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誌遠說:“我知道數據庫裏至少有一千萬個DNA數據,能夠對上的概率無異於是彩票中獎。但此事事關重大,你必須將紀文富的犯罪事實查得詳實,形成無懈可擊的證據鏈,還章樹海清白和公道。”
吳彪說:“此案一旦水落石出,市公安局又將成為眾矢之的了。”
楊誌遠說:“該挨得罵必須得挨,做人做事都是如此,總不能顛倒黑白不是。”
吳彪直搖頭,說:“真不明白這些人是怎麼辦案的,一個漏洞百出的案子,愣說是鐵案。如此看來,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和市法院,不知會有許多人會受此案牽連。”
楊誌遠說:“不管是誰,該擔的責就得但,誰都跑不了,政府絕不偏袒,想想人家,無故蒙冤入獄,在監獄裏的五年,人家的日子會好過,隻怕是度日如年。我始終認為政府犯錯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明知道自己錯了,還知錯不改,一錯再錯,那就屬於不可原諒和不可饒恕了。因為這涉及一個人的良心和良知問題,隻因顧及自己的臉麵,就死不認錯,作為經辦人,你的良心就過得去?相對於人家蒙受的冤屈,你賠禮道歉又算得了什麼?”
楊誌遠堅硬如鐵,說:“查,將所有涉案人員一擼到底,該撤職的撤職,該認罪的認罪,沒有什麼可猶豫了,讓公檢法三家引以為戒。”
楊誌遠指示吳彪將立即此案的案情向檢察院、法院通報,啟動糾錯機製。盡快為蒙冤的章樹海昭雪。楊誌遠感慨,冤案的發生,必定與命案必破、急功近利的指導思想;草率了事、敷衍塞責的工作作風;刑訊逼供、屈打成招的審訊方法;自以為是、不學無術的證明標準;集體研究、互相配合的辦案流程;無視申訴、官無悔判的機關作風等諸如此類的因素有關,必須舉一反三,引以為戒。人命關天啊,彪子。
楊誌遠看著窗外的飄雪,說:“彪子,元有竇娥,今有章樹海,如果不是省高院刀下留人,章樹海豈不成了現代版的竇娥,這是一種司法製度的腐敗,它比直接腐敗更讓人心寒,試想,如果隻看重口供,不重視物證,連屈打成招的口供都可以成為定罪的證據,讓一個無罪之人無端入獄,那法律的公信力何在?豈不人人坐在家裏都會遭到無妄之災,人人感到自危,試問這個社會這個政府又有什麼可信賴的?現在因為你是局長,我是市長,他是法官,不會遭遇妄加之罪這種的事情,但我們的子子孫孫,難道祖祖輩輩都是世襲局長、市長、法官?就不會因為偶然而變成疑犯?我認為在辦案這種事情上,再也不能隻講人製,不講法製,什麼事情都得用事實證據說話,要講究疑罪從無,隻是懷疑而無事實證據,那就不能定罪。也許會有一二個罪犯因此而逃脫法律的製裁,但相對於整個社會的進程,它必定是利大於弊的。”
吳彪起身,朝楊誌遠敬了一個禮,什麼都沒說,轉身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