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主簡介】
張居正(1525-1582),字叔大,號太嶽,明湖廣江陵縣(今屬湖北境內)人。明世宗嘉靖年間進士及第。明穆宗時與另一政治家高拱並任宰相,明神宗時代高拱為首輔(首相),為相達十年之久。飭吏治,整邊備,信賞必罰,令行禁止,海內稱治。又大力整理賦稅,使國庫收入大增。是中國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之一。
他的文章簡潔有力,鋒芒淩厲。著有《張江陵集》流傳後世。將要敘述的這篇家訓,是張居正寫給他的第四個兒子懋修的一封書信,幫助兒子總結科舉考試失利的原因,鼓勵兒子努力改正過去學習上的缺點。
切忌好高騖遠
【原文】
汝幼而穎異,初學作文,便知門路。居嚐以汝為千裏駒,即相知諸公見者,亦皆動色相賀[1],曰:“公之諸郎,此最先鳴者也。”乃自癸酉科舉之後[2],忽染一種狂氣,不量力而慕古,好矜己而自足,頓失邯鄲之步[3],遂至匍匐而歸[4]。丙子之春[5],吾本不欲汝求試,乃汝諸兄鹹來勸我,謂不宜挫汝銳氣,不得已黽勉從之[6],遂至顛蹶[7]。藝本不佳,於人何尤?……又意汝必懲再敗之恥,而首以就矩矱也[8]。豈知一年之中,愈作愈退,愈激愈頹。以汝為質不敏耶?固未有少而了了[9],長乃懵懵者[10];以汝行不力耶?固聞汝終日閉門,手不釋卷。乃其所造爾爾,是必誌騖於高遠,而力疲於兼涉,所謂之楚而北行也,欲圖進取,豈不難哉!
夫欲求古匠之芳躅[11],又合當世之軌轍[12],惟有絕世之才者能之。明興以來,亦不多見。吾昔童稚登科,冒竊盛名,妄謂屈、宋、班、馬[13],了不異人;區區一第,唾手可得。乃棄其本業,而馳騖古典[14]。比及三年,新功未完,舊業已蕪。今追憶當時所為,適足以發笑而自點耳[15]。甲辰下第[16],然後揣己量力,複尋前轍,晝作夜思,殫精畢力,幸而藝成,然亦僅得一第止耳。……今汝之才,未能勝餘,乃不俯尋吾之所得,而蹈吾之所失,豈不謬哉!
……但汝宜加深思,毋甘自棄,假令才質駑下,分不可強。乃才可為而不為,誰之咎與?己則乖謬,而徒諉之命耶!惑之甚矣。且如寫字一節,吾呶呶諄諄者幾年矣[17],而潦草差訛,略不少變,斯亦命為之耶?區區小藝,豈磨次歲月乃能工耶?吾言止此矣,汝其思之。
——節錄自《張江陵集》
【注釋】
[1]動色:顏色改變。
[2]癸酉:癸酉年,即明神宗萬曆元年(1573年)。
[3]邯鄲之步:比喻仿效別人不成,反喪失原有本領。
[4]匍匐:伏地而行。
[5]丙子:丙子年,即明神宗萬曆四年(1576年)。
[6]黽勉:盡力,努力;強勉,勉強。
[7]顛蹶:傾跌。
[8]首:低頭。矩矱:規則法度。
[9]了了:聰明伶俐;明白事理。
[10]懵懵:無知。
[11]芳躅:指前代賢哲的行跡。
[12]軌轍:喻法則、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