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肖聃《湘學略》稱:“湖湘學業,光於中世,明清兩代,彪炳四王”。所謂“四王”,指王夫之、王文清、王闓運、王先謙,皆卓然為一代鴻儒,在湘學發展史上地位崇高。嶽麓書院山長王文清,高德長壽,著作等身。考其學術,崇朱張,重傳統,詁經考史,由理學而經學,在考據中貫通“通經致用”思想,轉變學風,實為湖湘學術事業在乾隆盛世的典型代表。
一、生平與著作
王文清(1688—1779),字廷鑒,號九溪,湖南寧鄉人。自小聰慧,五歲發蒙,十歲能文。十一歲應考童子試,十三歲考中秀才,學政潘宗洛寫詩,大加讚賞,其稱:“長沙王生甫成童,食牛之氣難為匹。坐前麵試再而三,豫章出土歲幾七。”(《嚶鳴集》轉引自楊布生《嶽麓書院山長考》)據民國《寧鄉縣誌·先民傳》記載,他是康熙年間嶽麓書院山長廖儼最知名的弟子。但後來科場考試頗為不順,鄉試考了三屆,會試考了五屆,直到雍正二年(1724),三十七歲時才考中進士。從此步入仕途,開始其官宦生涯。六年授九溪衛(今屬湖南張家界)學正,訓導諸生,成就人才甚眾,巡撫趙弘恩曾題贈“官寒望重,師嚴道尊”八字,以予表彰。他自己也有“盈庭桃李森多樹,掩映椿萱映九溪”詩句,頗有自得之意,更自號九溪,以為紀念。九年,升嶽州府學教授。乾隆元年(1736),試博學鴻詞科報罷,大學士鄂爾泰、朱軾薦充三禮館纂修官。次年授內閣中書舍人,曆宗人府主事兼律呂正義館纂修官、經史館校勘官,以博聞強記名稱京師,時有“記不明,問文清”之諺。十一年,諸館書成,吏部議敘第一,考取禦史,欽定一等第三名,以父老乞假終養回籍。從此不再入仕,時年五十九歲。
回湘後,王文清以講學著述,弘揚湘學為樂事。乾隆十三年(1748),應長沙府知府呂肅高之聘,王文清首任嶽麓書院山長。上任伊始,他就麵臨著中興書院的重任。其時,湖南巡撫楊錫紱欲以城南書院代行嶽麓“通省肄業之所”的地位,書院發展受阻,院舍幾乎“鞠為茂草”。在任一年多,製訂學規,頒示讀經、讀史之法各六條,勉力訓導,“及門多應童子試”,“入泮者凡十餘人,後中式者數人,其姓名今猶勒講堂右壁。於是讀書士子爭束行李,渡江肄業嶽麓。當事亦以師生膏火移歸嶽麓書院中,而嶽麓書院遂從此中興矣”(《湖南文征·嶽麓書院四公德政紀略》)。對此,他後來也頗為自得,曾作詩雲:“戊辰逢太守,請我主講肄。從者八十人,蛟騰雲雨施。此地遂中興,刻石留文字。”(《王文清集·嶽麓留別諸子長句》)
王文清首任嶽麓書院山長僅一年多,就因父親王禮華的病逝而告結束。其後,雖“以潛心經學”,得應大學士史貽直、阿克敦,侍郎梅瑴成等人“詔舉經學”之舉薦,在乾隆十七年(1752)冬曾有短暫入京補官的經曆,但主要精力放在讀書、講學、著述上。二十五年,應聘擔任寧鄉玉潭書院山長,補輯《玉山書院誌》,寧鄉知縣陳善謨贈“風高千古”匾。二十六年,當事聘主長沙城南書院,他以年高未就。乾隆二十九年,以七十六歲高齡再任嶽麓書院山長。任期八年,有功於嶽麓者,概括起來有兩點。第一,接續首任山長訂立學規、頒布讀書法之舉,製訂《嶽麓書院學箴九首》,完善書院規程,推行其日臻成熟的教育方法與主張,詳情將專門討論,此不贅言。第二,協助巡撫、驛憲等地方當局重修院舍,拓開學圃,蓄禁學山,配備更夫護院防盜,恢複大門舊製以避白虎煞之害,事跡詳載其《嶽麓書院四公德政紀略》中。以其“親曆其事”,所謂四公德政,亦即山長德政,因而馮開之在《嶽麓書院記》中亦盛讚其功,且謂“此固當事之從善如流,抑亦先生之與人為善”(秦薰陶《王九溪先生年譜》)。
乾隆三十七年(1772),王文清八十五歲,以題留期滿,堅決辭去嶽麓書院山長職務。歸家以後,繼續以著述、刻書為事。又於老家建銅瓦橋,以便交通;在縣城縣署旁建通族祠堂,春秋祭祀,以和睦宗親。
四十四年,卒於家,終年九十有二,成為嶽麓書院山長中最長壽的人。
王文清詁經考古,著述宏富,計有五十種之多,卷帙近千,遠較船山遺書四百餘卷為多。當年刊行者有二十二種,其目如次:《周禮會要》六卷、《儀禮分節句讀》四卷、《考古略》八卷、《考古略補》六卷、《考古原始》六卷、《讀古紀略》四卷、《鋤經文略》八卷、《鋤經餘草》十六卷、《鋤經續草》四卷、《鋤經薤露吟》二卷、《鋤經寄生草》一卷、《鋤經風燭吟》四卷、《海內嚶鳴集》六卷、《分類三字經》一卷、《天祿擬草賦》二卷、《九溪家訓》一卷、《朱子性理吟》一卷、《五代史考證》二十三條、《嶽麓書院學約》一卷、《宋儒理學考》一卷、《短篇文稿》和《短篇官稿》若幹卷。其中《周禮會要》、《考古原始》、《考古略》、《鋤經餘草》四書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另外,還主持纂修乾隆《長沙府誌》五十卷、乾隆《寧鄉縣誌》十卷首一卷,輯補《玉山書院誌》。
因卷帙浩繁,當年未及刊印者二十八種,其目如次:《考古源流》六百二十八卷、《典製大文考》一百六十卷、《曆代詩彙》五十卷、《周易中肯》八卷、《史事》四卷、《隨手雜記》四卷、《三禮圖並圖說》八卷、《喪服解》十卷、《祭禮解》十卷、《樂製考》十卷、《樂律問對》四卷、《校訂五代史》一卷、《日記雜錄》二十卷、《壽世叢書》十卷、《薑氏注解三字經》一卷、《隨便銼錄》八卷、《行己錄》十卷、《治生要術》四卷、《古今梓玉》十卷、《詩文話》六卷、《醫方小錄》八卷、《諺語省心錄》四卷、《地理抄錄》八卷、《陰符經發微》、《經義文便錄》、《文事日記》、《觀其錄》和《四六偶成》等若幹卷。其中《考古源流》一書由陳宏謀錄副存於京師。
時至民國,未刊稿化為灰燼,已刊之書鮮有傳本,寧鄉秦薰陶成《九溪先生著述要目》,收書三十四種,又與九溪六世孫王賡猷等刊印《九溪遺書》。而今其遺作盡入《王文清集》,收入《湖湘文庫》,讀者可以參考。
二、教育實踐與教育思想
王文清兩任嶽麓書院山長、一任玉潭書院山長,多次出任湘桂兩地高官家庭教師,並纂修《玉山書院誌》,有長達三十年教書育人的人生經曆,門徒眾多,“成就者四百餘人”,成果豐碩,堪稱勳德名師。考其教育思想與實踐,主要體現在其《嶽麓書院學規》、《讀書法》與《嶽麓書院學箴》之中。
製定規章,指導讀書與教學,是嶽麓書院的傳統。宋代張栻的《嶽麓書院記》隻規定嶽麓的教育方針,第一個正式學規是《朱子教條》,即朱熹的《白鹿洞書院揭示》。明代則隻有“程子四箴”及世宗的《敬一箴》。但這些大多側重思想修養,很少具體條款規定,詞簡意賅,富有啟發,易於記誦,反映了書院注重“無形規範”的特點。到清代,特別是康乾之世,隨著官學化程度的加深,嶽麓學規不斷增加,對修身養性、為德治學以致日常生活行動之種種規定限製,日臻嚴密具體。順治九年(1652),書院刊立“臥碑”於明倫堂。這是一個滲透了封建專製主義的條規,是政治的產物,對於發展學術和教育有百害而無一利。
康熙五十六年(1717),李文炤總結自己以往的教學經驗,參考《白鹿洞書院揭示》,製訂了《嶽麓書院學規》八條。乾隆十年(1745),楊錫紱就任湖南巡撫,“就平日揣測所及與所聞於父兄師友者,列為學規教條”規範諸生,又成《嶽麓書院學規》四條。十三年,山長王文清製訂《嶽麓書院學規》十八款及《讀經六法》、《讀史六法》。二十九年,王文清再度受聘為嶽麓書院山長,感到前訂規法有缺陷,因而再以四言詩形式作《嶽麓書院學箴九首》以為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