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吾的非議(2 / 2)

因為武力,可以征服一時,不能持久,敗者總是要設法反抗的。隻有真正的心悅誠服,才能出現較長時間的平穩和平靜的局麵。所以,諸葛亮不憚其煩地降服孟獲,也是求相安無事,有一個平靜而不騷擾的周邊環境,建立緩衝地帶,無後顧之憂罷了。

但是,連年戰亂,民不聊生的蜀國,公元222年夷陵大戰,蜀敗;223年劉備死,阿鬥繼位。短暫的休養生息,國力稍有恢複,諸葛亮就主張南征。這種殺雞偏用牛刀之舉,是否明智,真有大可懷疑之處。他從225年的3月起,對孟獲捉捉放放,耗時費力,一直打到年底,才回到成都。這就等於蘋果掛在樹上,還未達到成熟程度就摘,未免操之過急了。可惜諸葛亮急於圖功,227年又動幹戈,出兵漢中。所以,他主持下的蜀國政權,隻有戰爭,沒有建設,事隔一千多年以後的今天來看,諸葛亮是個偉人,但也有其不能令人敬服的偉人缺點,那就是感情用事,固執己見,過於自信,罔顧實際。

人們不禁問,相對於蜀來說,孟獲充其量,草寇而已,值得諸葛亮率師親征嗎?值得六擒六縱去做什麼戰爭攻心試驗麼?

因為每次俘獲了孟獲,都是連同主帥到士兵統統予以遣返釋放。所以,孟獲的有生力量,並未受到蜀漢的沉重打擊,以致到潰不成軍的地步。隻要人仍在,自然就心不死,這也是一個顛撲不破的真理。稍作休整,擴兵買馬,必然又會傾巢出動。這也是孟獲六次被擒而不服的根本原因。直到盤蛇穀全殲三萬藤甲兵後,武裝力量已不複存在的情況下,他才算真正認了輸。

這就是說,諸葛亮僅僅依賴精神力量去征服對手,而不給敵人以毀滅性的打擊,是不會取得完全徹底的勝利的。道德和文明的感召,是一個長期的潛移默化的過程。唯有在對手的戰鬥力基本喪失,已無可還手的可能下,精神作用才可以充分發揮。所以,歸根結底,決定因素,還是在於雙方實力的消長。

如果諸葛亮認識到這一點,早在一擒再擒時,就把不肯認輸的孟獲降服了。在文學上也是這個道理,拿出一部像樣的,說得過去的作品,要比在大會小會,報刊上自吹人捧上一千句一萬句,更有說服力。孟獲所以不認輸,就因為他手中有可恃的實力,不信,諸葛亮不燒藤甲兵的話,他會孬嗎?

中國人有句俗話,“事不過三”,甚至“可一可二不可三”,但諸葛亮以至於七擒,這種“雷公打豆腐”的威猛,也擺脫不了中國人性格中,那種對於強者的怯懦,和對於弱者的施虐之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