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搖搖欲墜紫禁城!萬國旗升天安門(19)(1 / 3)

1862年夏天,葡萄牙使節基瑪良士從歐洲來到中國,由廣東到了天津。可是他並不向三口通商大臣呈遞照會,而是直奔北京。三口通商大臣急忙飛谘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奕訁斤,請飭城門攔阻。就在這時,法國駐華公使哥士耆出麵了。他自稱法國是葡萄牙的友邦,願意為該國使節擔保,請該國使節基瑪良士暫住法國駐華公使館中。而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奕訁斤堅持認為:所有凡是未與中國簽訂條約的國家,照例是不準擅自到北京來的。更何況葡萄牙使節基瑪良士此次前來,又不在天津呈遞照會,哪有這種道理?假如這個惡例一開,從此不論是哪個國家,都會照此行事,一定會出現十分混亂的局麵,成何體統?!

一向能言善辯的法國駐華公使哥士耆被說得一時語塞,無可辯駁。過了一會兒,他才接著請求按照各口領事代辦通商之例,葡萄牙呈請簽訂條約之事,一概不明確提出,而由法國駐華公使哥士耆代辦。葡萄牙使節基瑪良士作為法國賓客,留在北京,而有關的條約商議、交涉事宜,則惟法國駐華公使哥士耆是問。條約議定之後,仍然回到天津畫押,並在天津互換。在法國駐華公使哥士耆巧舌如簧的辯白麵前,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奕訁斤也無言以對,隻好答應了對方的請求。

不久,法國駐華公使哥士耆便擬定好了條約草案,基本上是摹仿了中法《天津條約》,但內容略有減少,而沒有增添。經過與清朝政府談判代表商議、交涉後,哥士耆起草的這個條約草案為清政府原則接受。在清朝政府談判代表將議定的條約原本奏報後,得到批準,奉旨欽派大臣前赴天津,會同三口通商大臣妥善辦理。於是,法國駐華公使哥士耆帶領葡萄牙使節基瑪良士來到天津,與清朝政府談判代表恒祺和崇厚於1862年8月13日(同治元年七月十八日)在天津舉行了條約簽訂儀式。這個條約共54款,由於是法國駐華公使哥士耆起草並出麵與清朝政府談判代表商議、交涉的,也就是說是由哥士耆一手包辦的,所以葡萄牙使節基瑪良士未得列入會議銜名。但是,葡萄牙獲得了1858年英、法、俄、美四國《天津條約》中所包括的一切特權,包括最惠國待遇;規定了解決條約解釋問題的一種方式,就是由各國公使仲裁;對澳門現狀的承認等等。雙方互換條約批準書的時間以兩年為限。

該條約議成之後,卻一直沒有互換。直到1887年12月1日(光緒十三年十月十七日),因洋藥即鴉片緝私一案,重申前議,特由慶郡王奕?、工部左侍郎孫毓汶與葡萄牙使節羅沙簽訂中葡《天津條約》。這個條約共54款,主要內容包括:葡萄牙人永居澳門,界址俟派人會訂再立專約,協助中國在澳門征收洋藥稅等。

1863年春,丹麥使臣拉斯勒福泛海至天津,越過天津徑赴北京以議定條約。當時任署理三口通商大臣的黃恂急忙飛函通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奕訁斤等人立即照會英、法等國駐華公使:丹麥使臣無故來京,已飭在城門攔阻。不久,英國使館照複:丹麥使臣是英國使館的賓客,請勿禁止入城。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怕引起英國人的不滿,對這位不速之客的到來遂置之不問。

幾天以後,丹麥使臣拉斯勒福也沒有露麵,倒是英國人威妥瑪出麵找到清朝政府官員,代替丹麥使臣請求清政府準予簽訂條約。恭親王奕訁斤告訴他:丹麥使臣初次來華,不遵中國定章,越過三口通商大臣來京議約,顯然是輕視中國,所以斷難允準。威妥瑪急忙解釋道:丹麥與英國是姻婭之國,關係非同一般。接著他又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曾經允許法國公使為葡萄牙等國代請換約為例,再三懇求奕訁斤允準議約。奕訁斤因威妥瑪語近要挾,很難力拒,可又擔心答應得太容易,其他國家更會紛紛效尤。於是,他說:丹麥使節如果想要清政府允許議約,必須遵照中國定章,折回天津,向三口通商大臣衙門呈遞照會,講明來曆,懇請奏明特派大臣赴津,會同三口通商大臣辦理,才能允許議約,否則決不能行。

威妥瑪無言以對。告辭後不久,他便派人送來一份照會,以此後外國使節到津,應令天津領事官告訴中國常例等,暗中為丹麥使節認錯。另外,威妥瑪還致函三口通商大臣,代為說情,並奏明仿葡萄牙成案辦理,條約亦專照中葡《天津條約》商辦。隨後威妥瑪攜帶該使照會及所擬條款、章程、稅則草案,交清朝政府談判代表恒祺、崇厚。恒祺等人發現條約草案,是以中英《天津條約》為藍本的,而且還增添了新的條款,當即駁令修改。他們知道這一定是威妥瑪的主謀,想借機擴大各國在華侵略權益,以便將來各國一體均沾。果然,威妥瑪出來申辯說,丹麥與英國姻婭之國,拉斯勒福又托他代辦此事,所以便仿照中英《天津條約》文義定約,未完全參照中葡《天津條約》條款。

於是,雙方迭次會晤,逐款辯論,對條約草案分別刪除更改。經過長達數月之久的談判,中丹《天津條約》於1863年7月13日(同治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舉行簽字儀式。恒祺、崇厚與拉斯勒福分別代表各自國家政府在條約上簽字。這個條約共55款,簽訂後,不僅英國公使館內充滿歡樂,連美國公使館內也洋溢著愉快的氣氛。這因為自從中英《天津條約》簽訂以來,凡是一些改變的、為各國侵華勢力所不斷要求的內容,都寫進了中丹《天津條約》。清朝政府對外國開放的商埠增加到16個,包括長江兩岸的南京、九江、鎮江及漢口在內,雖然南京仍然掌握在太平天國起義軍的手中。此外,還規定了過境稅辦法,對洋貨或土貨改運沿海口岸或別國者,訂立退稅製度,各國商品可暢通無阻地流入中國內地。宣布中國沿海貿易對外國開放,這是其他條約都沒有規定過的。在海關稅則條款內,取消了從牛莊及煙台運豆出口的禁令,意味著外商能包攬中國土特產品的出口。這一切,用美國公使浦安臣的話來說,就是“對我們全都有莫大利益”。難怪他將中丹《天津條約》稱為“最有利的條約”了。

1863年10月6日(同治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清政府與荷蘭簽訂了中荷《天津條約》。這個條約共16款,特別規定給予荷蘭1858年英、法、美、俄四國《天津條約》中所包括的一切特權,並且還有最惠國待遇的條款。

從1861年起,一些歐洲小國,紛紛效法英、法、美、俄等國,與清朝政府簽訂了一係列不平等條約,使多災多難的中華民族更雪上加霜,半殖民地化的程度進一步加深。而這些不平等條約的出籠,與英、法等國駐華公使館的從中幫助、代辦是分不開的。可見公使駐京是《天津條約》《北京條約》簽訂後,附著在中國社會肌體上的一大惡贅。

萬國旗:從天子腳下升起

1860年底,為了在北京建造公使館,英國率先選中東交民巷北、禦河西的梁公府。經與恭親王奕訁斤商議,以每年1000兩白銀租下。法國人也不甘後人,把目光對準了更為宏偉壯麗的肅王府。由於肅王府屬清朝開國八大功臣肅親王豪格後裔的府邸,所以奕訁斤未敢輕易答應,經過反複商談,最後才改為東交民巷路北、台基廠南口西的純公府。當法國人看中純公府,準備每年花1000兩白銀租為公使館時,純公府的主人純堪正奉命在直隸(今河北省)遵化守護東陵,家眷仍在公府內照常生活。他們萬萬也沒料到就要離開世代居住的府第,遷徙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