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2 / 2)

興趣能調動人的激情,激情能調動全身心的巨大潛力去創造自己的人生。

史蒂夫·喬布斯剛滿10歲時,就深深迷上了一樣東西:電子。這個小東西似乎對他有著無限的吸引力。鄰居工程師賴瑞帶來的碳製麥克風迷住了他,他不停地向賴瑞發問。賴瑞隻好把麥克風送給他,讓他自己去研究。此後,喬布斯每天晚上都泡在賴瑞家中,一點一滴地汲取有關電子的知識。見他聰明好學,賴瑞就推薦他參加惠普公司的“發現者俱樂部”。在一次聚會中,12歲的喬布斯第一次見到電腦。那天晚上,喬布斯一邊玩那台新式桌上型電腦,一邊想:“自己要有這麼一台電腦該多好呀!”這一夢想成了他日後在矽穀闖蕩的強大動力。

1976年初,喬布斯和黃金搭檔涅茲尼克在喬布斯的車庫裏開了他們自己的公司。時年喬布斯僅21歲,涅茲尼克26歲。為給公司取名字,喬布斯絞盡了腦汁。一次出席朋友聚會時那紅撲撲、鮮嫩欲滴的蘋果給了他靈感。在他心裏,蘋果是全世界人人都愛吃的水果,如果把蘋果與電腦放在一起,肯定會對公眾產生一種有趣的誘惑力和神秘的吸引力。況且,如此命名的話,在電話簿上蘋果(Apple)便會排在華納利(Ah)公司的前麵,在激烈的微電腦競爭中,自己公司便先勝其他公司一籌。於是,“蘋果”電腦這個響當當的名字就這樣誕生了。

1980年,一位年僅25歲的人已擁有數億美元的個人資產,成為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白手起家的億萬富翁。他就是人稱“矽穀狂夫”的史蒂夫·喬布斯。

隻有自己感興趣的熱愛的,才會為它瘋狂。很多傑出的成功者,他們個個執著地追求自己感興趣的事情,又興趣十足地投身於自己熱愛的事業中,不但使自己特有的個性和素質得到磨煉,還使自己身上的優勢潛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愛因斯坦說過:“熱愛是最好的老師。”心理學家所提供的事實和數據表明:有成就的人所選擇的都是他們衷心熱愛的職業,他們首先追求的是使自己滿意,而不是著眼於外部的東西比如晉級、加薪、掌權之類,其結果這些人理所當然地如願以償。這種對自己職業的熱愛,會產生強烈的創造動機與欲望,使自己的興趣、注意力、情感和思維都集中在與問題有關的方麵上,進而執著追求促使靈感不斷地產生。

一個人做自己熱愛和感興趣的事就覺得輕鬆愉快,成功也會變得容易可行。做自己不熱愛或不感興趣的事就感到痛苦,如果做自己極不願做的事就仿佛置身痛苦之中。要想取得成功,最重要的是發揮自己所有的潛力,追逐最感興趣和最有激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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