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社會主義”經濟(1 / 2)

上文已經提到,在印度新德裏、博帕爾和孟買,我都遇到過工人的遊行示威,有的打著紅旗,有的打鐮刀斧頭旗,或大標語的後麵畫著鐮刀斧頭圖案,說明這些活動即使不一定是共產黨主要組織的,至少也是參加者。

這些示威的主要訴求是“反對改革開放”,重點在抗議“減員增效”和拍賣國企。

那還是一九九三年,中國的改革開放在共產黨領導下已經進行了十幾年,正方興未艾,受到大多數人們的擁護;印度的改革開放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由心誌不凡的拉吉夫·甘地發起的,比中國整整晚了十年,才剛剛起步,卻為什麼受到那麼廣泛的工人反對呢?我對此不甚了解,便請教辛格先生。他舉起一隻啤酒杯,說:比如這隻酒杯,在新德裏賣這個價,在孟買也是這個價,加爾各答也是,我們的經濟製度就是這樣,叫計劃經濟,不搞市場調節,一切都捆得死死的。我們還搞貿易保護,你看我們街上跑著的小車,全是國產的老爺車,技術落後,自己沒有能力改造,但就是不吸引外資,我們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存在的問題幾乎和你們中國一模一樣,所以才需要改革開放。我插話說,到底你們搞的是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按你那麼說,豈不和我們一樣,都是“大鍋飯社會主義”嗎?辛格說,印度在政治上搞的可是自由民主,當改革開放觸犯了工人利益時,工人和代表工人利益的共產黨當然就要起來反對了。我們是兩種製度都搞,卻集中了兩種製度的所有缺點。針對中國的改革開放,他不無羨慕地說,其實你們也是兩種都搞,卻與印度正好相反,政治上是“社會主義”,一個黨說了算,沒人反對,行動很快;經濟上是“資本主義”,市場調節為主。你們把兩種製度的優點都學到手了。

在當時中國的矛盾還沒有充分顯露出來,我覺得他說得還很有點道理,開始關注起這個問題來。

一九四七年印度獨立,麵臨著一個國家發展道路的路徑選擇問題。國父“聖雄”甘地的社會理想相當浪漫而保守,對建立工業化現代社會沒有多少想頭,也不感興趣,迷戀耕織立國。但他的學生尼赫魯卻別有眼光,向往於建立工業化現代社會,甘地天生的寬容性格對他也不加反對。擺在尼赫魯麵前的有兩條路,一是以“鐵腕”聞名的斯大林領導的蘇聯實行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一是西方國家實行的自由主義市場經濟。

自一九二四年列寧去世,結束了國家資本主義新經濟政策,蘇聯便走上了“社會主義”計劃經濟之路。當時的蘇聯十分落後,直到一九二八年,蘇聯的工業產值還不到德國的一半,不到美國的八分之一。落後的蘇聯最需要的是速度,斯大林通過舉國體製指令性計劃經濟來動員和集中全國的資源,所有的生產、運輸、銷售都由國家安排;剝奪農民,以工農業“剪刀差”的方式積累工業化資金。這個目的在蘇聯是暫時達到了,一九三二年第一個五年計劃完成,蘇聯從農業國迅速變成為工業國。一九三七年第二個五年計劃完成,蘇聯的工業生產總值躍居歐洲第一、世界第二。在不到二十年的時間裏,以令人難以置信的速度,走完了歐美國家通常需要幾十甚至上百年才能走完的工業化路程。它的成就令世人注目,甚至上世紀三十年代處於經濟危機下的美國總統羅斯福都要向它學習,實行新政,通過國家力量對經濟生活進行宏觀調控,以扼製自由市場的弊端。

尼赫魯對蘇聯的崛起深有印象,選擇了蘇式社會主義經濟發展之路,即希望通過大型國有化經濟迅速集中國力追趕先進國家。尼赫魯父女兩代共執政三十七年,都實行這種政策。但作為憲政國家的印度經濟並沒有像蘇聯和中國那樣有著“蘇式社會主義”那樣的集權製政治基礎,建設的成就和速度並不那麼顯著,反而逐漸暴露了這種“社會主義”的許多弊端。上世紀八十年代以前,印度的國有製工廠存在的問題和中國國營大中型企業的確相近,同樣效率低下,管理不善,人浮於事,虧損嚴重。為了解決貧民就業,這樣的企業很多,雖然虧損,也不敢撤銷。推行改革開放以後,實行國有大中型企業轉型改製,扶持私有經濟發展,吸引外資參股。這勢必要影響國有企業工人的權益,他們向往於改革開放前的中國工人享有的“領導階級”地位和“社會主義”的基本福利保障,擔心失業,便會起來反抗。印度實行自由民主的政治製度,公民享有憲法規定的言論、集會、結社、罷工和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社會發達,在往往以共產黨人為領導的獨立工會的組織下,這類活動便經常發生了。二〇〇二年四月,從孟買開始,就發生過席卷全印的一千萬工人反對經濟改革的大罷工。

所以,印度的“社會主義”經濟具有自己的特點,雖然也如蘇聯那樣具有生產組織上的意義,其國有企業比重之大、市場管製程度之嚴、外貿保護手段之多都相當突出,有人說甚至比改革開放前的中國還要嚴格,但因為同時實行憲政民主而不能充分實現舉國體製。印度的“社會主義”又與如瑞典等北歐國家的“民主社會主義”不同,後者以二次分配為重點,主要以累進稅收製的高稅收從私人經濟中抽取資源,向全民提供高福利高保障為特色,實現社會的整體公平,並不以國家直接經營企業為重點。所以,印度的“社會主義”既不是“專製社會主義”,也不是“民主社會主義”,隻能稱之為是“尼赫魯式社會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