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出發點:這個改革是從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發展的規律出發的,是為了保證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能夠順利進行。
改革的性質:是社會主義製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發展。“自我”就意味著,在社會主義製度的大框架內,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有計劃地、有步驟地進行。
改革的方向和目標:總方向是為了發揚和保證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總目標是建立能夠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性質和社會主義製度優越性、能夠促進生產力發展的民主政治。當然這個目標不是短期內能做到的。所以中國強調改革要循序漸進地進行,不搞“大民主”,不搞政治運動。
現在說說改革的主要內容(主要進展)。在外界看來,中國政治體製似乎沒有發生什麼變化。這裏主要看以什麼標尺來衡量。上麵說到的有兩條是很重要的:中國已規定改革不改變基本的社會政治製度;改革要循序漸進。因此,中國的政治體製改革自然沒有蘇聯和東歐那樣的巨大變化。但如果同中國“文革”時期相比,這個變化還是很大的。在十年中,中國的政治體製改革還是得到一定的改善和改良的。我這裏不準備全麵介紹,隻能舉例說說。
1、建立健全法製。
在中國共產黨十三大(1987年)前的9年中,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就製定了60項法律,國務院製定了500多個行政法規。其中突出的成就如:1982年通過了新中國成立以後的第五部憲法。它對國家機構作了重大改革,如規定國務院係統實行首長負責製;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設立常委會;改變農村政社合一的體製,設立了鄉政府;規定國家領導人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等等。又如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選舉法”規定,縣以下人大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各級人大代表實行差額選舉。經濟立法方麵成績更大,共製定了30多個經濟法規,如外資企業法、經濟合同法、專利法、商標法、海關法等。
2、改革幹部製度,推動幹部“四化”(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
1982年黨中央作出《中共中央關於建立老幹部退休製度的決定》,從製度上意味著幹部職務終身製的終止(當然,從實際上廢除終身製還有個過程)。1982—1986年全國就有137萬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離休。
幹部知識化、專業化也有很大進步。如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有大專以上學曆的占73%,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占20%。
選拔幹部也改變了實際單一的委任製形式,而采用多種形式:如對各級領導幹部的民意測驗、民主評議、民主推薦,部分鄉鎮采用公開考試、擇優錄用的辦法,一些企業通過招標投標的方式確定承包經營者;一批事業單位實行了領導幹部任期目標責任製。十三大又提出了建立國家公務員製度。
3、黨的領導體製也有了一定的改革和完善。
集體領導比以前進步了,民主集中製也執行得好一些。以黨代政現象有了明顯改變。十三大提出了實行黨政分開,即黨政職能分開,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領導。特別是在企業,普遍推行了廠長負責製,至十三大前後全民所有製企業中有近2/3實行。黨委職能逐步轉變為起保證和監督作用。
4、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政治協商製度得到了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