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相國寺前、西子湖畔的大眾博戲——關撲和撲賣(1 / 2)

《水滸》第三十八回裏,有一段描寫黑旋風李逵賭錢的文字:宋江初會李逵,出手送了他十兩銀子。李逵拿了銀子,便跑到一家“賭房”去賭,想贏幾個錢做東道招待宋江。到了賭場,性急的黑旋風不待別的賭客一博,便“劈手奪過頭錢來”,與場主小張乙對博。李逵連押兩個“快”,卻“肐盤地”連博兩個“叉”,十兩銀子轉眼間輸得一幹二淨。

李逵這種賭錢方式,就是宋元時期盛行於世的“關撲”。

關撲又叫跌成、盦錢、拾博或跌博,也是一種以銅錢為賭具的博戲。大家知道,無論古今中外,所有的錢幣兩麵的圖案都是不相同的。中國傳統的銅錢,一麵通常鑄有“××通寶”的字樣,是錢的正麵,一般把它稱為“字”,也就是《水滸》所述的“叉”。另一麵則鑄有“一文”或“當十”、“當百”一類字樣,是錢的背麵,稱為“幕”,也就是李逵賭錢時所押的“快”。將一錢或者數錢拋擲於地,視其朝上為哪一麵或為何種排列組合,或幫助某種選擇,或占卜打卦,或作為遊戲,在古今中外許多民族之中都頗為常見,用這種方式來賭博,就是關撲。

關撲在宋元時期曾廣泛流行於世,許多筆記、小說、話本、雜劇中都有不少與之有關的記載和描述,這些生動、具體的文字使得我們可以比較詳細地了解關撲的賭博方式和流行狀況。

關撲時作為博具的錢叫做“頭錢”,頭錢一般要經過洗磨,使之圖案清晰,色澤明亮,稱為“染”(元雜劇《燕青博魚》)。關撲時,頭錢用一個至八個皆可進行,名稱也各不相同,現在可以知道的,用三個錢博叫“三星”、四個錢叫“攤”、六個錢叫“六成”、八個錢叫“八七”。關撲的賭法大致有兩種,一種為一次定輸贏,雙方各自認定錢的一麵,盦出哪一麵朝上或朝上一麵的錢枚數多,即獲勝。另一種是規定盦出某種花樣一排列組合,雙方輪流盦,先盦出者勝。常見的關撲花樣有“渾純”,即“字”或“幕”的一麵全部朝上,又叫“渾成”。另一種叫“背間”,就是“字”和“幕”各一半,互相搭配。

在宋元時期,關撲的流行程度超過了其他時代的任何一種賭博方式。無論賭場之中的聚賭,常人之間的對賭,甚至裏坊小兒的遊戲,大多采用這種方式。有時連官府也經營此道來賺農民的錢。宋神宗時,王安石推行青苗法,各地在春夏青黃不接時向農民發放貸款,稱為“青苗錢”。有的地方官府在發放青苗錢時,就在附近設立關撲場合,農民借到錢之後就被哄勸到那裏去賭,有的人空手而來又空手而歸,卻因此背上了一身債務。(見《東坡集·續集》)

說關撲的流行程度是曆代各種賭博方式中空前絕後的,是由於它已經越出賭博範疇,成為兩宋時期城市商業活動和歲時節令遊藝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了。

在那個時期,城市中的大量販賣於街頭巷尾的小商小販,常常用關撲作為手段與顧客交易。攤主備頭錢,由顧客盦錢,按貨物的價值不同,頭錢的數目也不同,但必須盦出“渾純”,如是,顧客可無償得到貨物,否則即按貨物價值付錢與攤主。這樣的關撲稱為“撲賣”或“博賣”。

本是贏錢賭物的“關撲”,由於“撲賣者”采取了娛樂的手段,就使得市民們對這種雖然費錢,但很有樂趣的活動愈益向往。“撲賣”的貨物也由低廉的“食物、動使、果實、柴炭之類”逐漸擴大到彩帛器皿、珍玉奇玩,以至於車馬、地宅、歌童、舞女都可以劃價以博。而這一切活動在當時人的觀念中,都屬於“關撲遊戲”。

在北宋時,關撲從法律上屬於被禁的賭博活動,但為了滿足市民對“關撲遊戲”的熱烈欲望,到北宋後期,每年一入正月,開封府便張榜告示全京城——“元正冬至寒食”這三個節日“放關撲三日”(《東京夢華錄》)。每當此時,無論市井小民還是王公貴人,紛紛湧向關撲和撲賣集中的“潘樓街、州東門外、州西梁門外、踴路、州北封丘門外及州南一帶”。這裏,關撲的彩棚接連不斷,彩棚裏鋪陳冠梳、珠翠、頭麵、衣著、花朵、領抹靴鞋、玩好等物。撲賣者的高聲吟叫與彩棚間舞館歌場傳出的鼓樂笙歌,交相呼應。入夜,一向深居簡出的大家閨秀、誥命夫人們也都邁出家門,拋頭露麵,“縱賞關賭”。