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3 / 3)

進啦!致勝金球!整個體育場頓時像炸開了鍋,一片沸騰。安貞煥瘋也般地繞著體育場跑了一圈又一圈。他終於拋開了壓在心頭的大石頭,重新又從罪人變成了英雄,毫無疑問,這個英雄看過去更加高大了。看台上的紅魔海洋翻滾著洶湧的波浪,一麵巨大的韓國太極國旗在波浪中慢慢浮動著。

安貞煥又一次創造了奇跡。與他踢飛點球時一樣不可思議,這個進球也成了英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更重要的是,安貞煥的形象在大嘴妹們的心中又一次得到了升華,無可置疑地取代了貝克漢姆,成為MM們心中新一代的偶像。

大嘴妹無疑是最興奮的,她拚命地手舞足蹈,恨不得馬路上所有的人都能分享她的快樂。也難怪,這一場球讓她實現了四喜臨門,怎麼能不高興呢?

一、如她所願,韓國隊曆史性地衝進了八強,實現了亞洲足球新的騰飛。這叫“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雖說是韓國人得了道,畢竟都是黃皮膚,而且他們還在用我們的漢字呢,我們跟著沾點仙氣,不算過分吧。

二、在毫無任何期待的情況下,實現了崇拜偶像的升級換代。這個新偶像比貝克漢姆更英俊、更年輕,而且還是黃皮膚的,肯定沒有狐臭,而且還像梵哲……。這就像天上突然掉下了餡餅,還是自己最愛吃的那一種,能不高興嗎?

三、不但足球精彩,今天的酒菜也特棒。最關鍵的是,這是有生以來第一次如此盡興地喝酒,而且沒人幹涉。要是學校裏那該死的飯菜每天都能這樣,不,哪怕隻有這樣的一半好,那不是也跟神仙差不多了嗎?

四、那麼好的飯菜居然是我大嘴妹請客,而且,還有人替我買單。就好比過去的遊擊隊員,消滅敵人的槍彈都是敵人送的。哦,這個比喻不恰當,替我買單的白皮鯊可不是敵人,而是不遠萬裏來到中國的朋友。不過,這也已經夠幸福的了,我請客,朋友買單,這樣的好事也不是誰都可以碰上的。

瘋狂一陣以後,他們告別老板娘,盡興走出了餐館。這時,時鍾剛剛走到十點半,對極度興奮中的年輕人來說,十點半回家顯然太早了,還應該再到哪裏去樂一樂。遊戲房?舞廳?酒吧?不行,這些地方都不讓進,就算進去了,還得化很多錢。逛商店?早關門了。上網吧?MM們沒興趣。

這時,櫻子出了個主意。“我們還是到畢哥家去玩玩吧,也好順便看看他到底生什麼病了。”

這一建議立即得到了全體響應,櫻子自然是最高興。自從那次素描課以後,她明顯感覺畢羅天對她更加冷淡了。她不明白其中的原因,難道是因為自己跟梵哲同台做了一回模特兒,傷了他的自尊心?還是他不屑於理睬自己了?

雖然那天她對畢羅天的表現很失望,她多麼希望上台幫助她的是畢羅天,而不是梵哲,那樣的話,該有多美妙啊。當然,自己從來都沒有向他表明過心跡,也沒有資格這樣強求他,隻不過是願望而已。那麼,他對自己到底是什麼意思呢?過去他總是很體貼照顧自己的,難道是因為這堂素描課而起變化了嗎?

不管怎麼樣,一直希望有一個機會再接近他,探探他的心思,今天正好是個機會。有那麼多人陪著,怎麼著也不會太尷尬,再說,聽說他病了,探望同學是最充足的理由。櫻子暗暗為抓住今天這個好機會而高興。

白皮鯊最了解畢羅天與金淩櫻子之間的微妙關係了。見櫻子提出這麼個建議,知道她這是假公濟私,主要是她自己想去看畢哥,不好意思才找了這麼個借口。於是,他打趣道:“櫻子,我們那麼多人到畢哥家去,他家會不會太亮哦?”

櫻子不理解他的意思,好奇地問:“怎麼會太亮呢?”

“有那麼多電燈泡還不會太亮啊?”

“哈哈哈哈!”大家也才突然領會了白皮鯊的意思,忍不住哈哈大笑。

櫻子一怔,也恍然大悟,鬧了個大紅臉。還好,剛才的酒勁掛在臉上還沒有完全退去,路燈下並沒怎麼引起大家的注意。

“去你的!”她使勁推了白皮鯊一把。

櫻子是個熱情大膽的人,既然被白皮鯊點破了,她反而更加自在。路過一家花店的時候,她心想應該表明一下自己的心意,免得讓他誤解。於是,她幹脆說道:“看病人去,應該帶束鮮花吧?我買一束送給他。”說著,她走進花店,讓花店老板做一束紅色康乃馨再配上滿天星,顯得熱烈而大器,也表達了關懷和祝願早日康複的意思。至於其他意思嘛,櫻子心想,讓我一個女孩子來主動表白總不太合適吧。

一旁看熱鬧的同學們卻趁機起哄,非讓花店老板再加一枝玫瑰。“而且,一定要白色的,表明愛情的純潔!”烏豆兒補充道。

櫻子阻攔不過,幹脆順水推舟,“加一枝就加一枝,有啥了不起的!”這樣一來,反而幫她了卻了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