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3)(1 / 3)

(三)城鄉統籌發展化解“三農”難題的基本思路

1.統籌城鄉關係,在政策上平等對待“三農”

在長期二元結構的經濟條件下,在國民經濟發展中工業優先,區位發展中城市優先等政策的影響下,城鄉關係被嚴重扭曲。①工農產業關係中重工輕農,國民經濟以重工業為中心,其他產業包括農業都要服從於工業發展,通過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的方式,犧牲農業利益,為工業特別是重工業發展積累資金,這種重工輕農政策的長期化是中國農業發展滯後的一個重要原因。②工業與農民關係中,通過工農業產品的不等價交換,不僅從農業,而且從農民的日常消費中獲取超額利潤,而農民由於農村戶口所決定的身份等原因,卻沒有充分享受工業發展所提供的就業好處。③農業與市民關係中,為保證工業發展,城市居民(主要是工人)實行低工資,低工資要求低價格,因此農業不得不為城市居民提供價格十分低廉的農副產品,農業不僅為工業提供廉價原料,而且為城市居民提供低價農副產品。④城鄉居民關係中,通過戶籍製度,人為地規定市民和農民的不同身份,不同的身份導致不同的待遇,農民不能享受政府財政提供給城市居民的各種福利、勞保待遇。總之,農民與城市居民相比,機會不平等,最終導致巨大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⑤城鄉區位關係中,城市對農村的領導地位,使城市發展經常無償或低償占用農村的土地和其他資源,嚴重損害農業的發展和農民的切身利益。扭曲的城鄉關係已經產生嚴重惡果,是“三農”問題日趨嚴峻、城鄉差距不斷拉大的基本原因。

2.統籌城鄉要素,在資源配置上平等對待“三農”

要協調城鄉關係,關鍵是要把全部生產要素,包括土地、資本、勞動和管理在城鄉產業間、城鄉區位間、城鄉居民間統籌配置。

(1)土地。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是產生“三農”問題的一個特殊原因。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口會繼續增長,土地特別是耕地會不斷減少,日益緊張的人地比,會加劇“三農”難題的程度。土地既是農業的基本生產資料,也是農民的基本生存資料,土地對“三農”的重要性不言自明。但城市化、工業化的發展也需要增加空間,因此如何合理配置土地資源,在我國顯得尤其重要。目前在城鄉土地資源配置上存在的突出問題是,在一些地方,政府強製性征地、克扣法定補償、推諉失地農民的就業安置,甚至有的地方鄉村幹部背著農民把土地賣了,農民還不知情,農民喪失了雙重權利。土地賣與不賣,不由農民自己決定,即使是農民願賣土地,他們麵對政府也沒有平等的談判權。按照現行的征地製度,因建設占用農村集體用地,都必須采取征用的方式,政府先把集體土地變成國有土地,然後再出讓,出讓的價格是市場價格,而征地的價格隻占市場價格的極小部分,而這極小的一部分還由集體和農民來分,真正到農民手裏的少得可憐。這種極不平等的土地征用製度給農民造成極大的傷害,給農業生產造成極大的破壞,給農村穩定造成嚴重隱患。為防止土地資源配置的不公平,應限製各級政府的權力,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製度。

(2)資本。農村小康社會建設及農業現代化麵臨兩大難題,即“錢從哪兒來”“人到哪兒去”,前者即是資金籌措,後者即是勞動力轉移。在曆史上,“三農”為城市工業的發展提供了長期的資金支持。1952~1990年國家通過各種形式從農業、農村、農民中取得的資金積累為9530億元,其中“剪刀差”方式積累6690億元,農業稅方式積累1850億元。而國家對工農業的基建投資比例為6.4∶1,遠不及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3.8∶1。除大江大河治理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以外,國家並沒有對“三農”注入應有的資金。因此“三農”所需資金除自身積累以外,往往靠農村金融來提供。但由於種種原因,農村金融正麵臨嚴峻形勢:一些地區的農業銀行“非農化”傾向嚴重,農村基金會和儲金會由於管理不善被關閉,農村信用社管理體製曆經曲折尚處於理順之中,還沒有承擔起支農主力軍的重任。“三農”資金“失血”“外逃”嚴重。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樊平研究員調查,農村資金以每年6000億元的規模被金融機構抽出,倒流進入城市,全國平均每個縣流出資金3億元。郵政儲蓄從農村倒流入城市的速度也非常可觀。2002年第1季度,全國僅郵政儲蓄存款餘額就達6100億元,其中4000億元來自縣域經濟。即便是最保守的估計,郵政儲蓄也有30%來自農村,通過郵政儲蓄倒流的農村資金也接近2000億元。縣級各商業銀行在農村吸納存款6000多億元,放貸3000多億元,轉出了3000億元左右。農村信用社離農民最近,有放貸需求,但吸儲能力不夠,無法滿足放貸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