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

根據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十一五”時期要努力實現以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

——宏觀經濟平穩運行。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7.5%,實現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城鎮新增就業和轉移農業勞動力各4.5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製在5%。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國際收支基本平衡。

——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產業、產品和企業組織結構更趨合理,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和就業人員占全社會就業人員比重分別提高3個和4個百分點。自主創新能力增強,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增加到2%,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

——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5,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提高到60%。

——城鄉區域發展趨向協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城鎮化率提高到47%。各具特色的區域發展格局初步形成,城鄉、區域間公共服務、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擴大的趨勢得到遏製。

——基本公共服務明顯加強。國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9年。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體係比較健全。社會保障覆蓋麵擴大,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人數達到2.23億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提高到80%以上。貧困人口繼續減少。防災減災能力增強,社會治安和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好轉。——可持續發展能力增強。全國總人口控製在136.000萬人。耕地保有量保持1.2億公頃,淡水、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保障水平提高。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製,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森林覆蓋率達到20%,控製溫室氣體排放取得成效。

——市場經濟體製比較完善。行政管理、國有企業、財稅、金融、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領域的改革和製度建設取得突破,市場監管能力和社會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對外開放與國內發展更加協調,開放型經濟達到新水平。

——人民生活水平繼續提高。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年均增長5%,城鄉居民生活質量普遍提高,居住、交通、教育、文化、衛生和環境等方麵的條件有較大改善。

——民主法製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取得新進展。法製建設全麵推進,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思想道德建設進一步加強,構建和諧社會取得新進步。

本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體現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是凝聚人民意願的國家戰略意圖,其中的量化指標分為預期性和約束性兩類。預期性指標是國家期望的發展目標,主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現。政府要創造良好的宏觀環境、製度環境和市場環境,並適時調整宏觀調控方向和力度,綜合運用各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源配置,努力爭取實現。

約束性指標是在預期性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並強化了政府責任的指標,是中央政府在公共服務和涉及公眾利益領域對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的工作要求。政府要通過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和有效運用行政力量,確保實現。

發展現代農業

堅持把發展農業生產力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任務,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轉變農業增長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增值能力,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

第一節 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堅持糧食基本自給,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糧食綜合生產能力達到5億噸左右。加強糧食主產區生產能力建設,提高糧食單產、品質和生產效益。建立糧食主產區與主銷區間利益協調機製。抓好其他區域糧食生產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