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不登三寶殿”。長時間的沒有來往,此次突兀而至,對方便心知肚明你有事要求於他。他若不願幫辦,一進門就顯得非常冷淡。當你把事提出的時候,他會現出含含糊糊的拒絕態度,這可能是在你的意料之中。這時,你就得把“死馬當成活馬醫了”。“以言相激”不失為一種扭轉對方態度、繼續深入的好方法。
比如,你可以說:
“你是不是覺得,我這事給你找的麻煩太多?”
“我知道你能幫我,我才來找你的,否則,我也不能大老遠的跑到你這裏來。”
“我想你有能力幫我,再說這事也不是什麼違背原則的事。”
“這事我臨來之前,跟親友都打過保票了,說到你這裏一辦就成,難道你真讓我回家無臉見人?”
以言相激也必須掌握分寸,若是對方真的無能為力辦此事,我們也不能太苛求人家,讓人家為難,更不能說出絕情絕意的話,傷害對方。隻有你了解對方確實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時,才可以以言相激,逼他去辦。
如果他真的幫你去辦事,不管辦成沒辦成,事後你都應該說個道謝的話,這樣會顯得你有情有義。
4.以利益驅動
如果你了解到這事辦成的難度大,或者對方是一個見錢眼開的人,即使朋友幫你辦成,也會留下一個天大的人情。這樣,你不妨幹脆以合作的態度去找他,以利益驅動。
如果你把實情道出,說這是我自己的事,事成之後,我給你多少多少好處,對方可能會礙於舊交之麵不好接受。那麼,這時,你可以撒一個小謊,說這事是別人托你辦的,事後可以怎麼怎麼的,這樣,對方就會很坦然地接受,你也可以顯得不卑不亢,事後也避免留下還不完的人情債。其實,這種方法也是當今社會很普遍的辦事手段,運用這種手段辦事,成功率往往很高。
朋友托你的事辦不了怎麼辦
一些比較不錯的朋友托我們辦事時,我們為了保全自己的麵子,或為給對方一個台階,往往對對方提出的一些要求,不加分析地加以接受。但不少事情並不是你想辦就能辦到的,有時受各種條件、能力的限製,一些事是很可能辦不成的。因此,當朋友提出托你辦事的要求時,你首先得考慮,這事你是否有能力辦成,如果辦不成,你就得老老實實地說,我不行。隨便誇下海口或礙於情麵都是於事無補的。
當然,拒絕別人的要求也的確是件不容易的事。日本一所“說話技巧大學”的一位教授說:“央求人固然是一件難事,而當別人央求你,你又不得不拒絕的時候,亦是叫人頭痛萬分的。因為,每一個人都有自尊心,希望得到別人的重視,同時我們也不希望別人不愉快,因而,也就難以說出拒絕之話了。”的確,在承諾與拒絕兩者之間承諾容易拒絕困難,這是誰都有過的經驗。
有人來托你辦一件事,這人必有計劃而來,最低限度,他已準備好怎樣說。你這方麵,卻一點準備也沒有,所以,他可是穩占上風的。
他請托的事,可為或不可為,或者是介乎兩者之間,你的答複是怎樣呢?許多人都會采取拖的手法。“讓我想想看,好嗎?”這句話常常會被運用。
但有些時候,許多人會作一種不自覺的承諾,所謂“不自覺的承諾”,就是“自己並未答允,但在別人看來,你已有了承諾”。這種現象,是由於每一個人都有怕“難為情”的心理,拒絕屬於難為情之類,能夠避免就更好。
但要記住,現在大多數人都喜歡“言出必行”的人,卻很少有人會用寬宏的尺度去諒解你不能履行某一件事的原因。我們常常聽見某甲埋怨某乙,說:“某乙分明答應了我……但……”事實上某乙可能答應過某甲,但那不過是某乙怕難為情不好意思拒絕而已,往後他仔細一想,便覺得這事根本不可能辦到,甚至某甲自己也知道這事實在是強人所難的。但是某甲真的會自責而不責人嗎?恐怕不會的,而在旁人看來,也總是覺得某乙不對。因為到了那個田地,已經沒人注意當初的一切了。
拿破侖說:“我從不輕易承諾,因為承諾會變成不可自拔的錯誤。”
有人會發此疑問:當我們在朋友麵前,被迫得“非答不可”,而實際上明知這事不該答應時又怎麼辦?
人際關係學家告訴我們:“我們需要在聆聽別人陳述和請求完畢之後,輕輕搖搖頭,而態度並不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