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水千山總是情22(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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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的行動得到了中國科學院院士、著名理論物理學家、反偽科學鬥士何祚庥教授鼎力支持和讚賞,並親筆致信稱讚我“做了一件很好的工作”,他又將有關“煙之侶”材料轉交北京市科委和專利局,他們撥出專款,請國家煙草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重新檢測,證明“煙之侶”產品的作用微不足道,正式宣告“煙之侶”的神話徹底破產。1997年7月,我采寫的《噪聲危害何日休》披露了長沙麵粉廠多年噪聲擾民的問題,長沙市政府、市環保局等極為重視,將其列入“九五計劃重點汙染源限期治理項目”。

全國賠償額最高的醫療糾紛民事賠償案(130萬元),1998年4月在株洲一審判決後,當時全國有8家報刊刊載《巨額賠償,終身執行》消息。我深入調查,認為此案僅以手術後產生並發症這一不良後果就判令醫院巨額賠償,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相悖。如果此案一旦判決生效,其可能對衛生界帶來災難性的影響,不利於醫學科學的發展。我力排眾義,寫出了《一百三十萬元的手術費如何說》的調查性通訊,在《三湘都市報》發表後,受到全國許多知名醫學專家家的好評。中國工程院院士、同濟醫科大學名譽校長、中國人體器官移植奠基人裘法祖教授支持記者正本清源,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糾正一審錯判。

在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方麵,我仗義執言的。1999年3月,我因采寫《救命恩人成被告》一文,亦被惹上名譽侵權官司,長沙開福區人民法院一審,長沙中級人民法院終審都認定事實準確,不構成侵權。

作為衛生專業報記者,對衛生界醜惡現象我也不護短,同樣給予無情的揭露和鞭撻。1997年12月,攸縣衛生係統發生大麵積醫務人員向吸毒分子提供杜冷丁事件,我明察暗訪,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資料,在大眾衛生報頭版頭條曝光了《杜冷丁為何外流》,引起了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視,要求全省各醫療單位以此為鑒,加強管理,立即進行一次麻醉藥品大檢查;隨後,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欄目組派出記者采訪並錄製專題節目,給醫務人員敲響了警鍾。

無獨有偶,2000年6月,攸縣醫藥公司獨家壟斷該縣藥品市場,這種強賣強買的地方保護主義作法,引起了醫療衛生單位的強烈不滿。我接到攸縣幾個鄉鎮衛生院的投訴電話後,即赴攸縣暗訪,受到無理阻撓,暗中盯梢。有人揚言要讓我“站著進來,躺著出去”。在威嚇麵前,我沒有退縮,直到把真實情況全部弄清楚。因材料紮實,我寫出的《攸縣壟斷藥品市場愈演愈烈》一文,衛生部王隴德副部長親筆批示,責成湖南藥監局嚴肅處理此事;中央電視台記者再次邀請我一同前往攸縣追蹤采訪,並在焦點訪談欄目以《在糾風的背後》為題曝光。

中共湖南省省委、省政府對此報道予以極大關注,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糾風辦等聯合組成調查組前往攸縣調查處理,責令攸縣人民政府堅決停止壟斷藥品的所謂《攸縣加強藥品管理辦法》;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不久下發了《各地不得限製或排斥外埠藥品在本地銷售》的通知。而隨後發表的諸如《水果含激素,中看不中吃》、《洗血難圓減肥夢》、《天使的無奈與困惑》、《誰之過》、《誰來保護百姓的用藥安全》等報道,都是我直麵現實、針砭時弊的新聞作品。

知師善學

我原本是學醫的,在長輩眼裏,“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是“積善行德的事”。我最初的人生理想便是按照長輩的意願,“當一個救死扶傷的好郎中”。1982年我分到一家省級醫院工作,一直忙在醫療第一線:坐門診,下病房,呆在實驗室裏擺弄大大小小的玻璃器皿,睜大眼睛在顯微鏡下尋找致病的細菌等微生物。精力花得最多的是將檢驗報告與病人臨床症狀結合起來分析,為醫生診斷提供準確的實驗數據,便於醫生治病時“有的放矢”。

我的新聞實踐始於臨床檢驗中的一件小事:我過去所在的醫院,是一家專治結核病的醫院,我在門診化驗室,每天跟血、痰、大小便等標本打交道。做痰塗片、痰培養,並抽血作血沉檢查是每個結核病人必做的項目。可很多病人並不理解:“病在痰裏為何還要做血檢查?”有的患者甚至認為,這是多做檢查多收費而投訴醫院。有一次,我利用出黑板報的機會,以《結核病患者為什麼血沉加快?》為題,把這個道理明明白白地告訴患者,後來又將該文章登在大眾衛生報上。也就是這篇小小的科普文,架起了醫患之間的橋梁,患者明白了事理,消除了誤會,並積極配合檢查。

我從上述故事中突然間領悟了什麼:搞衛生宣傳,向患者口頭講,出黑板報,隻是少部分人聽到、看到。如何向報刊雜誌、電台等新聞媒體寫稿,通過這些載體把醫學保健知識傳給群眾,讓更多的群眾掌握防病治病的科普武器,提高自我保健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符合“預防為主”衛生工作方針的。這不是一件很有價值、對百姓健康非常有益的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