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運動不僅能增強小朋友的體質;還能為消極情緒提供發泄口,尤其遭受挫折後產生的衝動能被升華或轉移,能讓積極情緒得到延續;體育運動能鍛煉小朋友吃苦耐勞的品質,培養個人毅力;體育運動使小朋友學會承受挫折,體驗失敗;體育運動能使幫助小朋友處理人際關係,使人際關係更加和諧。所以,讓孩子參與體育運動,是對孩子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
如果您的孩子性格較內向,不大合群,也不習慣與朋友交往,可以讓孩子多選擇一些群體性的體育運動,如足球、籃球、排球運動,也可以參與接力跑、拔河等活動,進行這些體育運動,可以幫助孩子逐漸融入群體生活,改善人際關係,學會與人交往。
如果您的孩子膽子較小,信心不足,那麼可以進行遊泳、滑冰、摔跤、跳馬等體育運動,這些運動需要參加者不斷克服各種膽怯心理,以勇敢無畏的精神去迎接挑戰,戰勝困難。
如果您的孩子對事情的把握老猶豫不決,缺乏果斷的判斷能力,那麼可以參加乒乓球、羽毛球、跳高、跳遠、擊劍等體育運動,這些運動需要及時判斷,果斷回擊,可以幫助孩子養成果斷的性格。
如果您的孩子遇事不夠冷靜,性急氣躁,可以進行棋類、太極拳等活動,這些活動能幫助孩子調節中樞神經的興奮性,增強自家長控製能力,使急躁衝動的弱點得到改進。
孩子精力充沛,樂於玩耍,通過玩耍運動,能更多地了解他們自己以及他們身體的能力。開始,他們評定自己的行為總是兩個極端,不是過高,就是太低。這是因為他們的自家長中心不允許他們對缺點和錯誤做出客觀的評價,有時又由於這種自家長的限製而不能充分掌握動作的要領。他們在評定時,隻能做出“好”或“壞”,“正確”或“錯誤”的結論。他們實踐的成功與失敗對於確立穩定的自家長概念,有著重要的作用。假如一個孩子不能在兒童早期完善基礎動作的技能,在實際活動中總是重複其錯誤,那麼,他就會在確定適當的自家長概念時發生困難。因此父母或家長應在孩子運動能力允許的範圍內,選擇簡單易學、有積極意義的體育活動讓孩子練習。同時盡量避免發生誤導,在評定動作時多用積極的語言肯定,比如孩子在學拍皮球時,開始時隻要能掌握把球拋出在身體旁邊,並能接著去用手拍打球,就要給予"對了"、"很好"等肯定的評價,而不要過於強調手型、手拍球的擊球點、身體的姿勢等其他動作細節。在這裏,快樂應該是第一位的。
運動實踐要求孩子不斷進行探索,並隨時努力解決在運動中出現的問題,他們還可以借此來掌握自己的運動能力。運動實踐中還有一種帶有冒險性的活動,如允許孩子爬樹、攀梯子,在離地很高的“秋千”上平衡等。進行這些活動都能幫助孩子克服自身恐懼,完成這些活動的興奮感和自家長安全感能使兒童形成“家長能做”的決心,更能為其提供充分了解和正確評價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