在清初遭到徹底毀壞,一些民居也可在戰後繼續作為官署使用。成都在明末清初遭受到的破壞遠遠甚於揚州及其他地區,城市沉寂了數十年,包括整個四川在內的廣大農村腹地都受到非常嚴重的破壞,人煙稀少,經濟凋弊,城市的一切都在“荒煙蔓草”中,城牆、官署、學校、孔廟等重要設施已經完全不能使用,必須要“從新創業”。

其次,成都城市重建的力度與規模均遠遠大於其他城市。成都城市的破壞不止於城市的物質外殼,其社會結構也受到嚴重破壞,士紳在戰爭中大量逃亡,直到康熙二十六年,政府仍在勸其歸鄉。城市主要由移民人口組成。城市恢複重建不僅僅是物質重建,麵臨著更艱巨的政權鞏固與社會重建的工作。

第三,重建之初的重心不一樣。揚州在重建之初,清政府征伐未止,戰事未盡,因此城市重建缺乏公共資金,使這些具有“全國性特征”的府縣署第、府學、先賢祠的修建延緩(梅爾清語)。揚州等江南城市中強大的士紳階層力量迫使地方政府把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了以社會階層整合、緩和社會矛盾上。而成都的重建比揚州推遲了近二十年,此時的清政府已完成了對全國大部分地區的征伐,把重心放在了政權建設上。因此,成都城市重建初期,政府完全支配了城市建設,開展以鞏固政權為主的最初建設活動。

在清代成都城市重建的步伐中,我們看到了成都地方社會重建的基本節奏。首先,城市重建中統治秩序的重建具有決定性作用。統治秩序重建關係到清代異族中央集權統治在地方的重新樹立、傳統禮製秩序的重新理順、政府與社會信任關係的重新建立。勸墾移民政策和免稅製度等政策作為國家層麵上政治資源的優先供給,是統治秩序重建的高端保障。當周圍農業地區的生產恢複,賦稅收入穩定時,成都作為政治中心的傳統地方城市的造血功能才能得以恢複。第二步,城市社會的重建在於物質狀態的恢複與城市結構的重建,作為城市象征的城牆、官署等重要公共建築物及為城市民眾服務的城市公共設施、城市公共空間的重建是城市物質上的重建,在這些物質重建過程中,城市社會結構、國家政治網絡也在重建中。第三步在於城市意識的再生,地方文化得以重建並形成網絡。當我們深入到城市重建的具體細節時,這一過程會清晰地浮現出來。

另一種意義的重建:城市地域文化與城市建設

城市重建後的延續與變遷還有另一個觀察視角,就是城市地域文化的重建。成都城在曆史上曾經曆數不清的戰爭劫難、自然災害,但卻總會在原址重新建立起來,在我對成都曆代城市景觀題材的統計中,發現成都的傳統保持一致並貫穿於漫長的曆史的大部分時間中。朝代更替中,與過去及傳統的聯係給予這個城市無法估量的確定性,保持了城市自身的獨特性。實際上,大多數城市與過去的聯係從沒有中斷過,正依靠這種與過去的牢固聯係,這些城市在一次次再生重建的過程中,從沒有失去過活力,也正是這種與過去牢固的聯係,使城市保持著自身的獨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