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麼也不能夠想明白,準備還冷明伍的把十萬元錢,和著賣房子剩下的那四萬元,一共是十四萬元,明明就是放在衣櫥櫃最左邊的那一格的最下麵,可李警官說差人去取,竟然說沒找到,後來翻遍了整個房子也沒找到。

這都罷了,錢丟了,就當遭遇小偷光顧了吧,可是最最不可思異的事情,竟然是我出售房屋的那家房屋中介公司,也沒找著,而與我聯係的那位經理,手機也關機聯係不著上,房屋產權交易中心,竟然也沒我賣房子的交易記錄,房屋產權中心的信息庫裏,顯示的我那套本已經出售的、錢都已經拿到手的、自己親自去辦理的過戶手續的房屋產權證上,竟赫然還印著我韓森的名字,這一切簡直無法想象,像做夢一樣離奇。

我開始懷疑是有人蓄意要謀害於我,要不然,就不會隻手遮天,讓那家房屋中介公司瞬間消失,不會把房屋產權交易中心的交易記錄抹滅得不露一絲痕跡。可那個不曾謀麵的欲置我於死地的人是誰呢?他(她)為什麼要那麼做?我得罪了他(她)什麼?

仔細回憶,我韓森在商場混跡的這幾年,並沒有得罪什麼人,如果硬是要說得罪了誰的話,那除了此刻正與我一樣被羈押的沒有人生自由的冷明伍,就隻剩下杜曉七。

如果要說是冷明伍憎怒於我一直沒有在S市星光世紀城的項目上扶他一把,而欲置我於死地,我有可能相信。可是,星光世紀城信息係統集成化的項目到目前並沒有招投標,他沒理由那麼做,再說,他現在是被羈押著,除了能回答警官的訊問,基本上限製與外界交流,我想他再有錢再有關係,也不可能做到那一步。

而杜曉七,在生意上並沒有與我有也不可能有任何的瓜葛,如果硬要劃分開來,他就隻能算是曾經算計過我的情敵,現在連朋友都不能夠算上,我們隻是陌生人。如果說他要報複曾經我給他的那幾拳腳的教訓,可是要花那麼大的代價勸導那家房屋中介公司關門或者搬家,要抹掉房屋產權交易中心的交易記錄,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對比之下,值不值得,還需考證。就算是,可是他父親的公司已經倒閉,還欠下了一大筆債務,他又哪裏去找這麼一筆錢來堵別人的嘴?

細想之下,冷明伍和杜曉七都不太可能。冷明伍為了立功贖罪,或者是在交代的時候,剛好還有一筆十萬元錢的窟窿沒有填上,所以扯上了我,畢竟他當初已經把錢存入我的帳戶,這些都能夠理解。不過,要我把他們倆聯係起來,費那麼大的勁,就是想讓法院判定我收受賄賂的罪證成立,怎麼的也不能夠相信。

可拋卻他們倆個,我又實在是找不到還有誰對我這麼恨之入骨,欲置我於死地。

想我韓森這幾年在生意場上老老實實本本份份,對工作兢兢業業一絲不苟,卻沒想到今天,竟然落到如此下場。

昨天在警局的院子裏看到阮朝揮的車,我就隱隱約約有種不好的感覺,卻是沒想到這災難,來得這麼的突然。如果這一切,這一切並不是實情的東西,讓阮筱知道,那麼,那麼以後,我還有何顏麵去麵對她的容顏?及我那即將出生的孩子?還怎麼去麵對阮朝揮那親如父子的情結?

這麼些年,他對我的理解、關懷、支持,和悉心培養,都讓我對他產生了勝似親人的感情,剛剛經曆過一場挪用公款的風波,你說這時刻,我怎麼還能夠讓他再承受如此打擊?

我想昨天他來到警察局,或許就是為了這事,因為畢竟牽扯到了公司利益,當他得知這一切,得知這不屬真實的一切,他會是怎麼想的呢?是不是,從此對我絕望?從此與我漠離?從此坦言與我沒有任何的關係?就像他女兒阮筱對我說的那樣,她及她的孩子,都與我沒有任何的關係?

我不知道。就像我不知道昨天當阮朝揮從警察局離開以後,會不會把我的事情說給阮筱知道一樣。也許會,也許也不會。會的原因,是因為他覺得感覺得到她依然愛我,就像我一直以來一直依然愛著阮筱一樣,就算是她的背叛也能最終原諒與接受;不會的原因,是因為阮筱肚子裏的孩子,怕她承受不了這麼大的打擊。

可我卻希望阮朝揮不要把我的事情告訴阮筱。我想事情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可是在警察局的臨時關押點被關了一夜以後,第二天中午,阮筱竟然來看我。其實像我這種在案情沒有清晰之前,是不允許探視的,因為怕串供,可是阮筱還是來看了我。

站在鐵柵外,她第一句對我說的話就是:“我已經告訴了李警官而且做了筆錄,你屋裏的那些錢,是我拿的,下午我就親自送到局裏來。”

“天啦,你,你這是在做什麼?”聽她說完這句話,我驚得說不出話來。驚詫的原因,並不是我真的相信阮筱真的拿了我藏在屋子裏的那十四萬元錢,而是為她為我的爭辯、洗脫、減輕罪名,而甘願承受這麼大的風險,作了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