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安全用電(1 / 1)

第一節 觸電的種類

一、觸電傷害的種類

觸電是指人體觸及帶電的物體,受到較高電壓和較大電流的傷害。按照傷害程度的不同,觸電可分為電傷(外傷)和電擊(內傷)兩類。

1.電傷

電路放電時電弧或飛濺物使人體外部發生燒傷、燙傷的現象。

2.電擊

人體觸到帶電物體時,有電流通過人體內部器官而造成的傷害。

二、觸電方式

觸電時,由於人體接觸帶電物體的方式不同,而使電流流經人體的路徑不同,其傷害程度也不一樣。

三、影響觸電傷害程度的因素

人體觸電後受傷害的程度與下列因素有關:

1.與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有關

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是影響傷害程度的主要因素。當流經人體的電流達到0.5mA時,人就有所感覺;當電流達到2.3mA時,人就感覺疼痛;當電流達到50mA時就有生命危險。一般情況下,流經人體的電流交流在15~20mA以下,直流50mA以下,人的頭腦清醒,有能力自己擺脫帶電體,不致受到傷害,是安全的。

2.與電源的頻率和電流的種類有關

25~300Hz的交流電對人體的傷害程度最大,交流比直流危害大。

3.與電壓的高低、持續時間的長短有關

一般情況下電壓在36V以下,由於人體電阻的作用,通過人體的電流在50mA以下,不至於造成傷害。因此我國規定36V以下為安全電壓。對在潮濕度很大的空氣中,應將安全電壓定在12V,12V為絕對安全電壓。但在水中12V也是不安全的。

4.與人體電阻的大小、電流流經人體的路徑、人的健康狀況有關

人體電阻在皮膚幹燥的情況下可達幾十千歐姆,而在潮濕和皮膚破損的情況下隻有幾百歐姆到幾千歐姆。電流從一隻手到另一隻手或從手到腳流經心髒最危險。

第二節 觸電的原因及預防

引起觸電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有三點:

1.思想麻痹,不遵守安全規則,直接觸及或過分靠近電氣設備的帶電部分。

2.電氣設備年久失修,絕緣破壞,沒有可靠接地,人體觸到這種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引起觸電。

3.因意外的原因使電線下落與人體接觸引起觸電。

預防措施:

1.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任何操作嚴格遵守安全規則。

2.及時維修、保養好電氣設備,保持電氣設備絕緣良好,接地可靠。

安全規則要點:

1.使用的工具要完備良好,絕緣工具的絕緣套不得有損壞。

2.電氣器具的電線、插頭必須完好,36V以上的電氣器具要用帶接地線的插頭。

3.電器開關,無關人員不得亂動,禁止用濕手和在潮濕的地方使用電氣或開啟開關。

4.修理完畢,在確認無人後方可通電。

5.盡量避免帶電作業。

6.攜帶式工作燈要用36V以下的電源。

安全用具:

進行電器維修和操作時,為了保證安全、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必須使用各種安全工具。

常用的安全工具有:各種絕緣手套、裝有絕緣柄的電工工具、試電筆、橡皮墊等。這些工具都要保證清潔、完好,耐壓等級符合要求。

電氣設備的接地保護:接地就是將電路的一部分或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支架等,人為地直接或通過接地裝置與大地做永久性連接。漁船接地是指對漁船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支架和電纜的護套等與金屬船體做永久性良好的電氣連接。電氣設備的接地是一種重要的安全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