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墨子言曰:“仁人之所以為事者,必興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以此為事者也。”
——《墨子》
譯文
墨子說:“仁人處理事務的原則,一定是為天下興利除害,以此原則來處理事務。”
墨家智慧故事
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這才是仁者所想,能夠做到為天下興利,為天下除害的就算得上仁者所為了。
1042年,王安石以進士第四名及第,曆任簽書淮南(揚州)節度判官廳公事、知鄞縣事、舒州通判,一度調開封任群牧司判官,旋又外調知常州事、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公事,繼召為三司度支判官、知製誥。多年的為官經曆,使王安石認識到宋代社會貧困化的根源在於兼並,宋封建統治所麵臨的危局是“內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於夷狄”。因此,王安石1058年上宋仁宗趙禎的萬言書中,懇求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以曆史上晉武帝司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隻圖“逸豫”,不求改革,終於覆滅的曆史為例,王安石對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見的緊迫感,大聲疾呼:“以古準今,則天下安危治亂尚可以有為,有為之時莫急於今日”,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
封建士大夫也把治國太平的厚望寄托於王安石,希望他能早日登台執政。熙寧初,王安石以翰林學士侍從之臣的身份,同年輕的宋神宗議論治國之道,深得宋神宗賞識。熙寧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正式開始大力推行改革。
在王安石思想的指導下,變法派製訂和實施了諸如農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輸、市易、免行錢、礦稅抽分製等一係列的新法,從農業到手工業、商業,從鄉村到城市,都開展了廣泛的社會改革。與此同時,王安石為首的變法派改革軍事製度,以提高軍隊的素質和戰鬥力,強化對廣大農村的控製;為培養更多的社會需要的人才,對科舉、學校教育製度也進行了改革,王安石親自編寫《周禮義》、《書義》、《詩義》,即所謂的《三經新義》,為學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王安石變法以“富國強兵”為目標,從新法實施,到守舊派廢罷新法,前後將近15年時間,每項新法在推行後,基本上都收到了預期的效果,使豪強兼並和高利貸者的活動受到了一些限製,使中、上級官員、皇室減少了一些特權,而鄉村上戶地主和下戶自耕農則減輕了部分差役和賦稅負擔,封建國家也加強了對直接生產者的統治,積累了財政收入。各項新法或多或少地觸犯了中、上級官員、皇室、豪強和高利貸者的利益,司馬光當政時,最終被罷廢。不久,因為中央財政資金不足,經司馬光提議,荊公的變法條目部分得以恢複。
然而,王安石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因此,王安石在熙寧七年第一次罷相。特別是由於變法的設計者王安石與變法的最高主持者宋神宗在如何變法的問題上產生分歧,王安石恢複相位後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變法派內部分裂,其子王雱的病故,王安石於熙寧九年第二次辭去宰相職務,從此閑居江寧府。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勢,此前的新法徹底被廢除。政局的逆轉,使王安石深感不安,當他聽到免役法也被廢除時,不禁悲憤地說:“亦罷至此乎!”不久便鬱然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