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烈屬(一)(1 / 2)

郭萬新

一 證書

這是一張不到一尺見方的《革命軍人家屬光榮紀念證》,在華表、國徽、國旗圍繞的圖框內,金黃色的“永垂不朽”四個大字構成醒目甚至炫目的壓底背景。紀念證內容如下:

革命犧牲軍人家屬光榮紀念證

字第肆玖陸貳貳號

查李雨同誌在革命鬥爭中光榮犧牲,豐功偉績永垂不朽,其家屬當受社會上之尊崇。除依中央人民政府“革命軍人犧牲病故褒恤暫行條例”發給恤金外,並發給此證以資紀念。

主席 毛澤東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印(章)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日

時間一下子追溯到不算漫長卻也不算短暫的六十餘年前,加上毛澤東的手書體簽名,足以見證其文物價值的珍貴。

比這張紀念證稍前頒發的,是另一張同樣尺寸的《革命軍人犧牲證明書》,圖框以八一軍徽、軍旗及麥穗、軍艦剪影組成,內容如下:

革命軍人犧牲證明書

烈字第04296號

李雨同誌於一九四六年九月參加革命工作,在二團三營七連任付排長,不幸於一九五二年五月二日在執行剿匪任務中光榮犧牲,除由我軍奠祭英靈外,特懷哀悼之情敬報貴家屬,並望引榮節哀。持此證明書向朔縣人民政府領取撫恤金及革命犧牲軍人家屬光榮紀念證,其家屬得享受烈屬優待為荷。

此致

李士傑先生

中國人民解放軍 西北軍區

第一野戰軍 司令員 彭德懷 政治委員 習仲勳

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北軍區政治部印

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三日

這一證明書不像頭一張那麼完好。經過六十餘年的存放,折痕透紙,有些字跡需要放大辨認,後麵用幾條細白的膠紙粘貼,無言傳遞著烈屬的孜孜情懷,看了叫人唏噓不已。也就是在背麵,以填表的形式記錄了烈士簡單的相關資料:

部別:一師二團三營七連

職別:付排長

姓名:李雨

性別:男

年齡:二十三

參加革命簡曆:一九四六年 二團三營七連戰士 付班長 班長 付排長

是否中國共產黨員或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員:一九四七年二月入黨

曾建何種功績:練兵記小功一次 行軍記小功一次

安葬地點:青海省貴德縣尖巴區

烈士遺物:草包、太平洋單子、條單子、被麵、被裏、枕頭、背心、襯衣各一件;西北、華北紀念章、功臣章各一枚;五萬元。

適合條例第七條規定之意見:不適合第七條可執行第三條

政府發給撫恤糧數:人民政府於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日發給撫恤糧壹仟捌百斤……

透過兩張證書已經泛黃的紙麵,我們依舊可以感受到身為烈屬而受到的誠摯禮敬。如今,烈士的所有遺物早已不知何處去了,其中留下一個陌生的名詞叫太平洋單子,那是解放前後一家叫太平洋的織造廠生產的粗布床單;還有一個五萬元的數字,那是第一套人民幣的金額,幣值一萬元相當於今幣的區區一元而已。再就是撫恤糧,因為當時的物價不穩,政府曾采取糧本位貨幣體係,以小米為基本核算單位,收支開銷都論小米的斤數,所以1800斤之數無法準確折合人民幣多少元,不過根據1979年1月財政部、民政部關於調整軍人撫恤金標準的通知,部隊連排職幹部的犧牲撫恤是550元,兩個數據大體可以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