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講“十年”,是指從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到1989年“六四”事件以前。
一、政治體製改革在中國總體改革中的地位:政治體製改革在中國的整個改革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中國經濟體製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這是世界公認的。而政治體製改革則不然。有人認為中國並沒有什麼政治體製改革,或認為中國是先經濟體製改革後政治體製改革,這種看法不夠全麵、準確。
第一,由於原來的體製有相當的社會基礎和權力保證,體製改革的第一步常常是要先解決政治問題、權力問題、改革派掌權的問題。在中國,改革的第一步、前提,是兩次解決了權力的更迭問題,第一次是推翻了“四人幫”;第二次是解決了華國鋒的問題,平反冤假錯案,與此同時是思想解放運動——批判“兩個凡是”,確立“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這從廣義上講就包括了政治體製改革。
第二,脫離政治體製改革的經濟體製改革,與脫離了經濟體製改革的政治體製改革一樣,從根本上說是不可能的。所以,從一般意義上講,政治體製改革與經濟體製改革必須是“同步進行”的。在中國,“六四”事件之後,有些人看到東歐的巨變,以為問題是搞了政治體製改革造成的,於是認為不能提政治體製改革了。這個看法顯然是不對的,很快也沒人再這麼說了。“六四”事件以後,中國強調社會穩定,這當然是正確的,但穩定隻有正確處理和解決各種社會矛盾才是可能的,靠得住的,而解決社會矛盾就必須繼續改革政治體製。各國社會主義實踐的曆史說明,隻靠強力、壓服是不可能維持長期的穩定的。
二、中國改革前政治體製的基本狀況
新中國建立以後的政治體製可以稱為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治體製。從1957年起,在錯誤的階級鬥爭理論的指導下,民主越來越受到削弱,權力越來越集中。
這個體製的弊端:第一,也是最大的毛病是權力過於集中,發展到個人集權、個人專權、個人崇拜。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在各社會主義國家中是少見的。其惡果就是出現“文革”這場中華民族的大災難。
第二個毛病就是缺乏監督、製衡機製。尤其是對最高領導集團,對權力很大、威望很高的領袖人物缺乏監督,無法監督。最高權力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形同虛設,人大選出的國家主席連人身安全都沒有保障。他死的時候(劉少奇)名字都被改了。
第三是法製不健全,以言代法。
第四,幹部製度中的封建製度的殘餘很嚴重,幾乎是單一的委任製和實際上的終身製使“人民公仆”成為空話。
如果把中國原來的政治體製與蘇聯原來的政治體製比較,總的特點和毛病是相似的,但也有幾點不同(客觀比較,不論優劣):
1、中國除共產黨外,還有8個民主黨派,是共產黨的友黨。
2、中國有同車歐的人民陣線類似的各級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也有人認為中國民主黨派、政協不起什麼作用,這不去爭論。但起碼有了框架,有了這個框架再來增加新內容就好辦多了,可以避免社會的劇烈動蕩。
3、中國的民主傳統還不如蘇聯,中國的封建殘餘影響比蘇聯嚴重。如世襲製殘餘、家天下、裙帶風就比蘇聯嚴重。
4、中國有各個時期的一大批幹部。這有利也有弊:利——他們富有經驗,有利於中國的穩定和發展;弊——其中一些人思想保守、文化較低。
三、中國政治體製改革的指導思想和主要內容
我在中國共產黨十三大以前曾參加了黨中央領導的關於政治體製改革的具體研究工作。工作中使我知道中國政治體製改革完全是按鄧小平的改革思想進行的。就是說,鄧小平的改革思想就是中國政治體製改革的指導思想(當然,鄧小平的改革思想是集中了黨內黨外關於中國政治體製改革的先進思想的)。這個指導思想具體地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