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道德經》主張非戰去兵,但有時也不得已談兵,也講如何領兵、作戰,等等。老子認為戰爭對雙方都會帶來極大的災難,其事好還,物壯則老,“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指出了戰爭的後果,要以不爭之德對待戰爭,反對戰爭。就是不得已而戰,取得勝利也不能炫耀逞強,要“以喪禮處之”。老子也指出在戰爭中善於統兵、善戰、善勝、善用人的特征,這才是“是謂配天,古之極”;也指出戰爭中的主客、進退,以及輕敵、哀兵必勝。總之,老子反對發動戰爭,反對主動進攻,更反對狂妄輕敵,但在防禦應戰中,也要注意運用戰爭策略、講求用兵原則。本部分選取了《道德經》中的第三十、三十一、六十八、六十九章,此四章,重在議兵。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①。師之所處,荊棘生焉②。大軍之後,必有凶年③。善有果而已④,不敢以取強。果而勿矜⑤,果而勿伐⑥,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⑦。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注釋】
①好還:容易受到報應。好,容易。還,返,回報、報應。從高亨說。劉師培說,好借為孔,孔,甚也。還,危也,險也。今語稱危險為懸。還,一音旋,與懸音同。朱謙之說,還,釋文音旋。範應元雲:“還,句緣切;經史旋、還通。”按“其事好還”,謂兵凶戰危,反自為禍也。好有三義,一為容易。一為甚,很、非常。一為愛好、喜歡。今從容易義。②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師,軍隊、大軍。處,居處。③大軍之後,必有凶年:馬敘倫、勞健認為是衍文。凶年,災荒的年頭。④善有果而已:果,姚淦銘先生指出其七義:一為救濟,王弼主此。二為果敢,河上公說。三為殺敵,孔穎達說。四為勝利,《爾雅》、王安石說。五為完成、成功,司馬光主此。六為效果,陳鼓應說。七為果敢,魏源說。今從勝利義。⑤矜:矜誇。矜者自恃。⑥伐:炫耀。伐者誇大。⑦強:逞強。驕者恣肆。
【譯文】
用道輔佐君王的人,不靠軍隊逞強於天下。這件事情容易受到報應。軍隊所到之處,荊棘叢生。大戰之後,必有荒年。善於用兵的人隻求取得勝利罷了,不敢憑武力來取得稱霸的地位。勝利了而不要矜誇,勝利了而不要炫耀,勝利了而不要驕傲,勝利是出於不得已,勝利了而不要逞強。事物發展到盛壯就會衰老,這就不符合道了。不符合道就會提早消亡。
【析論】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一句是本章主旨所在,體現了老子的戰爭思想。老子認為,戰爭是殘酷的,勝敗雙方都是受害者,因為“其事好還”,雙方都要付出慘重的代價,誰也不能幸免,所以警告世人“不以兵強於天下”。如果窮兵黷武,就會遭到報應,大軍所到之處,赤地千裏,田園荒蕪,荊棘叢生。戰爭之後,必然出現天災人禍,瘟疫流行。
孟子曾講“春秋無義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這與前麵反複強調的矛盾雙方對立轉化的思想一脈相承,所以因勝利而“矜”“伐”“驕”“強”,毫無必要。
在此基礎上,老子特別指出“物壯則老”的客觀規律,事物發展到極端就會走向反麵。老子在第二十二章和二十四章已經從正反兩個方麵論述了勿自矜、自伐、自強及其產生的結果,而在第三十一章老子又重複講到“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①。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②為上。
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誌於天下矣。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悲哀泣③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注釋】
①貴右:“貴左”“貴右”以及下文中“尚左”“尚右”“居左”“居右”,都是古代禮儀的規定。②恬淡:寧靜,安適。是戰前的心態,也是戰後的心態,淡然處之。③泣:即“蒞”,麵臨、對待。
【譯文】
兵器,是不吉祥的器具,連鬼神都厭惡它,因此有道的人遠離而不用。君子平常以左為貴,用兵時以右為貴。兵器是不吉祥的器具,不是君子所用的器具,萬不得已才使用它,要以寧靜安適為上。
勝利了卻不讚美,如果讚美勝利,就是喜歡殺人。那些喜歡殺人的人,不能在天下實現統治的願望。
吉慶的事情以左為上,凶喪的事情以右為上。偏將軍在左,上將軍在右。這是說出兵打仗用喪禮的儀式安排。殺人很多,要用悲傷的心情去對待;打了勝仗,也要用喪禮去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