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魏晉南北朝的幾百年間,由於樗蒲廣泛流行,骰子幾乎默默無聞。及至隋唐時期,隨著雙陸的盛行,骰子也像五木之於樗蒲那樣從雙陸之中遊離出來。由於它本身的排列組合較之五木遠為複雜而有趣,於是擲骰子很快取代擲五木,成為此後一千餘年之中最為流行的賭博方式。在此期間,擲骰子的方式和名稱曾有過多種變化,都可以“骰子戲”稱之。
唐代的骰子戲,又稱“投瓊”和“彩戰”。瓊是六博的投子,投瓊是借用古語,所投之物其實是正方體的骰子。彩戰的“彩”,來源於骰子上的赤、黑二色,即“以骰為戰”之意。從文獻記載看,唐代的投瓊似乎先流行於上層社會。玄宗時期,後宮中盛行投瓊,皇帝和妃嬪宮娥都喜愛此道。據說唐玄宗和楊貴妃就常常投瓊為樂,由此還產生了骰子外觀的一個重大的變化,即皇帝為骰子“賜緋”的故事。
據清人趙翼《陔餘叢考》卷三十三雲:
今骰子於“四”上加紅,亦有所本。《言鯖》:唐時投瓊,惟“幺”一點加紅,餘五子皆黑色。明皇與楊妃彩戰,將北,惟“四”可解。有一子旋轉未定,連叱之,果成“四”。上悅,顧高力士令賜緋。遂相沿至今雲。
讀者請不要小看這一點顏色上的變化,它大大地豐富了後世各種骰子戲及其由骰子演變的骨牌、紙牌博戲、酒令的內容,詳細情況請待後文。
大約從盛唐開始,骰子戲在社會上廣泛流行,李白詩雲:“六博爭雄好彩來,金盤一擲萬人開。”(《李太白集》卷十七,《送外甥鄭灌從軍》)這裏所詠便是擲骰子。
從宋元直至明清時代,擲骰子成為各種賭場中最常見的方式。《水滸》第一百四回這樣描寫道:
台下四十隻桌子,都有人圍擠著在那裏擲骰賭錢……那些擲骰的,在那裏呼幺喝六,盓錢的在那裏喚字叫背。
民間歲時節令,人們常常聚博為樂,擲骰子是常見的方式之一。宋人範成大有詩雲:“酒壚先疊鼓,燈市早投瓊。”(《石湖集》卷二十三《上元紀吳中節物》詩)陸遊也有詩寫道:“呼盧院落爭新歲。”注雲:“鄉俗歲夕聚博,謂之‘試年庚’。”類似的詩句還有很多,無法枚舉。可見擲骰子流行之廣泛。
早期的骰子戲,一般用兩粒骰子,這大概同雙陸的製度有關。唐中期以後,廣泛流行擲六枚骰子的博戲,一直流行到五代和北宋。唐人李洞有詩雲:“六赤重新擲印成。”《宋史·張昭遠傳》也有:“一擲六齒皆赤”的記載,都是這種習俗的證明。在此之後,社會上還出現過擲三、四、五粒骰子的各種博戲。
一骰具六麵,多粒骰子可以組成難以計數的排列組合形式,於是形成後世名目繁多的“骰子格”。總的來說,它們有一個共同的原則,即“同色”(又稱渾花,全部為一種點數)為貴,駁雜為賤,在同色之中,又以紅色為貴。以《除紅譜》為例,四枚四點稱為“滿園春”,又叫“堂印”,為最高之彩。其次為四枚幺,稱“滿盤星”。以下為四枚六:“混江龍”,四枚三:“雁行兒”,等等。雜色的彩,也以多枚紅色者為貴。
上麵所說的骰子格,花樣過於複雜,一般用於行酒令和其他遊戲。在純粹的賭博場合,計算輸贏的是另一種方法。唐宋元明時代的骰子賭博的具體方法已無法詳考,但從下麵所述的幾種清代骰子戲中可以略窺一斑。
清代以至民國時期流行的擲骰戲主要有“趕老羊”、“擲挖窖”和“擲骨牌”幾種。
“趕老羊”又叫“擲老羊”,用六枚骰子,每人可擲若幹次,直至出現其中三枚點數相同,然後計算其餘三子點數之和的大小以決勝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