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弗洛姆談夢的“語言”(1 / 1)

美國心理學家弗洛姆也認為夢所用的是象征語言。他說:“所有的神話和所有的夢境都有共同的地方:它們都是以相同的語言,象征的語言‘寫成的’。”

“巴比倫、印度、埃及、希伯來和希臘的神話,是以相同的語言寫成的。生活於紐約或巴黎的人所做的夢,與幾千年前住在雅典或耶路撒冷的人的夢是一樣的”(和咱們中國人的夢也一樣)。夢是古今通用、世界通用的語言,這門語言真值得學吧!學外語的朋友,不妨也學學釋夢,夢發自內心,可稱為“內語”吧。內語外語一起學,內外兼修,對人大有好處。

弗洛姆認為,用日常的語言,我們很難解釋清楚我們內心的感受。許多心情的微妙的部分,找不到適當的語言來表達。而運用象征則可以把這些細微的感受表達出來。例如:“在日落時發現自己站在郊外,除了一輛牛奶車外四周空空蕩蕩,房屋破舊環境陌生,你找不到汽車或地鐵讓你回到家。”這個場景是一個夢,這個事並沒有發生過。但是,這個夢所表現的那種迷失和陰鬱的感覺,卻恰恰是夢者當時的心境。

弗洛姆把象征分為三類:慣例的象征、偶然的象征和普遍的象征。我們把一種會汪汪叫的動物稱做“狗”,把一種四腿坐具稱做椅子,這都屬於慣例的象征。這種象征沒有什麼道理。汪汪叫的那種動物我們稱為“狗”,還有的人叫“DOG”,或者叫“大”,如果一高興大家改稱為“驢”都無妨。它現在被我們稱為狗純屬一個慣例而已。

偶然的象征與其代表的事物則有一點內在聯係。假如某個人第一次向女友求愛時,是在一個大雪大。那麼,下雪天也許以後對他來說;就是戀愛的象征。再如一個人正吃雞肉時,聽到了摯友死亡的消息,那麼雞肉對他來說,就是悲傷的象征。由於偶然的象征來源於某個人的經曆,其他人是難以理解的。

普遍的象征與其代表的事物聯係密切。例如,光明代表著善良、正義、成功等等;火代表著熱情、勇敢、力量、活力還有危險等;墮落代表著地位下降、道德腐敗、犯錯誤、失敗等等。光明、火、墮落等都是普遍的象征。不論是什麼人,也不論他處於什麼時代屬於什麼民族,都可以理解這些象征。

我認為,弗洛姆對象征的分類很恰當很準確。在夢裏,這三種象征都存在,但主要是後兩種象征居多。

弗洛姆認為:任何心理活動的表現都會出現在夢裏。他不同意弗洛伊德把夢說成僅僅是“願望達成”。

弗洛姆認為:清醒時人要麵對外界,而睡眠時人卻不必麵對外界,不必行動,而隻需要麵對內心。這是夢與清醒時的心理活動不同的原因。例如我認為一個人很微不足道,我在夢裏就夢見他是螞蟻,這在夢裏是很合理的,它準確地反映了我對他的態度。但是清醒時,我們就不能把他真當成螞蟻,因為清醒時我會有行動。比如,我把他一腳踏死了,我就犯了殺人罪。

下麵是弗洛姆釋的一個夢:

“有個男人在經過一座果園時,從一棵樹上摘下一顆蘋果。一隻大狗出現並撲過來。”夢者恐懼萬分,於是驚醒了,嘴裏大喊救命。

弗洛姆解釋,夢者對一個已婚婦女產生了欲望。他想和她發生關係,卻有所恐懼。

事實確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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