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林希一的訂婚儀式由林可馨決定於一個星期後舉行。這個消息,都登上了C市的大小報端。林可馨還讓我把請柬,親自送往阮家。
還好阮筱不在。
阮朝揮一句話也沒有說。我想這或許,本就是他要的結果。可是就在我起身準備走的時候,他卻告訴我,他說他很想見見那個從未見過麵的女兒。
都說具有血脈關係的親情是有心靈感應的,可是林希一與阮朝揮無數次擦肩而過,卻都感覺不出一絲異樣,哪怕就是擦肩而過後的瞬間回眸。
本想告訴阮朝揮,他的那個二十年沒見的女兒,其實就是曾經一度在他麵前晃悠過的林希一,可是最終還是沒有告訴他,就像他不肯告訴我現在的阮筱是何種狀況一樣的回答。
可是林希一卻執意要去見她的父親阮朝揮,以及她的姐姐阮筱。她說她要替她母親去求得他們的寬恕。怎麼攔也攔不住。
我沒有跟隨林希一去阮家,因為害怕阮筱的那雙眼神,讓我無從麵對。不是客意逃避,而是不得去不逃避。
林希一麵對阮家父女,是替她的母親林可馨求得他們的寬恕,那麼當我麵對阮家父女,又該是以什麼理由?我還有資格去求得阮筱的寬恕或者原諒麼?
我知道沒有。所以我沒有跟隨林希一去,而隻是在離阮家別墅區門口的不遠處轉悠,抽煙,或者麻木。
本以為林希一進了阮家,不足一分鍾就要被阮筱趕出門來。因為對阮筱的了解,她是不允許林希一踏進她家門半步的,不是因為她已經知道了林希一才是阮朝揮的親生女兒,而是極度憎恨林希一母女連手製造禍端,不僅讓她的孩子一出生便沒了父親,還讓阮家企業,麵臨困境,掙紮在垂死邊沿。
在這場紛爭中,我們都知道了紛爭的初始目的和真相,唯獨隻有阮筱,還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如果有一天當她知道了自己不是阮朝揮的親生女兒,而是阮家從孤兒院抱來領養的以後,她,能接受這一切嗎?這世間,是不是隻有血緣,才能夠將人與人之間的愛,緊密相連?
林希一進了阮家以後,久久的沒有出來,亦沒聽見裏麵有什麼吵鬧,一切平靜如奇。
我在別墅區門口不遠處找了一家小酒吧,要了幾瓶酒,煙酒混雜,獨醉。
這一切都還是個未知數。雖然答應了林可馨做了交換,可是誰又能保證明天不會發生什麼事情?誰有能保證林可馨不會因此而再對阮家實施報複性滅絕人性的打擊?譬如現在,林希一去見她的父親,父女相認,都是在林可馨一而再再而三的警告範圍之內。
都不知道林希一為什麼要去見阮朝揮,她的這個諸如林可馨一樣不負責任的父親?如果說到現在她依然無法原諒當初林可馨對她的拋棄的話,那麼這時候,她亦能原諒阮朝揮當年對她們母女倆的拋棄嗎?相比之下,我覺得阮朝揮更不值得原諒。
是的,在這個已經被市場經濟扭曲的社會,錢確實是個好東西,它能滿足人們一切的需求和偽裝,亦沒有不能辦不到的事情,可是於骨肉分離,它又算得了什麼?二十年前,阮朝揮明知道放棄林可馨母女,就是不負責任,可是他卻偏偏放棄,明知道一個女人沒有結婚就生了孩子,在當年是多麼的恥辱,會讓人人唾罵,可是他依然放棄他以為錢,真的能夠滿足一切實現一切,可是他卻沒有想過,孩子,來到這個無愛的世界,是一件多麼可悲的事情。
他永遠都不會理解,或者感受得到,當年當林可馨失去了他給予補償她的那一筆錢,失去了那僅存的唯一的精神支柱,失去了母親父親及親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後,是怎樣的一種絕望,如果是你,你還有繼續活下去的勇氣嗎?
所以我覺得,在這場紛爭中,最不可值得原諒的人,是阮朝揮,而不是林可馨。
不過,既然事情已經過去了二十年,個人覺得,就沒必要再去那麼的較真。二十年的時間,可以改變很多的人和事,可以忘卻很多的人和事,包括幸福,或者仇恨。二十年前我們是意氣風發的少男少女,可是二十年後,或許我們已經兩鬢斑白。歲月無情流逝,人生苦短,還有什麼事情,是不能以時間來忘卻或者磨滅的呢?
或許有些仇恨,置入骨髓,確實無法遺忘或者磨滅。但是我堅信,時間可以沉澱一切,不是遺忘,而是淡忘。當我們老了,老到就隻想安康的活下去的時候,愛恨情仇,也就遺忘。
隻是那一天,離我們都還很遙遠。如果是觸手可及,那麼今天,林可馨也就不會如此的對待阮朝揮,而是好好的選擇生活下去。
就像我最初預想的那樣,林希一的舉動,都逃不過林可馨的眼睛。果然不出所料,兩瓶酒還沒喝完,林可馨的電話就緊隨而至。不過這次,不是林可馨的下人彙報所致,而是阮朝揮的電話,打到了林可馨的手機上。她咬牙切齒的對我說:“韓森,瞧你做的好事,老東西的電話都打到我這兒來了,虧我還這麼的信任你。我不管你現在在哪裏,總之半小時後,你把一一帶到我麵前,否則就別怪我不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