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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天生就是殺手。
第一次殺人是什麼時候?
記不清了。
隻依稀記得,那時的自己個頭還不及成年人的腰身。
為什麼要殺人?
可笑!
從頭到尾都讓人覺得可笑的問題。
這片大陸表麵上沒有戰爭風平浪靜,百姓生活安居樂業,沒有貧窮、饑餓。但,那些醜陋肮髒見不得光的的東西,不過是被當權者隱藏起來。自欺欺人的認為,隻要這樣做,那些東西就可以當作不存在。
他自黑暗中而來,一出生,便注定了要為生存而活。隻不過,那時是為了別人,現在則是為了自己。
所以,他天生就是殺手,為了活,他什麼都可以做。加入傭兵團,成為雇傭兵,殺人對於他而言,不過是手起刀落,麻木的心甚至不會波動一下,眼不眨,一條人命就斷送在他手上。
後來殺了很多人,坐上了團長的位子,“殺人”這種事,已經不需要他親自動手。隻需動動手指,自然有人願意為他賣命。
但時間久了,他卻病態的發現,自己居然想念鮮血的味道,思念那種將別人的生死掌控在自己手上,享受的看手中的獵物一點點垂死掙紮,最後變成一堆血肉的感覺。
世俗道德這種東西,不過是那些吃穿不愁的人吃飽了撐著製定出來的遊戲。他沒興趣玩,也不屑於參與。隨後的幾年,“戰狼”在他的帶領下,成為了這片大陸上最讓人聞風喪膽的存在。因為,他們,什麼任務都敢接,什麼都敢做。隻要給錢,就是皇帝老兒的命,他也敢殺。
當盛家家主找上“戰狼”的時候,麵對優厚的報酬,他自然不會拒絕。他從不與錢這種東西過不去。再說對方是個廢物大小姐,這單任務的難度實在不大。本來,派出千曼蘭他們中的任何一個,就足已完成任務。但在得知淩非墨與這位大小姐同行後,他決定親自出馬。
對於這個天生的死對頭,他早就想找機會與他一較高低。
淩非墨一向低調,來曆也極為神秘。江湖中的人隻知道他來自北荒,卻不知道,他是北荒第一家族淩家的人。
這些情報,若是想要打聽到並不難,隻要有錢,世間的任何秘密都可以化作情報,落入他的耳中。更何況,他根本不需要刻意去打聽。
他最是厭惡淩家這種滿口仁義道德,為蒼生、為百姓而活,一輩子活得套子裏束手束腳的男人。
如果遇上“戰狼”是人間烈獄,那麼“焚天”就是救世主,哪裏有災難,這個該死的傭兵團就會出現在哪裏,拯救那群懦弱無能的人。
在這個世上,懦弱無能的人,就該去死。他憑什麼要為這些人而戰?
他與淩非墨,一出身就是敵人!就是對手!
帶著那個廢物大小姐一路往曜都進發,他刻意避開村落,不過是想給那個男人機會,等著他追上來。
不過沒想到的是,他的對手還沒到,這個手中的籌碼就快要死了。媽的!殺人於他而言,不過是翻手之間的事,但救人這種事,從來就不在他的字典裏。
隻是這人要死了,他拿什麼引淩非墨上鉤?
煩躁的在山洞裏走了幾圈,絕煞最後看了一眼盛戈抬腳離開了山洞。
等他聯係上千曼蘭,吩咐部署好一切回到山洞時,哪裏還有盛戈的身影!
傾盆大雨將兩人的蹤跡吹刷得幹幹淨淨,地上沒有留下半個泥印子,昏暗的山洞裏卻留下了一串男人的腳印。
絕煞冷冽的嘴角勾起一抹邪笑,異色雙瞳因為興奮,隱隱散發著血腥氣息。他等了這麼多天,淩非墨終於追過來了。看來,那個廢物大小姐對於他,還有些份量。距離這裏最近的城鎮,是五十裏外的豐城。過了豐城再走兩日,便能抵達曜都。
他可不能讓淩非墨就這樣回到曜都。
絕煞四周的空間開始扭曲,而後從中間裂開一條縫隙。身形一閃,人已經消失在裂縫中。他的時空縫隙使用範圍有限製,目前隻能在方圓六十裏內。
術法越高級,相應的限製條件也越多。空間縫隙使用不當,會造成一定範圍的靈力扭曲。他自然不在乎這些,但曜都有隻眼睛在看著,他從來不做沒好處的事,目前也還沒打算與皇帝老兒作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