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支部委員會成員和下屆支部委員會候選人,都不宜擔任選舉工作人員。監票人負責對選舉的全過程進行監督。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進行工作。
4.公布候選人名單,介紹候選人情況。
正式選舉前,支部委員會要向黨員大會公布候選人名單,並如實介紹候選人名單的推薦過程,以及每位候選人的工作簡曆、工作實績和主要優缺點,幫助黨員盡可能全麵地了解每位候選人的情況。
如果選舉人對候選人情況提出詢問,黨支部委員會要向黨員作出必要的說明和解釋;也可根據選舉人的要求,由候選人作自我介紹和說明,回答選舉人提出的問題。
5.分發、填寫選票。
計票人在監票人的監督下,準確地核對參加選舉人數和選票數,使兩者相符,然後將選票分發給到會的有選舉權的黨員,向大會主持人報告。
選票分發完畢,由監票人向黨員說明填寫注意事項和要求,然後由黨員填寫選票。
6.投票、開票。
投票前,票箱要當眾由選舉工作人員檢查,確認無誤後當眾封箱。
投票順序是先由選舉工作人員投票,然後黨員逐個投票(不設票箱的可由監票人逐一收回選票)。
投票結束後,監票人當眾打開票箱,清點收回的選票數。
如果收回的選票等於或少於發出的選票,則選舉有效;如果收回的選票多於發出的選票則選舉無效。
7.計票判斷當選人。
計票,即通過唱票和記票,將候選人得票數和另選人得票數全部記錄下來,據此統計每人得票數量,並按規定判定當選人。
8.宣布選舉結果,封存選票。
計票結束後,監票人要對計票的結果簽字,並當眾公布候選人得票情況,宣布當選人名單,並說明當選的名單需報請上級批準後生效。
選舉結束後,選舉工作人員要將選票清點密封,交新產生的支部委員會歸入文書檔案保存,待保留一段時間後經上級許可後銷毀。
(三)選舉大會後的工作
1.召開支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對支部委員進行分工。
選舉大會結束後,應及時召開支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會議由支部委員會推薦一名新當選的委員主持。會議的主要內容是選舉產生黨支部的書記、副書記,以及研究支部委員的分工。
2.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選舉結果。
支部委員會應將選舉大會的情況書麵報告上級黨組織,並將支部班子成員分工情況,書麵報請上級黨組織審批和備案。
3.做好落選人的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