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九十一歲的杜老與“三農”(1 / 2)

/徐恒傑

中國改革的前沿陣地曾經在農村。在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今天,整個社會也越來越感受到深化農村改革具有的全局性意義。而作為站在中國農村改革理論前沿的人物,杜潤生始終以飽滿的熱情在為解決好“三農”問題奔走呼號。在他的影響下,一大批學者、專家、社會和界人士為推動“三農”問題的根本解決,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推動了我國改革發展的進程。最近,杜潤生老先生在他的辦公室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

記者:杜老曾多次受中央委托,主持起草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政策的文件,特別是從1982年1月1日起中共中央連續五年一號文件的起草工作。請問有關農村政策的“一號文件”為什麼沒有能夠繼續延續?沒有成為連續六年、七年或更多年的慣例?

杜潤生:從毛主席開始,黨中央就是一貫重視農業的。中央每年都發農業問題的文件,也不一定都叫一號文件。最近幾年,中央把“三農”問題稱為重中之重,今年又把解決“三農”問題的文件作為一號文件,說明新的領導班子的重視程度,也說明“三農”問題在目前更加突出地成為發展中要優先解決的問題。前不久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2005年各項支農措施的力度隻能加大,不能減弱,已經實行的政策不能變,已經給農民的實惠不能減。隨著國家財力物力的增強,還要逐步加大支農力度。這是非常好的態勢。

[解讀]中國農村的改革不是孤立的,是全國改革發展的組成部分。“中央每年都發農業問題的文件,也不一定都叫一號文件”。這句話的內涵,在杜老於2000年10月的一次談話中有更好地解釋:“中國農業和農村的進一步改革,受製於城市國有經濟改革和政治體製改革。用當時的一句話來講,就是對於中國農村改革,一切‘便宜’的方法已經用盡。這樣,不觸動深層結構,就再不能前進一步。正是這個原因,農村改革一係列‘一號文件’的曆史使命告一段落。中國農村改革並未終結,必須從國民經濟全局改革中尋找前進道路。”

記者:您曾經說,要給農民創造一個好的製度環境,其中土地製度是第一位重要的。2002年8月29日《農村土地承包法》以罕見高票通過,並於2003年3月1日起生效。作為中國農村土地製度的第二次創新,您認為《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實施對農民經濟地位是否帶來了巨大改變?

杜潤生:現在的土地製度,是公有土地農民家庭承包,30年不變,對穩定農業生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農業生產因此得到很大發展,農業生產力從1550億公斤糧食逐步增加到3000億公斤、4000億公斤、5000億公斤的水平,目前保持在4500億公斤左右的水平。我國人口還在增加,糧食還不夠,還需要進口一點糧食。穩定土地製度,還需要進一步采取一些新的措施。

已經製定的《土地承包法》還有一定的缺點,主要是征占農村和農業耕地方麵還缺乏好的秩序、好的程序。國家征地給的補償隻有土地價格的20%左右,農民得到的太少,今後要改變這個製度。應該成立土地交易所,使土地的價格公道,使農民得益。比如湖南省瀏陽市搞了土地信托服務站,農民有了合理的收益,到了城裏就有了發展的資本,小戶可以聯合辦一些事情,免得農民工在城裏沒有生活的保障,這個問題不解決好,就無法實現全麵的小康,而且各種社會犯罪隻會有增無減,連最低程度的安全環境、社會穩定都難以保障。

[解讀]土地製度環境的變化,能否給農民的經濟地位帶來巨大的改變?杜老向記者提供了一份他從一本雜誌上看到的有關湖南省瀏陽市推行土地“流轉信托”的經驗介紹資料,對這一問題給出了肯定的回答。該市首創全國縣級土地“流轉信托”,去年以來流轉耕地、林地3.46萬公頃,有效促進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了農民增收,提高了城鎮化水平,實現了全縣綜合實力的大幅度提升。其基本過程是,由於該市外出和在本地務工經商的農民達32.7萬人,超過全市勞動力的半數,民間私下協商的自發土地流轉盛行卻又問題頻出,雙方利益難以得到保障,該市因勢利導成立了非營利性的各級土地流轉信托服務機構。這些機構成立一年多以來,穩定了農民轉移到農村外就業,同時也大大提高了轉進土地的農民的收入,進一步解放了生產力,取得了顯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