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武則天(1 / 2)

武則天(624~705)中華帝國唯一的女皇帝。傑出的女人,有絕頂的才能和超人的智慧。心狠手辣。在她再位間任用酷吏以強硬的手段統治她的王朝。取李唐江山而代之,她的王朝號(周)。

武則天本是唐太宗李世民的“才人”(妃儐的一種)。李世民死後,成為唐高宗李治的昭儀(妃儐的一種),經過長期的苦心孤詣她當上了皇後。然後再排除李氏王朝當上皇帝。

雖然在武曌她再位間任用酷吏以強硬的手段統治她的王朝,但並沒損害整個中華帝國的元氣,並使中華帝國順利地進入第二個黃金時代。

貞觀十一年(637年),14歲的則天以長相俊美,入選宮中,受封“才人”。入宮之後,則天行事幹練,善解人意,再加上姿色嬌豔,頗得太宗歡心,遂賜號“媚娘”。時日既久,太宗又發現則天學識尚好,且懂禮儀,便把她從侍穿衣著的行列,調人禦書房侍候文墨。這一變故使武則天開始接觸皇家公文,了解了一些宮廷大事,並能讀到許多不易得見的書籍典章,眼界頓闊,日漸通曉官場政治和權術。

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太宗死去,則天與所有嬪妃,發送長安感業寺削發為尼。太宗九子李治唐高宗即位後,因早先與則天暗通款曲,對她極有興趣,遂經常往來於感業寺,並於兩三年後重召則天入官,晉封為“昭儀”,進號宸妃,與王皇後、蕭淑妃爭寵,互相讒毀。永徽六年(655年),極受高宗寵幸的武則天,在內宮的鬥爭中穩操勝券,並日促高宗立己為後。然而,在封建社會中,皇後的廢立乃國之大事,須與重臣們商定。當高宗把廢皇後王氏,立則天為皇後的打算向諸遂良、長孫無忌等元老重臣說明後,立即遭到強烈的反對。他們認為武氏出身卑微,不宜為後。但是,高宗的主張也得到武則天的同謀許敬忠以及李義府、徐世等一些朝中要員的支持。在他們的幫助下,高宗終於在這年的十月斷然頒詔,廢皇後王氏,正式冊立則天為皇後。自此,皇家內宮大權,全部落人武氏之手。

武則天在登上皇後寶座後,機智精明,“通文史,多權謀”的長處,得到長足的發揮和發展,使高宗對她寵愛之餘,另眼相看。她亦利用皇後的身份,皇上對己的寵愛,積極參與朝政,“百司奏事,時時令後決之”。從永徽六年(655年)到顯慶四年(659年)的五年時間裏,她設法清除政敵,貶尚書右仆射諸遂良,使其鬱悶而死;黜同中書門下長孫無忌,逼其自縊;罷免朝中諸遂良、長孫元忌的支持者,鞏固和擴大了自己的影響和權力,掃除了她參政道路上的障礙。

顯慶五年(66O年),高宗李治因患鳳眩,目不能視,遂下詔委托武後協理政事。自此,則天從參政步人執政,“黜陟生殺,決於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人雖在幕後,卻遙控了朝廷實權。後來,高宗後悔,圖謀收回大權,並密令中書侍郎上官儀草詔廢後。豈知機事不密,“謀泄不果”,武後手辣心狠,先下手為強,立將上官儀處死。高宗之舉,功虧一簣,反使武後更為警覺。

由於則天武後處理政務有章有法,不似高宗久諉不決,甚為群臣敬服。高宗雖厭其獨行獨斷,許多國家大事又不能不倚重她。這樣,就使武後逐漸從幕後走向前台,竟與高宗同臨紫殿,一起接受群臣朝拜。上元元年(674年),高宗號天皇,皇後號天後,天下人謂之“二聖”。自此,高宗形同虛設,權柄,盡在武後則天掌握之中。

武則天在奪取政權的過程中大肆翦除異己,打擊政敵,並濫殺一些被她懷疑的大臣。唐初的元老重臣如長孫無忌、褚遂良、於誌寧、裴炎及程務挺等人,少數被貶逐,多數遭誅殺;李氏皇室及宗室諸王相繼殺戮殆盡。武則天以女主的身份號令天下,執政前又無自己的心腹,執政後多疑臣民不忠於己,遂任用索元禮、周興及來俊臣等酷吏,廣事羅織,嚴酷逼供,獎勵告密,雖然消滅了一些政敵,但也濫殺無辜。到武周政權正式建立以後,鬥爭趨向緩和,此風才有所收斂。武則天為抬高武氏一族及寵臣李義府等人的社會地位,抑製舊門閥士族及李唐皇族,改《貞觀氏族誌》為《姓氏錄》,把武家列入第一等,並規定凡五品以上官員皆入於譜。為了培植自己的政治力量,擴大其政權的社會基礎,她舉行殿試,創武舉、自舉、試官等製,員外置官,破格用人。這樣做雖然選拔了一批才能之士,但也不免使官員倍增,流於冗濫。

高宗在位時,武則天曾上疏建言12事,其中有勸農桑、薄賦斂、息幹戈、禁淫巧、省力役等進步的主張,高宗皆略施行之。在武則天執政的半個世紀中,由於隋末農民起義的作用及唐太宗貞觀之治奠定的基礎,也由於武則天沉重打擊了舊士族和大貴族、大官僚集團,執行了一些具有進步性的政策,所以社會經濟呈現出發展的趨勢。武周政權建立後,她感到整個西域過於闊遠,不易管轄,遂於長安二年(702)把天山以北地區從安西都護府劃出來,另置北庭都護府,治庭州(今新疆吉木薩爾北破城子)。安西四鎮(即碎葉、龜茲、於闐、疏勒)自垂拱二年(686)起為吐蕃所占。武則天不甘心失土,乃於長壽元年(692)遣王孝傑等大破吐蕃,恢複了四鎮。武則天還非常重視著述,召學士先後撰成《玄覽》、《古今內範》、《青宮紀要》、《少陽政範》、《維城典訓》、《紫樞要錄》、《鳳樓新誡》、《孝子傳》、《列女傳》、《內範要略》、《樂書要錄》、《百寮新誡》、《兆人本業》、《臣軌》等書。她另有《垂拱集》、《金輪集》等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